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腕带标识识别制度
1.在执行各种治疗操作前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患者识别方法
2.入院的患者均应使用“腕带”,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一定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
3.腕带上信息必须包含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4.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时,不能仅以床号作为识别患者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操作前核对“腕带”识别标识,必须查对内容住院号、姓名或性别、年龄等2种以上识别患者的方法对患者进行识别,确认无误后才能实施操作
5.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局部血运良好
6.腕带固定为一次性锁扣并一次性使用
7.“腕带”上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人工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坏及时更换,患者出院时摘除“腕带。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