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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为保障XXXX车辆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矿区运输路线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仅对矿山运输车辆和厂区相关运输车辆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证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车辆驾驶证和此从业资格证
2、对所有新加入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要进行现场路线的驾驶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到5天),通过运输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可上岗就业
3、所有运输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的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进行运输任务
4、驾驶员必须熟悉各路段路况,对特殊路段要有专人指挥
5、对上下坡路段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矿区路段遇车、戳车两车保持安全间距,驾驶员并熟悉各路段指示标志、标牌
6、遇交叉路口注意鸣笛、减速和突发情况的准备
7、严禁驾驶员开疲劳车、带病车和酗酒开车,问题车、安全隐患车
8、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
5.
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6.
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7.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8.
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9.
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10.
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H9火警电话报警
11.
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5.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5.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5.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5.4《消防安全检查表》
5.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十一条调压站设备应实行目视化管理,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标识齐全、着色规范,管线有气体流向标识;各种仪表显示准确第十二条调压站设备运行平稳,管线、阀门无泄漏;定期按“十字”(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作业法对供气设备进行保养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第十四条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直径大于
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米以上;当放散管直径小于
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
2.5米以上第十五条燃气放散管的管顶或其附近应设置避雷针,其针尖高出管顶不小于3米第十六条调压箱应防雨、防尘、接地牢固,各种仪表显示准确;调压箱内的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应每周检查一次第十七条改建、扩建燃气管网及主要燃气设施,应保存原有设备设施的影像资料第四章天然气设施保护第十八条天然气设施所在地、地下天然气管道上方和重要天然气设施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天然气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第十九条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天然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挖掘、取土等作业以及使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第二十条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铺设管道、打桩、挖掘等可能影响天然气设施安全的作业活动,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与供气单位共同制定天然气设施保护方案,执行《矿区服务事业部院区动土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查询施工地段的天然气设施竣工图,查清地下天然气设施铺设情况,必要时可以邀请供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探测或者开挖第二十二条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分别为高压、次高压管道管壁两侧各
6.5米内,中压管道管壁两侧各
1.5米内,低压管道管壁两侧各1米内,庭院架空管道管壁两侧各
0.5米内,阀门室(井)、凝水井(缸)、高压箱(柜)、计量箱(柜)外壁各1米内第二十三条燃气放散管管口至明火散火花的地点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表,见表T(略)第二十四条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表(中压管道
0.01WPW
0.4MPa),见表-2(略)第二十五条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表(中压管道
0.01WPW
0.4MPa),见表-3(略)第二十六条室内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及设备间的平行净距离,见表-4(略)第二十七条室内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及设备间的交叉净距离,见表-5(略)第二十八条院区内地下天然气管道的泄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压、次高压管道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聚乙烯塑料管或设有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两年不少于一次;
(三)铸铁管道和未设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年不少于二次第二十九条天然气管道阀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阀门井内无积水、无杂物、无塌陷第三十条天然气管道凝水缸不应有泄漏、腐蚀、堵塞等现象第三十一条架空敷设的天然气管道跨越道路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第五章生产场所及居民用气第三十二条天然气锅炉房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锅炉房,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将火种和手机等带入天然气锅炉房及燃气设施间、计量间等用气场所第三十三条天然气锅炉房应设置天然气泄露自动报警装置,每年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应配备便携式燃气报警探测器,由值班人员定期对燃气管道接口处进行探测,并认真做好记录第三十四条天然气锅炉房燃气管道上应安装检漏装置、低压和超压报警连锁切断装置第三十五条天然气泄露自动报警装置的探测器安装位置应距屋顶
0.5-
1.0米,方向向下;探测器的室内有效距离不宜大于
7.5米,室外不宜大于15米第三十六条天然气设施及计量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燃气管道压力表应标识上、下限值,压力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第三十七条在用气场所内实施动火作业必须制定有效的作业方案并办理作业许可第三十八条天然气锅炉燃烧装置的安全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烟道和封闭式炉膛均应设置泄爆装置,泄爆装置的泄压口应设在安全位置;
(二)鼓风机和空气管道应设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
(三)天然气总阀门与燃烧器阀门之间应设置放散管;
(四)燃气阀组管道上应安装检漏装置、低压和超压报警连锁切断装置第三十九条阀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天然气锅炉房的进口和燃气设备前的燃气管道上均应单独设置手动阀门及燃气泄漏自动切断阀,阀门安装高度不超过
1.7米;
(二)每个燃烧器的燃气接管上,必须单独设置有启闭标记的燃气阀门;
(三)燃气管道阀门与用气设备阀门之间应设放散管,放散管前必须设置阀门第四十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应当测量各连接接头间的电阻值和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设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其它接头间电阻值大于
0.03欧姆时,应设导线跨接;当管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以不跨接导线第四十一条餐饮场所天然气进口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手动切断阀和燃气泄露自动切断阀;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第四十二条餐饮场所厨房内应通风良好,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和独立的防爆型机械送排风系统,报警器每年由专业机构进行一次监测第四十三条燃气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燃气软管与管道、燃气器具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在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应设阀门;
(二)软管不得穿墙、顶棚、地面、窗和门,软管至少每两年更换一次第四十四条基地物业、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单位、居民用气安全检查第四十五条开展居民生活用气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探测燃气表、管道接口处是否渗漏燃气;
(二)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和燃气软管使用情况;
(三)卧室内严禁设置燃气设备、设施,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宜低于
2.2米,燃气灶与墙面的净距不小于
