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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一」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未经小学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学校水电管理办法学校水电管理办法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7.9电气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按照《电气设备设施保养计划》实施,确保电气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10外来施工安装人员临时用电的管理
7.
10.1外来基建施工、外来设备安装等人员需要临时用电时,应经生产制造部的许可,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或安装
7.
10.2人力资源部应将有关公司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告知外来施工安装人员
7.
10.3外来施工安装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
10.4各部门应将外来人员的安全纳入本部门的安全防护管理的范畴
7.11对用电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7.
11.1用电操作人员应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培训
1.
11.2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电气线路、开关等电器设施如发现电气隐患或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维修人员
2.12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
7.
12.1人力资源部安全员,应不定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违章操作应立即制止;发现电气安全防护措施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8.
12.2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关纠正和预防措施
9.记录10附录
10.1电工作票
9.2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3安全隐患通知单
9.4纠正预防措施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五」第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程
1、电子工业部1987年1月颁发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水利电力部1978年6月颁发的《电气防火规程》
3、能源部1991年9月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本公司制定的各种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拆修标准工艺等第二条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禁忌等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专业所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5、凡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修理、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进行工作第三条电气人员工作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随身携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涂改和转借他人,丢失应立即声明,向安全生产监察部申请补发
2、未经电力主管单位批准,电气人员不得私自改装或安装电气设备
3、各单位调入电气工作人员时必须查清是否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还必须在所从事电气作业岗位上跟老师傅学习半年以后,方准独立从事电气作业,否则不准从事电气工作第四条凡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从事下列违章作业
1、私自设置临时用电设备或不经批准架设用电线路
2、让电器带病异常运行或使用不合乎安全要求的器材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不听劝阻或唆使他人违章作业,用低压测验器具测试高压设备电源或线路
4、存在各种事故隐患、漏洞,经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拖延不改
5、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擅自动用变电间、低压间的安全防护用具和灭火工具
7、在变电间、低压间内存放易燃、易爆油类及长、大及无关物品
8、对保护装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起封、起印、私自调动
9、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单人巡视高压,进入高压遮拦以及单人执行配电室开关和线路停、送电操作或倒闸操作
10、安装手持式电动工具和安装临时配电箱不装或装不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11、不严格履行停送电手续、不进行检查确认而随意送电第五条架设的临时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保证绝缘性能良好,使用负荷正确,接头处包扎完好,全线无裸露架设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户内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
2.5米,户外不得低于
3.5米架设时需要设专用电杆或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顶棚、楼上、脚手架上或其他不安全的地方挂线,严禁在有高压线、易燃、易爆、刺割、腐蚀、浇铸、辗压等场地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3、临时线一般不得任意拖地,如确实需要拖地应加装可靠的安全套管,以防止移动磨损、辗压或割断电线
4、临时线与设备水管、门窗等安全距离应保持
0.3米以上,跨越交通路口不得低于6米,并用电杆和瓷瓶固定临时线地面架设需要跨越交通道路时,必须在外面加钢管埋置地面以下
5、安装好的临时线路,未经技术管理部、安全生产监察部同意,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搭接其它临时线第六条电气安装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工作一般应停电进行如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并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在电气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方可带电作业
2、在停电、送电时,应严格按用电规程规定执行
3、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器检修工作前,应安装防护装置(挂警告牌和临时接地线)在拆装接地线时,应按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4、对高压电气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工作票制度,同时严格按照专用规程执行
5、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人体与带电体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6、检修机电设备时,应先由电工填写《检修工作票》,履行停电手续,在验电、放电确认无误,做好封地后再拆电源,且必须在电闸手柄上挂“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示牌,防止有人误合电闸送电发生人身事故
7、检修生产设备时必须首先由岗位工履行停电手续,将需要检修的电源确认,并断开电源开关,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停电牌经电工检查确认无误,由岗位工打好闭锁,方可作业
8、巡视或维修电源线路时,无论电源线停电与否,均应视为有电或随时有来电的可能;对线路故障点必须当有电对待,必须制止任何人靠近线路断落点,在8米以外留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上级妥善处理
9、现场接检修电源时,必须明确责任人,一种电气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电气设备,严禁一闸多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1、目的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电气作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电气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
1、公司总经理负责电气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
2、设备安全课负责电气安全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结合安全内审、外审每年不少于两次)
2.
