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上课期间,学生如需请假处理急事,需有家长书写并签字的请假申请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将签字的请假单给门卫老师后方可离校(班主任与门卫必须做好请假离校的登记记录);
2、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来学校上课的,家长应及时与学校班主任联系与同意,事后学生补交家长书写的补假单,否则以学生旷课论处
4、在校时身体不适需外出就医的,需通过卫生室老师检查并视病情决定是否请假离校就医如需外出就医的,学生凭校卫生室老师开具的病假单,报班主任知晓,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后,外出请假就医离校时,请假单交门卫老师
5、如家长需利用学生上课时间外出看病请假,家长应事先交请假条给班主任,具体办法按事假第一条处理
6、在看病后,如需在家休养的,家长应及时向学校送交休假申请(或在学生复原来校上课时补假),并附有医生诊断及建议休养时间段的书面材料
7、学生或家长应持有效证明请假没有家长签字的书面请假单、学生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8、假条上应写明以下内容请假原因;请假时间,何时返校上课;离校时间;家长签字
9、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由年级组批准,报学生处备案;超出一周由学生处批准,报学校备案,记入《学生手册》
10、学生有慢性病连续3个月不能到校上课的,须由家长持医院证明到教学处办理休学手续
11、其他情况需请假,咨询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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