0.1米;
(四)燃气软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不得有接口;
(五)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或阳台,热水器应选用强制排烟系统,给排气筒宜采用金属管道;
(六)检查居民安全使用天然气情况,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第六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一般由门站、燃气管网、储气设施、调压设施、管理设施和监控系统等组成
(二)燃气设施,是指气化站、高压站、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庭院燃气设施和共用燃气设施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三)燃气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餐厅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采暖器、空调器等器具
(四)调压箱(柜),是指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承担用气压力调节的设施包括调压装置和箱体
(五)调压站,是指调压装置放置于建筑物内,承担用气压力调节的设施包括调压装置和建(构)筑物
(六)城镇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⑻分为7级第四十七条本规定中未规定的内容执行公司《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本规定由安全处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一、目标措施㈠目标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相关证件有效齐全,以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
2、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部门审查合格,达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
3、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材,需要的情况下配备无线通讯系统
4、车辆运行时严格控制好车速,严禁在矿区路段内超车
5、车辆停放、维修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6、车辆要做好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维护,确保安全高效完成厂区原矿运输任务
三、车辆运输考核内容车辆运输考核由西乡县鲁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定时和随机抽查考核考核内容
1、工作日车辆出勤率查看车辆工作日是否按要求出勤是否达到出勤标准
2、是否按规要求驾驶对驾驶员进行随机抽查是否达到规定、文明和安全驾驶
3、车辆抽查是否存在问题车隐患车辆
4、是否有违规现象矿区路段超车、超载,交叉路口不减速鸣笛下坡时空挡滑行不按规定驾驶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设部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边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加强对分包队伍、雇用、借用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分包队伍的“四关”1对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2对方具有施工资质;3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合同书;4对分包工程要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切实把民工队伍纳入我们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
6、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和建设部、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继续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7、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二、奖罚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搞好项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我们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项目部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基本平衡一奖罚细则
1、处罚1项目部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项目部500元,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部5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安全员500元,发生一起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罚项目部20xx0元,罚项目经理3000元,安全员1000元2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无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交底,各罚款500元3无检查整改记录,对查出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罚项目经理2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并追究责任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二图工程总平面图、立面图、六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规则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二栏违章警示栏、宣传栏各罚款300元6施工现场围档设置,主路段未设置高于
2.5m,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
1.8m的,罚款500-1000元7工地路面未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无排水,工地有积水,泥浆,各罚款200元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乱堆乱放的,罚款200-500元9脚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扫地杆或间断,架体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10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与建筑无拉结按规定少一处或拉结不牢固不规范的,每一处罚款100元1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每处罚款100元,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罚款150元12脚手架架板不满铺,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安全网、密目网或网面封闭不严,施工层不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挡脚板,每处罚款300-500元,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设置平网或施工层外架架体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每一处罚款100元13基坑支护无方案,无临边防护措施,无放坡、排水,各罚款200元14施工现场有一个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系帽带罚款50元15高空危险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100元16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阳台、楼层、屋面等临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力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生产技术部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驻点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由车间负责人监督第二章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第四条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电力维修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并经指定医院鉴定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4熟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力灭火知识5熟悉本公司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力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第三章电力作业人员的职责第五条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力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第六条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条例及制度,不得违章操作第七条宣传电力安全知识,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第八条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第九条一旦发生触电或电力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第十条发现非电力作业人员维修电力设备或乱接乱拉电力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第十一条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提出危及安全的隐患及整改技术措施,同时将现场安全情况向上级汇报第十二条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第十三条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四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五条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第十六条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力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