3、机械动力厂负责组织、实施电气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
2.
4、技术部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
2.
5、生产部负责新购电气设备的审核和立项
2.
6、管理部负责电气设备的购置和废旧电气设备的处理
2.
7、电力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气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管理内容
3.
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改造
3.
1.
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改造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
1.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电力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集团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
1.
3、
1.
3、选购的电气设备和元件必须是通过安全认证的产品
3.
1.
4、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包括委外设计施工)和改造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
2、电气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3.
2.
1、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的工作人员应符合Q/PG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从业人员应没有视觉、听觉障碍;没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2.
2、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电气设备性能及参数,严格按照“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并定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复训
3.
2.
3、电气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电气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3.
3、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得到批准,并有监护人员在场,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
4、接地和防雷
3.
4.
1、
4.K每年雷雨季前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对厂区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测试,并由市防雷技术中心出具“防雷检测记录”;机动公司负责对电网接地进行测试,填写“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表并存档,对不合格的须采取措施恢复其性能
3.
4.
2、各用电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设备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年春季进行一次),填写“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表,其记录归档
3.
4.
3、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一般应W4,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地线颜色为黄绿双色
3.
4.
4、架空线和进户线应设有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应W10Q
3.
5、用电安全管理
3.
5.
1、机械动力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炉、切割机等)不得带电搬运,人离开岗位应关停设备,切断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绝缘电阻等项目的检测(每季度一次,具体内容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并填写相关记录,其记录归档
3.
5.
2、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3.
5.
3、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库里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产生大量粉尘、气体的工作环境,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且不准架设临时线;在工作场所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
5.
4、架设临时电源线按Q/PG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
3.
5.
5、各单位的电气箱、柜、板须编号,
1.2m内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检测和记录,其记录归档
3.
5.
6、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3.
5.
7、严禁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按Q/PGG19G.017-20xx《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术且技术等级高的电工进行监护,带电作业者应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3.
5.
8、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分析
4、相关文件GB/T13869-92《用电安全导则》Q/PGJ G19G.009-20xx《“三同0寸”管理制度》Q/PGJ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Q/PGJ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5、记录(表格)JHJD001电气作业安全用具检测记录JHJD002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JHJD003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附加说明本制度由设备安全课起草并负责解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七」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安装水电气的设施设备,不得私拉乱接水电气线路或管道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要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经理部应有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市政施工暂设电气用电管理规定》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应记录健全
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套,埋入土内,铁电闸箱要接零
7、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学校水电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常识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
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9、施工用电实行五线制,保证首端有漏电保护器
10、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订总分包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总包用电规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
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3号)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倒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6、外线、杆、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
1.5m,lOkv以上的3m
8、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更换熔断器,耀眼个按照规定选用断丝,不得随意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十」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
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
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引用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
4、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1.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经营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4.2经营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5.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5.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5.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
22.5M;室外应三
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三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NO.3Mo
5.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1目的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远船务各企业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本规定所指的电气作业是指配电板通电(通岸电)、船舶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Ikv—llkv)电气作业其它临口寸接电和供配电作业按照《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企业供配电安全规程》要求执行3管理职责
3.1企业技术部门应制订船舶建造电气系统调试(含送电)工艺,明确电气系统调试的施工条件、施工步骤和安全技术要求
4.2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安排电气作业,做好施工协调,禁止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
5.3企业应建立电气系统初次送电及高压电气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6.4企业施工部门负责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5企业安监部负责电气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4管理要求
4.
1.1作业人员a.Ikv以下低压船舶电工要求: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电工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b.10kv以下高压船舶电工要求:除满足低压电工要求外,还应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c.作业前,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检查使用工具的完好性;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掌握施工要领和安全要求d.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要求,听从指令逐步、逐项进行操作
4.
1.2施工前的策划和申报a.电气作业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策划,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以及所采取安全措施的安全可靠性,确保作业安全b.电气作业应在单船vscc会议上进行申报,明确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4.2配电板通电安全要求
4.
2.1岸电电源线应妥善拉设,并进行有效防护,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4.
2.2岸电电源与配电板之间应安装空气开关暂时不用的开关应切断线路或采取封闭防范措施
4.
2.3配电板装妥送电前,应进行检查和确认,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
4.3电气设备初次送电的检查和确认
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
0.05-
0.1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后方可作业
4.
3.1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应完工,并经检测,符合工艺要求
4.
