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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员工劳动合同篇8标准员工劳动合同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企业类别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居民身份证号码国籍及护照号码现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一年(月),自一年—月一日起至年一月一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一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四H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标准员工劳动合同3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及邮编经常居住地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章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项执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年月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年—月一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务是指O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第二章试用期第二条试用期为个月,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估,以决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第四条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
2.乙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用于办理用工手续的相关材料的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应按照附件一工作岗位描述中的规定执行第六条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外,乙方还应当听从甲方不时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第七条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状况等因素,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也可以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工作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第八条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点以外的地区出差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前述安排第四章劳动报酬第九条乙方的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甲方每月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十条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或当]月的工资,并通过转账/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如发薪日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顺延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对特定类型的工资组成部分的支付时间有其他规定的,则应按照该等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者乙方的工作内容的变化(包括工作岗位变化或工作职责变化)等因素相应地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构成、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或支付时间第十二条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依法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以乙方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缴纳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三条甲方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乙方应执行其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岗位应适用相应的特殊工时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将根据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制定具体的计算周期及上下班时间,并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时工作制,即因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而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方不会向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第十四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第十五条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加班审批和确认手续对于已办理前述手续的加班乙方,甲方将根据其适用的工时制度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第十六条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第六章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参保地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和医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将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做出相应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义向有关主管机构缴纳第十八条甲方还将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称;
2.福利名称o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保护用品,以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第二十条甲方应依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职业危害,则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该等职业危害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并且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第八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二十二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____________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一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四条当乙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隐瞒或谎报学历、工作经历、资历、健康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不实材料等情形)第二十五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第二十六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二十七条当甲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的;
8.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实施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所有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还其占有的或处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财物甲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九章经济补偿第三十一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应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完毕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后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或第二十八条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1项终止的,但本合同终止前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与乙方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4.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4或5项终止的;
5.乙方依据第二十七条解除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经济补偿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甲方应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的标准(即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发给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2.为计算经济补偿之目的,“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
3.如果乙方的月工资高于乙方工作地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称“封顶工资”)的,甲方应按封顶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第十章赔偿责任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负责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十四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因其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章争议解决第三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不愿协商、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章补充条款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执行以下条款补充条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十三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将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内容所达成的全部书面或口头协议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须由双方以书面方式完成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的任何约定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约定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权利的放弃,均不应视为此后对相同权利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的放弃第四十一条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时修订地各项规章制度如果乙方违反该等制度,则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第四十二条本合同首部所记载的乙方的经常居住地将被视为用于与本合同相关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经常居住地发生变更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之约定如与国家或适用的地方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之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用人单位(公章)劳动者(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标准员工劳动合同4甲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为,经双方协商工作地点可以变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八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第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第十一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十七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十九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
(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H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
(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第三十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第三十五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六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
(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第三十九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四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标准员工劳动合同5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乙方(劳动者)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止其中,试用期(有/无),自—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日止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为,工作地点为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一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第四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计件)标准为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第五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项目为_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简易劳动合同书范本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第八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一第十条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签字)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签字日期一年一月-日签字日期_年_月一日标准员工劳动合同6编号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技能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标准员工劳动合同7甲方(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乙方(劳动者)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常住户口地址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第四条劳动纪律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元,休息日为元,平日为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元至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第八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第十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九条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标准员工劳动合同8_(以下简称聘方)与_(以下简称雇员)就聘请雇员赴国(地区)一公司工作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聘方聘请雇员赴国(地区)—公司从事
2、工资及支付方式
(1)薪金聘方支付给雇员的基本月薪为一美元(大写)雇员离开中国国境之日为起算日离开一国境(地区)之日为截止日,凡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全月工资计算
(2)加班工资聘方因工作需要,要雇员加班工作时,加班工资由双方面议
3、聘用期限,工作时间和假期1聘用期为-2工作时间按一国地区劳工法规定,每周工作一天,每天工作一小时3休假日雇员享受所在国的法定假日4病假雇员每年可享受带薪病假一天5事假雇员因家庭急事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回国时,聘方应予以方便,准其请假,并协助雇员办理手续,事假期间,聘方视情况支付或停发工资,往返旅费由雇员自理
4、住宿、膳食、医疗、保险和税金1住宿聘方免费提供雇员有水、电、卫生设施的住所,或支付租房费2膳食聘方提供雇员全月膳食,或支付膳食费,其标准相当于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水平3医疗聘方为雇员支付医疗费用,或向保险公司投保医疗保险4保险聘方为雇员投保当地劳工法所规定的各种保险5税收聘方为雇员交纳当地法定的一切税金
5、雇员出入中国和—国国境的手续和旅费1聘方负责办理雇员出入—国国境地区的签证、居住和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并支付其费用2聘方负担雇员从中国至工作点的往返旅费3雇员负担出入中国国境的.各种手续费
6、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由提出方支付给对方相当于雇员三个月工资的补偿费,并负担雇员返回中国的旅费
7、雇员应遵守工作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遵守聘方的有关规定
8、聘方应尊重雇员的生活和风俗习惯
9、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聘方、雇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雇员受聘满后,聘方如需要续聘,应提前三个月通知雇员并征得雇员同意,续聘手续另定
11、本合同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本合同由聘方和雇员签字后正式生效聘方_雇员_年一月一日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标准员工劳动合同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力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元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O
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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