力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第五章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第十七条在电力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第十八条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第十九条电力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力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第二十条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第二十一条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第二十二条非电力作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和修理电力设备及线路第二十三条配电和用电设备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牢固可靠同一变压器的电路内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第二十四条I、n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加装漏电保护,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对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做外观检查和绝缘测试第二十五条在潮湿、水中、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的用电设备,其控制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第二十六条对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安全标示安全标示应坚固耐用,并安装在光线充分且明显之处第二十七条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空压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移动中要防止导线被拉断、拉脱第二十八条维修人员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配电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物件第二十九条工作台上、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第三十条在安装电器时,应对元器件进行检查和检测,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拒绝安装第三十一条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停机后切断电源,在电源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在设备上挂“设备维修,禁止使用”标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维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第三十二条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安全工具应定期效验第三十三条在雷雨季节前,做好防雷设施的检修、测试工作,确保设备的绝缘和接地装置良好第三十四条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0M以外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周围20M禁止人员入内第三十五条在搬运、安装、运行、维修中,避免电力设备的绝缘结构受机械损伤,避免受油污侵蚀第三十六条临时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其线路的总配电箱除了设总隔离开关外,还应装设具有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开关第三十七条搞好环境卫生,经常地清扫电力设备,防止脏污或灰尘的堆积第六章电气火灾的预防第三十八条应合理装设断路器、熔断器、热继电器等,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加强对电流及温升的监视,保持电压、电流和温升不超过允许值第三十九条加强对电器元件及线路绝缘的测试,及时更换陈旧及绝缘老化的电器元件和导线第四十条及时调整线路负荷,保持三相负荷平衡,防止过负荷运行,对连续使用时间过长的设备或线路加强监视第四十一条防止导线受到机械损伤,其易受重压或碰撞的部位,必须加套金属保护管第四十二条白炽灯、碘鸨灯、高压汞灯等发热灯具使用时,应远离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第四十三条配电箱(盘)和临时线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第四十四条变配电室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测、更换室内外保持清洁,无杂物、无积尘,不准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第四十五条导线压接处,必须保持足够的接触面,压接牢固,并经常检查第四十六条插座的额定电流、电压应与实际电路相符合,不得盲目增加负荷,插座应安装在清洁、干燥无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第四十七条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必须有单独的电源开关,不得使用电力插座;器具周围必须有隔热装置;不得装置在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或可燃粉尘场所,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得中途离开;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第四十八条电力设备及线路在设计、安装过程中必须合理选型,其安装位置必须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保持良好的通风第四十九条当发生电力火灾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灭火第七章特殊环境的安全用电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对易产生静电的环境,必须采用合适的消除静电的方法,如接地、增湿、中和等方法第五十二条对热处理及有酸、碱、盐、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必须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电力设备及元件,电力管路必须有良好的防腐措施第五十三条对湿度较大或用水及汽较多的车间(场所),必须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电力设施第五十四条高温环境,必须采用隔热、防溅等措施第五十五条高频电磁设备必须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第八章电力安全检查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电力安全专项检查第五十七条检查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第五十八条对预防触电事故的各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及个人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责任第五十九条对新建或技术改进项目中的电力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电力设备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第六十条对发现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第九章附则
1、目的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第六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六」为有效保证城市道路清扫、洒水降尘等环卫工作每天顺利开展,恒生风景公司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每日晨检,采取一车一档的方式,对车辆外观、灯光、制动、雨刮器、轮胎、刹车、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及配件逐一进行查看,对车辆信息进行详细记录,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安全隐患同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车辆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当班驾驶员进行限期整改,消除隐患,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常规检查和保养每日车辆作业前,由车队队长对所有车辆灯光、刹车、传动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更换了三滤、机油等,排除故障隐患,确保车辆各部件正常运转强化车辆保养制度对车辆及设备的保养、维护进行了重点规范和要求,所有驾驶员在完成每日工作任务后对车辆进行检查后方可入库,每辆车每周必须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及时维修,不允许车辆带病上路作业,使车辆安全规范管理再提升一个档次严格车辆监督管理公司总经理、车队队长等不定时会进行环卫机械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司机是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制度,车辆保养维修情况台账登记是否完整等;二是由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卫车辆的发动机、机油、滤清器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机油不足或过多、滤清器有灰尘、保养不到位等问题一一做记录,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排除一切故障隐患,确保环卫车辆各个部件正常运转环卫车辆有针对性的进行维护利用公司停车场内洗车设备对洗扫车、平板车、洒水车、雾炮车等每日进行彻底清洗,提升车容车貌;调整洗扫车扫刷接地高度和倾角,仔细检查洒水车水路体系的连接件,检修清扫刷、排水口、水泵等部件,有效提高清扫车和洒水车的工作效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1、必须确保每天所有地坑式垃圾箱的垃圾不得外溢
2、坑内积水不得超过垫堆(雨天除外),发现积水过多需及时找分管人员派吸粪车清除,并随时清除坑内垃圾确保坑内清洁
3、随时检查地坑式垃圾箱是否能正常使用,发现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向分管人员汇报并检修
4、对所使用的车辆需随时检修并保持车辆清洁,需要修理应随时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应及时通知办公室检修以确保车辆能正常行驶