3.2需送电设备内部、送电线路周边的杂物和可燃物应清理干净
4.
3.3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应设置到位
7.4配电板及电气设备送电后的安全要求
8.
4.1立即检查线路、设备有无异常,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9.
4.2指定专人进行值班管理,并做好运行记录和监控
10.
4.3各类开关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进行操作
11.5高压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
4.
5.1设备的接线
①接线前a.断开高压发电机启动按扭,关闭启动空气阀门,启动按钮及主开关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通道口设置临时遮栏b.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应进行验电c.耐压试验后高压电缆应充分放电和验电
②接线要求设备的接线应先接负载、再接变压器、最后接至电源
4.
5.2设备的检修
①先停电a.经检修设备电源应完全断开,确保施工安全b.停电后,设备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
②停电后验电a.验电器的电压等级应满足验电需求b.验高压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③验电后装设接地线a.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足够大的多股软铜线,并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确保接触良好b.安装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拆除时顺序相反c.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带绝缘手套
④检修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⑤完工a.按要求拆除接地线b.检查检修设备,清理施工现场,符合要求后,施工结束
4.
5.3高压设备的运行或试验
①设备安全要求a.高压设备的附属设施应完整b.高压设备接线应完整,临时线应拆除,外壳应处于关闭状态C.高压设备进线处应处于封闭状态d.配电屏前后绝缘垫应铺设完整e.配电屏后隔离室的门应关上,如无门应使用不低于
1.5m的栅拦f.高压设备隔离室的门应加锁g.高压电缆应按要求做好警示标识
②高压变压器送电操作顺序应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载侧,断电操作顺序应先断负载侧后断电源侧,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进行断送电操作
③高压设备隔离室门应加锁,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将门关锁好
④检修或巡视高压设备时应远离带电体10kv以下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为
0.距
⑤一次回路有人工作期间严禁向二次回路供电或进行耐压试验5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第二条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第十四条工作时两人工作,互为监护人,不得一人单独工作学会紧急就护法,特别触电急救,人工呼吸,挤压心脏心肺复苏法第十五条高压倒闸操作要填写倒闸操作票,低压停送电需中控通知后填写书面记录,通知人,时间,停送电部位第十六条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倒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6、外线、杆、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
1.5m,10kv以上的3mo
8、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更换熔断器,耀眼个按照规定选用断丝,不得随意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I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1.目的保证电气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电气作业人员、操作者和用电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电气安全管理
3.定义电气设备分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系统是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下者配电间是指厂外的变压器接入厂内地分闸送电的工作间
4.参考
5.职责
5.1生产制造部负责对全公司各单位电能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线路的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
5.2生产制造部负责对电气安全使用、安装、维修、保养的管理状态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5.3生产制造部办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用电安全的管理
5.4人力资源部负责电工的资格审查和员工的用安全知识培训
5.5电工负责厂内的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
6.6各设备设施使用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本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7.7安全员负责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
8.流程图停电办理流程
9.程序
9.1电气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9.
1.1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职业禁忌或生理缺陷
7.
1.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地方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电气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7.
1.3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后,要按工作需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辅助工具
7.
1.3从事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时,要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和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定期检验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7.2配电间的基本要求
7.
2.1配电间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并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7.
2.2不论高压带电与否,操作人员不得单独靠近变压器高压侧,若非接近不可,则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
0.7m的安全距离
7.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7.
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要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即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详见《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7.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7.
4.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装设接地线等措施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a.检修的设备;b.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
0.35m的设备;c.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7.5供配电设备的管理
7.
5.1配电间必须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设备、线路安装、验收、运行、检修档案、资料应完整、齐全
7.
5.2配电间内电力变压器、短路器等设备,安全用具等应按规定周期检修维护
7.6车间配电箱开关柜管理
7.
6.1车间配电箱、及电气线路等由电工负责日常维修、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停电清扫和检查,并有定期检查记录
7.7电气线路管理
7.
7.1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必须由使用单位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由生产部审核后方可接线
7.
7.2临时接线的具体要求按《电气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7.8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
7.
8.1移动式电动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芯(单相)或四芯(三相)多股铜芯橡套软线,橡套软线不允许有接头,并有接零装置
7.
8.2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超过2m,必须使用护套橡皮软线二次线破损及驳接口不允许超过三个
7.
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有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由企管部安排组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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