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审方中心工作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承担全院门(急)诊处方和病区用药医嘱的前置审核工作,用药咨询及合理用药评价相关工作
二、审方中心药师应当取得主管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年以上药品调剂工作经验,并经过处方3审核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或获得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
三、处方审核应当在处方收费和调配前进行,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四、前置审方时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通过,及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后进行重新审核并做好记录
五、开展处方和医嘱点评工作
六、参与临床用药方案的制定,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
七、参与对新药引进工作药品进行评价工作,根据临床实际,参与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八、做好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药品、患者用药等信息泄露,做好相应的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九、建立处方审核的过程追溯、反馈记录及质量改进的质量控制机制
十、定期参加处方审核专业培训考核及业务学习,确保处方审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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