5、司机开车不得闯红灯或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行为,如果因上述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6、司机上班期间不得酒后驾车,违者每次罚款50元,履教不改者单位可随时辞退
7、司机利用垃圾车干私活或在运输途中长久停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司机必须服从分管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分管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自己找人替班
9、司机应将垃圾箱及时放回原位,不准在运输途中长久停留,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0、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一、目的(-)为明确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一)工亡和重伤事故为零;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为零;
(四)千人负伤率5%;
(五)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六)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100%;
(八)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历年和上年度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三)死亡及重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灾、爆炸、设备等)必须严加控制,确保事故发生率为零
(四)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作业规范、安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指标
(五)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公司有指标;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五、目标与指标的分解
(一)安全目标制定后,根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
六、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一)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的同时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
(二)安环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目标与指标的奖惩考核
(一)奖励规定
1、在年度考评期内,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给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门奖励
2、各部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指标的,给予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部门奖励,其余有关人员和部门按比例给予奖励
3、奖励方案及奖金额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规定公司或属下各部门发生超考评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指标时按下情况进行一次性处罚
1、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伤三人以上的责任者予以考核1000—20xx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门负责人考核一个月工资,车间负责人考核3000元
2、发生重伤一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1000元,车间负责人500元;重伤二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20xx元,车间负责人1000元
3、一年内连续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两人以上,后果特别严重者,除执行考核外,部门负责人免职
4、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外的其他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人员的处罚按责任划分按比例进行处罚
5、部门对考核指标第
(五)
(六)
(七)
(八)项没有按要求执行落实的每宗按公司违章处理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并取消奖励资格
6、对玩忽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屡教不改等恶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安全主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并作出处罚
(三)制定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由安环部进行考核,由工会进行监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
(四)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八、附则
(一)本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归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公司安环部
(四)本制度自颁之日起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食品进口前,必须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并保证所提供备案信息准确、真实
二、公司在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等的复印件及原件;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相关材料及证明;
三、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时一,应按规定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完整一致的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及承诺书等信息,并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本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四、若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发生改变时,将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由省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第二章食品标签管理制度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承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规定,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本公司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按照报检规定提供正确完善的材料,如下
四、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配合检验检疫机构销毁或者退货,由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销毁或退货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训
一、培训目的
1、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2、通过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强化员工自身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司食品经营安全
二、培训对象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均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三、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培训方式公司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一划
五、培训时间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应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制定
2、对新录用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的需向公司请假,食品安全培训将纳入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席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处罚、待岗和解聘的处理同时,公司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晋级、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培训组织:公司食品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并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第四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制度第五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票证查验公司采购食品时,应按照《食品索证索票规定》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向供货方索取的具体票证如下
二、外观查验公司采购食品时,应对每批次食品进行外观查验,具体外观查验内容如下
三、查验问题处理
1、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采购部门负责办理退货;
2、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行销售,由品管部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进货查验执行管理第六章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责任人仓库管理员负责公司仓库管理工作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
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
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
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6.
