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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担保借贷合同(精华篇)13民间担保借贷合同篇1出借人(甲方)保证人(乙方)
(1)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2)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3)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就保证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就甲方与(以下称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年字第号)向甲方提供担保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范围甲方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五、甲方保证其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来源合法
六、还款期限届满前,乙方发现借款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其向借款人催款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第七条罚则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甲方(盖章):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丙方(签字)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6贷款方(以下称甲方)姓名工作单位借款方(以下称乙方)姓名工作单位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第三条贷款期限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签订合同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第七条罚则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第H-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甲方(盖章):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丙方(签字):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7合同编号贷款方地址电话借款方地址电话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金额(小写),(大写)第三条贷款用途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批准单位)号文批准的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第四条贷款期限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个月(年)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0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第七条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猊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第八条计息宽限期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第十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号帐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贷款管理借款方须按时向贷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方有义务向贷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
七、如《借款合同》之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乙方代偿后向借款人追偿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追偿
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海宁市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甲方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乙方(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篇2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方同意第十二条还款
1.借款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款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的承担费
3.借款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第十三条保证
1.借款方保证向贷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款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证按时向贷款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款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款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方应向贷款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方随时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款方提供贷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贷款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4借款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5借款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4.凡借款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借款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第十五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方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方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借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方
1.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贷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贷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贷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贷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八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二H■•一•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曰至年月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民间借贷合同篇8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债权人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简称乙方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债权人(甲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连带保证人(乙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年月日民间担保借款合同篇9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担保人(丙方1):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担保人(丙方2)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担保人(丙方3)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甲方、乙方、丙方(包括丙方
1、
2、3)三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本合同共三页(第一页)姓名籍贯身份证号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第201条;《担保法》第2章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精神,经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诸条款,供方保证遵守履行,终不反悔
一、甲方将权属归已的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借贷给乙方作使用,利率为%,于年月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担保法》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担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期限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利随本清
五、担保条款
1、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按期清偿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偿还借款的,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消除
2、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由丙方代为偿还
3、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不动产做抵押借款,若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可与乙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动产做质押借款,乙方需将做质押的动产交甲方占有,若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受偿
六、违约责任条款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本合同共三页(第二页)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若逾期还款,除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借款为止
3、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间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对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出借方(甲方)借款方(乙方)担保方(丙方1)担保方(丙方2)担保方(丙方3)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民间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篇10合同编号保证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贷款银行(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范本篇11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第201条;《担保法》第2章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精神,经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诸条款,供方保证遵守履行,终不反悔
一、甲方将权属归已的人民币(大写)元整(yen;元整)借贷给乙方作使用,利率为permil;,于年月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担保法》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担保法》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出借人借贷人担保人年月日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篇12借款合同借款方(甲方)出借方(乙方)甲方因XX需要(如果想要夫妻债务的话,最好是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相关的,比如购房、共同经营等措辞)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有关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支付方式以下列之一为准()A.甲方收到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汇票B.甲方收到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电汇C.其他直接给甲方支付装修款的形式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期满甲方应该按时归还全部借款和利息,双方约定利息按月利息%计算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本金1%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未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评估费、律师费、调查费等一切费用三.本合同未设担保不影响合同效力若设担保,则担保方在本合同尾部的“担保方/保证人”内签字或盖章,担保即行生效,担保方系全额连带担保/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评估费、律师费、调查费)等全部债务和费用本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具有独立性,主合同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担保条款的效力
四、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若有不可协商的争议,双方和担保方均同意提交签约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签约地点
六、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之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一式份,方各执一份,担保方各执一份借款方(甲方)出借方(乙方)担保方/保证人民间借款担保合同篇13甲方(贷款方)乙方(借款方)丙方(担保方)风险告知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对担保合同来说,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一旦担保合同所从属的主债合同履行完毕,主债合同消灭,则该担保合同也归于消灭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风险告知上述提及甲乙丙三人,这里提醒一下担保合同的、主体问题在签订担保主体之前应当确定担保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中,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应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第二条、借款金额保法》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出借人借贷人担保人年月日民间担保借贷合同篇3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共为月第四条、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期限内不变第五条、借款发放方式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第六条、还款方式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第七条、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二)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第九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三)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若逾期还款,除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借款为止
(三)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间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对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条款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贷款方(签字)地址电话借款方(签字)地址电话保证方(签字)地址电话编号安民借字年号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丙方(担保方)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军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万元人民币(用于乙方委托丙方对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0第四条(如乙方提前还款,应据实按月结算利息)第五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甲方委托丙方代转本息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第七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第八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城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共同债务人身份证号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民间担保借贷合同篇4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种类第二条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第七条保证条款保证方提供担保,当贷款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方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方进行偿还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约定第H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方(盖章)地址电话号码借款方(签字)地址电话号码保证方(签字)地址电话号码日期民间借贷合同篇5贷款方(以下称甲方)姓名工作单位借款方(以下称乙方)姓名工作单位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第三条贷款期限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签订合同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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