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作业,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要求,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把注意力聚集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上来,做到“减负不减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作业公示领导小组
三、作业布置要求
1、在常规型作业、习惯型作业、实践型作业布置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设计分层作业,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面向全体学生
2、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一至四年级学生不能背书包回家,
五、六年级不要有书面家庭作业
4、
三、
四、
五、
六、七年级学生除语、数、外学科均不可布置书面课外作业,八年级学生除语、数、外、物理学科均不可布置书面课外作业,九年级学生除语、数、外、物理、化学学科均不可布置书面课外作业
5、保证
一、二年级无书面家庭作业,
三、
四、
五、六年级学生的每天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算)不得超过60分钟,七至九年级学生的每天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算)不得超过90分钟
6、由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权对学科教师说“不二
7、年级组长每天调控各班各学科作业公示情况,督促并提醒各班及时、规范地在年级组群内进行组内公示
8、教务处不定期反馈,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公示作业内容、时间及位置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通俗易懂,简洁明了,要做到书面作业符合管理要求每天下午放学前,学校教导处逐一对各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年级公开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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