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
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三、库管员工作内容
1、按送货单验收公司采购货物,验收内容如下
2、验收问题处理对于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采购部由采购部按公司采购制度处理
3、验收合格后的商品入库管理
4、商品储存管理1分类存放2安全管理
5、商品出库管理
6、库存盘点管理库管员每半个月要对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以核对实际库存数,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向总经理汇报第七章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一、食品进口记录管理
1、食品进口记录内容各批次的进口食品需做好以下记录
2、食品进口记录责任人:
二、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管理
1、进口食品销售记录内容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
2、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3、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管理方法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一、食品退市处置预案
(一)当公司经营的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销售
(二)处置措施公司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二、食品召回释义
(一)食品召回定义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每季度组织销售部和品管部对在售食品进行一次安全调查及评估,检查所有在售食品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项或潜在危害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三)食品召回等级划分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1、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并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公司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含30人)的;
2、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
3、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责任人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
三、食品事故报告程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或发生部门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食监局报告;报告应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初次报告
2、阶段报告
3、总结报告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纪律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对发生或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有义务直接报告总经理,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经济和法律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1、按时上班
2、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3、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
4、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5、到达垃圾转运站,按安全规范流程工作,对行驶路线
6、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7、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主管人员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无异常
8、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总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防控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别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⑴目标消除重大工作责任安全事故和公务死亡事故,降低安全伤害频率,确保员工年伤害频率控制在7%以内,争夺更多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2)措施
1、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业兼职安全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和文明工程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工作人员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作人员和日常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工作能力,为杜绝违规作业打下良好基础加强分包团队和特殊职业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防止违法作业和无执照出港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多种手段推广安全生产知识
3、以三标、六标(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地环境和卫生标准、建筑工地安全评价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和井架、材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拉链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项目部每周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对工地安全生产检测,公司坚持每月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测出的危险和不安全因素,以危险通知书的形式到项目部进行期限整改,对拒绝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按规章制度条例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公司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报酬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和五临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约洞口五临边是指尚未安装扶手的阳台周边、无外框防护的水平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边两侧、排出平台外侧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实施统一招标、采购,严格执行收货检查制度
5、加强分包团队、雇佣和借用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的分包团队四关⑴对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
(2)对方具有施工资格;
(3)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合同;
(4)分包工程应提供部分安全技术切实把民工团队纳入我们的安全管理范围
6、继续从事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和建设部、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7、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基础、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殊工作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种设备、临时设施检查记录和文明工程
三、奖惩为了进一步实责任制,搞好项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消除危险,消除事故,我们根据《建设部发行的建筑安全检查评价标准》,监督项目部施工全过程,消除违规指挥、违规作业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确保专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奖惩细则
1、处罚1项目部发生轻伤事故,处罚项目部500元,处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处罚项目部5000元,处罚项目经理1000元,安全员500元,发生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处罚项目部20xx0元,处罚项目经理3000元,安全员1000元2施工组织设计没有安全措施,没有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部分项目没有书面基础,各罚款500元3没有检查改记录,无法确定人员、定时、措施,整改的,罚款项目经理2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4从事特殊作业的人没有执照,每人对项目部罚款200元,追究责任5工地无安全标志、二图工程总平面图、立面图、六卡工程概况卡、安全生产卡、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卡、消防保护制度卡、文明工程规则卡、进入工地须知卡、二栏违法警告栏、宣传栏各罚款300元6施工现场围栏设置,主路段不高于
2.5m,一般路段不高于
1.8m的,罚款500-1000元7工地路面未硬化处理,道路不通畅,无排水,工地积水,泥浆,各罚款200元8建筑材料、部件、材料等乱放的,罚款200-500元9脚手架立杆缺乏底座、垫木、清扫杆或间断,架体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10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与建筑物无结按规定少一处或结不牢固不规范的,每处罚款100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质量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办负责承包商的资格审查、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
4.2行政部负责后勤物资的供给;
3.3各车间、部门和分管领导按职责归口管理
4、控制程序
4.1资格预审
4.
1.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
1.2总工办组织其它科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
1.3总工办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
1.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2作业监督
4.
2.1总工办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4.
2.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动火、临时用电、登高、吊装、动土、断路、抽堵盲板、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许可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下才能作业;
4.
2.3总工办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4.3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4.
3.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4.
3.2承包商要爱护厂内公物及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总工办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公司设备,但紧急情况可先使用我公司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但事后必须及时报告和照价补偿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
4.
3.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保安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阻火器,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总工办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
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
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7.
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4.
3.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件时要及时向行政部保卫科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4.
3.5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部门和车间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
4.
3.6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总工办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
4.
3.7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
4.
3.8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
4.
3.9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4表现评价和续用
4.
4.1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
5.
4.2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
4.
4.3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
5、相关记录《安全责任协议书》《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承包商表现评价表》《合格承包商名单》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
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6.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
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
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6.
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7.
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8.
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9.
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
6.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
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
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
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
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
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
6.3管理要求要点: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
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3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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