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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承包合同书(20篇)荒山承包合同书范文1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村民委员会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决定对进行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章荒山概况
1、位置
2、面积及四至见附件第二章承包期限年,自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第三章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1、承包费为每年按20900斤小麦折算支付20-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当年月日当地面粉厂小麦收购价格折算承包费;签订合同时先支付20-年两年承包费50000元,以后每年一月—日前交清下年承包费,先交款后使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一月—日起至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一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小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0返荒山承包合同书篇7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荒山承包合同书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时限—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一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内,应维护乙方利益,支持乙方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出现故意刁难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一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月—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荒山承包合同书篇9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
2、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第四章土地的拨付
1、甲方交付具体林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林地上实地树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限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山林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具体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规划公益林地,不能转让第五章承包权
1、甲方保证所发包的土地使用权四至及土地使用权属等无纠纷,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权属不清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帮助协调处理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矿
4、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第六章成果权
1、乙方在承包林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其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其他经营成果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年—月—日年—月—日荒山承包合同书篇10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甲方将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业植树造林等林业生产经营,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图及GPS点
二、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自20_年5月7日起至2042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
1.00元/亩年,亩」.00元/・亩•年_30年二元,计人民币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20—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20_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__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_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3.在20—年末,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达不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标准的;
4.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甲方乙方合同签订日期20_年5月7日[荒山承包合同书范本]设有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围内土地所有权设定上述抵押、质押第七章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义务为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2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4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5承包期内如甲方须采伐该片林场内林木、进行采石、取土、修坟等活动,应当提前一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若甲方从事上述活动与乙方的正常经营存在冲突时,甲方应当先行与乙方进行协商,且应当在经过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上述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若进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活动,应当视为甲方违约,此时乙方享有解除权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上述活动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6甲方拥有该地块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单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乙方不得破坏7乙方负责打深水井一眼,优先供给村民用水,整理规划建设村到山顶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关系,确保道路畅通8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因打井、架电、铺设水电线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9林地防火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双方管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为1乙方在该处土地上只许从事农业种植、养殖项目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4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5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林地承包费,逾期—日不缴纳承包费用视为乙方违约6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荒山进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政策法律和政府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盗等措施7乙方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经乙方许可后方可进入8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9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共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林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善后事宜第八章特别约定
1、在承包期内如遇有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国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对该处地块上投资的项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除外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未继续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设施、电路、树、围墙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之日起日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合同期满之日—日内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权益及乙方所投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和权益进行处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处理,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资产,除上述约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年总承包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支付同期超占期间的承包费第九章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该处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期间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第十章附则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附件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2、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3、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到提交诉讼解决
5、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荒山承包合同书范文2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自年—月1—日至年—月1—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组集体收入1000元,看管山户户主,陈收入元,年合计15000元
三、付款办法自年月1日全清
四、四至及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所有权;2)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3)甲方可在所发包荒山上放牧;4)甲方应给乙方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的环境协调好本区治安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拥有四至范围内的荒山经营权;2)足额及时支付承包金额;3)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七、其他事项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群众,并做到合情、合理;2)因国家基建等情况,承包期内补偿归乙方,永久性征地补偿,甲、乙双方应和谐共同协商;3)承包范围内耕地甲方农产,若乙方需用时可与农户协商,不予干涉;4)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安全方面的事故与甲方无关;5)承包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包、分包,也可以有偿流转
八、违约责任1)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撕毁合同,若单方终止,造成损失,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2)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页九条,并附民主议定同意书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H年—月―B荒山承包合同书范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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