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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范本(5篇)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范本(精选5篇)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范本篇1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
2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本设计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一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一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第七条其它O本合同自20—年—月—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范本篇3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计证书等级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
1.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1.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1.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4.2中标函(文件)
5.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6.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
1.
1.21发包人责任
1.
1.
3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
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
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
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
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
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
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
1.
8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
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
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20_年
9.
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
2.
4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9.
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9.
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
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处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3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4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5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6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7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1.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9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0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3.1合同书
4.2中标函(文件)
5.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范本篇4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计证书等级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
1.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1.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1.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4.2中标函(文件)
5.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6.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一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
1.
1.21发包人责任
1.
1.
3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
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
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
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
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
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
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
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
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
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
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9.
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
2.
4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9.
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O
9.
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
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处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范本篇5工程名称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I序号I分项I建设规模I设计阶段及内容I估算I费率I估算II I目I----------------1-------------1-------1-------1-------1总投资I%I设计费II I名称I层数I建筑面I方案I初步I施工I(万元I I%II I I I积m2I设计I图—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1.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1.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10.
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1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I序号I资料及文件名称I份数I提交日期I有关事宜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I序号I资料及文件名称I份数I提交日期I有关事宜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支付进度详见下表I付费次序I占总设计费%I付费额(元)I付费时间II III(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II第一次付费I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I第二次付费II第三次付费II第四次付费II第五次付费I第六条双方责任
1.
1.11发包人责任
1.
1.
2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1.
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1.
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
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
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o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
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1.
1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1.
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O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的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
1.1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__________份
1.
1.2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1.
1.3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1.
1.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
1.5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
1.6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1.
1.7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1.
1.8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即行终止
1.
1.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o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I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公)证意见:(盖章)(盖章)I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I
9.
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
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1.
1.1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
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
1.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1.
1.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1.
1.
4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O
1.
1.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O
1.
1.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1.
1.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处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范本篇2订立合同双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主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一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一万元,建设地点在—O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20—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20_年—月—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20__年—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20—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20_年—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一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一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20—年—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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