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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位买卖合同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一」甲方(车库出卖人)电话乙方(车库买受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小区幢号车库,属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大写),拍卖佣金(大写)o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年月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车位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在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后5日内另行出售该车位使用权,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额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如乙方在转让紫玉东方所购房屋时,未将本合同约定的车位转让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该车位第七条其他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星雅俊园,编号为s098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八」甲方(卖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乙方(买方)联系住址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路号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转让给乙方该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详见附件
1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o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万元;在双方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支付万元;余款1万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过户过程产生的契税,由方负责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01%的逾期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第六条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签约日期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九」卖方代理人买方甲方在大竹县竹阳镇建设路花园苑期工程(一楼)号车库(房屋产权证标明的设计用途是仓储)一间,建筑面积为
18.44平方米现对外公开出售,乙方经现场查看后,决定购买其车库,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车库的基本情况
1、室内地面为沙浆找平,室内墙面为搓沙,室外正立面为瓷砖贴面
2、电动卷闸门已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3、电已经接通,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用电户头由唐某某过户到郑某户头上
二、买方与卖方约定车库总价款(包括定金在内),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rmb,120xx0元)
三、买方于20年2月19日支付人民币贰仟元整作为定金在20年3月15日前甲方必须将车库的房屋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过户到乙方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包括定金在内)
四、卖方保证所卖的车库没有转让和设定抵押、不被第三方追偿及其他影响买方的利益如因产权纠纷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给买方
五、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买方与卖方各执一份,办理过户手续时,提交相关部门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理人______年一月—日_________年一月—日_________年一月一日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十」甲方(出售方)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代表日期日期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名流时代广场〃第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三、付款方式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元整
四、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黄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十一」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买受人购买的为为福森金蓝湾期区号,号车位,面积约为球,用途为车位;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元/个,(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5日内采取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出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地址淅川县二桥西福森金蓝湾联系地址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
1、
2、
3、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位置及价格乙方向甲方购买的—地下车位的使用权,该车位编号为,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万一仟—佰—拾一元(一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一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使用权款项
三、该车位交付日期为—年—月—日
四、该地下车位设计为人防工程,乙方仅在和平时期享有与所购房屋具有同等年限的使用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到期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约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三」甲方(以下简称〃卖方〃)乙方(以下简称〃买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就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达成如下补充条款,以资双方恪守
一、双方清楚明白乙方所购车辆在双方签订《原合同》之前已登记在甲方名下,但甲方保证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公里
二、乙方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付清车款、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车款、保险费和费用,并经双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后,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使用
四、如果因乙方尚未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则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车款、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并按照本补充协议办理车辆保险后,由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当乙方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具备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后,甲、乙双方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通知乙方提取车辆,乙方不得以尚未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为由拒绝提取车辆乙方在提取车辆时自己或受乙方委托提取车辆的人必须具备车辆相应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
六、乙方在提取车辆时以及提取车辆后至车辆变更登记办理前,应当足额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应当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机动车已经交付的,但没有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的,所有权移转,此时买受人尚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而出卖人不是所有人不享有保险利益,都无法获得赔偿
七、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机动车使用的相关责任,在车辆交付乙方前,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由乙方承担乙方取得车辆后,有权自主使用车辆,但车辆使用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概与甲方无关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因任何一方依法解除《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或《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因任何原因无效,造成甲方收回车辆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车辆使用期间的使用费,并赔偿甲方损失(可按车辆折旧费计算)
九、如果乙方未按照《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付清车款、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将车辆依法拍卖,所得价金,应先抵充费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如有不足,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十、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互为补充,两者相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四」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乙方所购车位位于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六争议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五」出卖方(甲方)买受方(乙方)甲方将其所有的车位出卖于乙方,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大唐智能花园小区号的车位卖于乙方
2、车位的具体情况位置—四邻—面积—产权方式为—
3、甲方出卖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甲方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该车位及所有手续交付乙方,并且提供身份证件、产权来源等相关证件由甲乙双方会同物业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保证买卖车位合法,不存在抵押等债务纠纷,否则视为甲方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双倍返还的法律责任
6、在车位转移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延迟付款,应承担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延迟交付车库将承担车库价格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8、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11、合同附件车位平面图甲方(签字盖章)物业单位(签字盖章)日期年一月―日乙方(签字盖章)个人车位买卖合同「篇六」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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