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教师听评课制度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评课制度
一、听课数量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节,教导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20不少于节,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节,科任2520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节20
二、听课要求、学校组织示范课、观摩课,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学校1领导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教研组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学科带头人的实验课、研2究课,本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学校领导听推门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3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4课堂教学的行为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5记或假造听课笔记、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6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教导处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教师的业务考7核档案、实行课堂开放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校内人员8或上级领导进入课堂听课
三、评课要求、听课教师要认真评课,实事求是,在肯定成绩和优点的同1时,指出失误、不足及需商榷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被听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记录,虚心听取各种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有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2总结,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检查听课记录,要注重对评课意见的检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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