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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有关开展招标代理与工程造价业务情况说明
一、招标代理
(一)可承担的招标代理事项
1.参与公司项目洽谈、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1、领取招标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手续;
4.提出招标申请;
5、编制招标文件(工程清单或标底),并负责审核报送备案;
6.招标文件提交业主讨论;
7、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8、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9、审查投标申请与投标人资格;
10、发放资审结果通知书;
11.组织投标人查勘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12.邀请全部合格的投标人代表参加组织开标活动;
13.组织评标会议,协助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协助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服务;
14、协助招标人依据评委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15.中标人公示、发送中标通知书;
16、招投标资料汇总,编制招标代理书面报告;
17、按合同结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18、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到市招管标办备案;
19、征求委托单位评价意见;
20、按规定30日内主持完成项目代理档案、资料、文件的整理、装订提交公司归档工作
(二)业务质量承诺
1.精心编制招标、投标程序,并召开内部程序评审会议,对招标、投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程度、公开透明的程度、各类起止时间的规范程度进行评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根据设计及其他技术资料的详细程度,选择符合工程实际的招标方法,界定投标报价的范围及准则,并就其可行性进行评审,确认其对国家造价政策的符合程度
3.制定精确的技术规定,并评审采购清单和技术规范的准确、至I位、完备程度,必要时进行第三方评审
4、编制合同条款,确定承包发包双方权力与义务的公平对等性、担保制度的完备性、界定第三方责任的明确程度、违约责任的公平对等性、付款方式与比例的合理性、价款调整的稳定性与公平性、发包人供材范围的准确性以及争议、索赔的处理程度等等内容,尽力合理规避建设风险,最大限度的减少未来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索赔
4、依据项目特点和招标人对招标效果关注点的不同,科学确定评定因素,合理分配分值,增强办法本身对投标人的区分能力,增强评标标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三服务质量承诺
1.依法操作我公司保证在本工程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5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分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规范操作,且主动接受宿迁市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2、规范操作程序规范我公司保证招标代理工作将严格按照下列程序内容规范操作1程序规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事程序进行招标代理活动2内容规范招标过程涉及的所有文件的格式以及内容均应符合建设及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齐全涉及的合同文本应与上述部门颁发的的合同范本保持一致
3.对业主全面负责1充分维护业主的利益我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从为业主服务的角度,站在业主的立场上充分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应做到每份文件,每项工作均及时向业主汇报遇到重大决策性问题时,应从规范招标的角度协助业主分析问题、出谋划策,直到问题的解决,达到业主的满意
(2)文明服务在招标工作实施的过程中,我公司全体人员将以热情、积极的态度、文明的语言提供周到的服务,不仅给业主提供文明的服务,而且对参与本工程的各身材坚持文明服务的原则同时,我方郑重的承诺坚持“科学、公正、热情”的原则,积极为用户提供一流的服务,严格按规范操作,不向委托单位强行推荐队伍和产品,不干涉招标法赋予委托单位(招标人)的一切权利,对委托单位或国家、省有关部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有关数据严守秘密工作人员如有营私舞弊,借工作搞不正之风等行为,从严处理
二、工程造价业务委托流程合同项目泮谈提交成合同实工程师总工果文件瓶成馈自审、程师初稿完存在问(技术互审、室总成后征题并提负责人出合理项目经审询委托终审签理初审方意见发)
(一)业务流程必要
(二)项目洽谈应说明的问题时踏勘现场
1.咨询服务类别概算编制或审核、预算(标底)编制、结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咨询服务等;
2、工程概况工程的建设规模、估算投资、建设用途(住宅、厂房、公共建筑等);
3.任务完成的时限以及质量目标要求等;
4.提供的审核决算准确率在98%以上
(三)委托方需要提供的资料——预算(标底)编制
1.编制要求如执行哪个地区定额、什么时间的材料价格信息,以及是否需要划分施工标段单独计价等;
2.全套施工图纸及其设计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3.委托方商定的设备材料品牌及单价的确认函件——结算编制或审核
1.经业主确认的施工图或竣工图及设计电子文档;
2.设计变更资料、图纸会审纪要、现场签证单;
3.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4.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经业主审核的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5、业主与施工单位需要相关部门出具的“工程结算三审单”,还需补充提供如下资料
(1)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复印件;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注以上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由提供资料方负责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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