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护理人员录用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公正评价、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第二条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计酬,同工同酬第三条聘用条件
1.具有正规护理专业院校中专及以上毕业文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者;
2.热爱护理专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工作责任心强,经考核合格者,并自愿到医院从事护理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第四条聘用程序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第五条所有聘用护士在招聘时都必须通过护理部的面试、理论和操作考试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的体检,并负责办理体检合格者相关入职手续,护理部协助第七条聘用期待遇、晋升、休假等按医院人事部门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解聘条件
1.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
2.在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者;
3.不履行合同者;
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到其他单位工作者;
6.连续旷工超过医院人事部门规定的天数者;
7.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医疗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者;
8.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者等。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