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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工作家长自愿服务制度
一、指导思想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解决教师因集中学习无时间课后服务等问题,鼓励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关心教育,回馈社会,协助学校充实人力资源,扩大教育效果特决定招聘家长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家长自愿服务者资格条件
1、须是本校在读学生家长
2、热爱儿童、知晓教育富有责任感、具有高度服务热忱及奉献精神的家长
3、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4、符合家长自愿服务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服务时间
三、组织实施
1、家长自愿服务者由学校选拔任用并公示,经学校培训后上uU冈
2、家长自愿服务组织由学校统筹管理,家长自愿服务组织成立常务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管理家长自愿服务活动
3、家长自愿服务的时间一般在每周三的下午
四、工作职责
1、根据所安排的年级,提前10分钟到达学校
2、做好有关的考勤工作如实填写值班日志,记录好当天各岗位情况如有学生未到等情况,及时与老师取得联系
3、家长志愿服务者应遵循热情周到、文明有礼的服务宗旨进行服务服务期间不得进行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宜
4、家长根据自身特长,可以有选择的对学生进行拓展类的服务
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因特殊原因需退岗时,须提前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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