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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实用房屋租赁合同篇5实用房屋租赁合同1身份证号(下称乙方)向身份证号(下称甲方)租用下列房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面积共平方米)租给乙方,乙方同意租用并按月缴纳租金乙方租用上述房屋做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二、租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上述房每月的租金为元人民币,每月日前向甲方交租甲方有权对租金每年调整一次乙方可用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交租,甲方银行帐号是
四、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当月租金,并同时缴纳租房保证金元,水电保证金元,合计元如乙方拖欠租金时间达一个月,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方式处理本合同期满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将租赁房屋退回甲方时,甲方退还租房保证金
五、乙方每月凭《管理费通知单》及《电费通知单》按时交纳水、电、管理费用
六、乙方如有下列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不予退还保证金
1.欠租时间达一个月;
2.使用租赁房屋的行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第八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款义务,予以注记经力、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经力、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0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实用房屋租赁合同4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鉴于
1、双方于20—年元月17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书,20年8月进场装修后发现合同存在遗漏项目
2、根据上述协议,房屋的租期将于20—年12月30日生效,且双方就后期消防维保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3、按照超市合同项目要求,出租方(甲方)应安装大型中央空调已供承租方(乙方)使用,否则合同期满后设备无法再次使用或迁移,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生成补充协议据此,双方于20—年12月25日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双方于20_年元月17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二、出租方(甲方)同意支付消防设施的维保费50000元/年(大写伍万元整/年),并在每年的租金中扣除,工作交由承租方(乙方)负责,超出费用由承租方(乙方)自行承担
三、因本超市面积较大,安装管道式中央空调所需的外部冷却水塔没有找到合适的场地,且费用较大(预算约需要2600000元),管道式中央空调无法安装,经双方协商,由承租方(乙方)自行安装吸顶式中央空调,费用由承租方(乙方)一次性支付,并在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140000元/年(大写壹拾肆万元整/年)作为空调安装补偿费
四、本补充协议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出租方凤阳县亿豪投资有限公司承租方安徽省凤阳县好又多超市签名电话签订日期签名电话签订日期实用房屋租赁合同5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修费)租给乙方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至
二、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以后必须每年提前两个月即月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给甲方,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余两个月租金不退给乙方
三、乙方无权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四、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电源水源,乙方如需用水应自行安装水分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五、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房屋主体结构不变,如有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另外,由于房屋倒塌所造成的损失,由机构划定甲乙双方责任后,按责任赔偿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防火防盗安全,如给甲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战争)和城市建设等需要甲方对其房屋进行拆迁改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搬出所有财物,之后,甲方将剩余租金退给乙方,对改造时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租赁期间,乙方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九、合同终止,乙方在不是损坏房屋的情况下无条件搬出属于乙方自己的财物、货架、货物、空调(但乙方不得拆除装潢物),若有未搬出的物品,作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
十、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合法经营,并交纳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乙方自愿交纳房屋出租税人民币5000元给甲方,甲乙双方所签合同不得提供给第三者
十一、合同期满,乙方如需再行租赁,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并交纳租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十二、甲方与前承租户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十三、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赔偿对方损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履行,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合同终止时,如乙方不退还房屋给甲方且房屋内有乙方物品,乙方同意甲方用公告形式通知乙方处置,在公告期满后乙方仍没有回应的,视为乙方同意放弃对租赁房屋内财务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房屋内财产进行处置,并不须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要爱护房内外设施,保持室内外清洁,不得独家占用楼梯,不得随意拆建、破坏现有结构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二次装修,须经甲方及消防处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并要采用放火材料,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用合同
九、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在合同终止的次日将租赁房屋退还甲方,包括清扫场地、修复被损坏的房产和设备、交换全部钥匙等否则按损失大小扣留相应押金作为抵偿
十、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对租赁房屋收回进行规划改造,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即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在通知的时间内无条件退租,并同意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十一、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应遵守安全、消防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承租期间内因乙方的原因发生事故,造成的财产、人身伤亡等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如发现租赁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或督促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履行整改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实用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实用房屋租赁合同3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请看“房地产合同广州房屋租赁合同”一文房地产合同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月租金额(币种)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一年——月——B______年——月——日至—一年—―月——H______年——月——日至—一年——月——日______年——月——日至—一年——月——日______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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