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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内网的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子政务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及其相关设备、系统、数据等第三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安全可靠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2.规范有序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确保网络运行有序
3.效率优先提高电子政务工作效率,为部门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4.保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内部信息的安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责任部门为(部门名称),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第五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责任部门职责
1.制定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评估、监控和应急处理;
3.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督促各部门遵守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
5.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电子政务内网管理情况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内网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网络设备与系统管理第七条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与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2.具有较强的安全防护能力;
3.系统运行稳定,性能良好;
4.系统备份和恢复机制完善第八条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与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第九条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与系统应进行安全加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设置合理的用户权限;
2.定期更新系统补丁;
3.关闭不必要的服务;
4.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第四章数据管理第十条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应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国家秘密;
2.部门内部信息;
3.公共信息第十一条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规定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数据泄露第十二条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安全第五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三条电子政务内网用户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利用电子政务内网进行违法活动;
2.不得非法侵入、干扰、破坏电子政务内网;
3.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4.不得随意修改、删除电子政务内网数据第十四条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与系统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定期检查设备与系统运行状况;
2.及时修复设备与系统故障;
3.确保设备与系统安全可靠第六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电子政务内网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损失第十六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责任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部门名称)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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