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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50%以上)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标准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多项选择题)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机关)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逋过(诞生);1993年12月29日修正(小改);1999年10月31日修江(大改);2000年7月1日实施(通过和实施日期容易考单项选择题)《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标准,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国务院)(制定机关),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标准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侧》(必须记住)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p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机关)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标准性文件会计规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方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法》、《代理记账管理方法》等会计标准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会计基础工作标准》、《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八、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时会计核算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特别是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清查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地对各项财2兰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摩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四项内容多项选择题)《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资料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财产清查的目的)
九、会计档案管理P25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和种类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各单位的预算、方案、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一般分为(多项选择题)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电算化资料
(二)会计档案的装订(本节内容对实际工作的指导)
1、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1)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2)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①用“三针引线法〃装订(给学生简单介绍此装订方法)
②凭证外面要加封面
③装订凭证厚度一般
1.5厘米
(3)会计凭证装订后的重点事项
①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②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
2、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1)账簿装订前的准备
(2)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①、
②(了解)
③在订好的账簿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号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3)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
①、
②(了解)
③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顺序不能错)
3、会计报表的装订(了解)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之后,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指定的人员要求会计证)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期责任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第5次)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重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与“原始凭证〃外借的要求一样)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P327,附表一,找规律背记)永久年度财务报告(决算)、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15年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10年(行政事业单位有,工业企业没有)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3年月、季度财务报告
(五)会计档案的销毁
1、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第6次)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2、专人负责监销销毁会计档案室,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由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毕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上列明另外,正在工程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
(六)会计档案的交接⑴、
(3)了解
(2)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同意保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
(4)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工程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收并由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七)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
1、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内容(了解)
2、计算机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上应有录入员(制单人员)、稽核人员(审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加记账人员)收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多项选择题)
3、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每天登记并打印输出,做到日清月结
4、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反,都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13年〜
5、关于磁性介质及其他介质的管理
(1)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介质存储会计数据,不再定期打印输出会计账簿,应征得同级财政部门的同意
(2)记账凭证、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仍需要打印输出
6、平安和保密措施
(1)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以上不同的地点,最好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
(4)各种会计资料,未经本单位负责人(第7次)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单位第四节会计监督会计监督可分为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遂单位的经济活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保护资产的平安完整单位负责人(第8次)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当最终责任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方法(标题,多项选择题)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别离控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于监督检查等销售和收款也属于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别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
2、授权批准控制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3、会计系统控制
4、预算控制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决策权都应落实在内部管理的最高层
5、财产保全控制包括接近控制和定期盘点控制等
6、风险控制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7、内部报告控制内部报告的格式和种类由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可以由财会人员负责,也可由财会、业务和管理人员共同完成
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会计机构、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P74,案例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本单位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符(与会计账目的核对区别)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主体:财政部门此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按照法律规定也可以监督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会计行为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多项选择题)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财政部门可以对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再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单位和个人检举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所依法承办的审计业务(多项选择题)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违法会计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为检举人保密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是指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会计人员是指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1、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2、对于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可以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3、对于丕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代理记账的概念(了解)
(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与审批(多项选择题)
(1)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标准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三)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多项选择题)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了解)
(1)填制和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2)有专人管理现金
(3)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4)及时更正、补充
(五)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了解)
(1)依法办事
(2)保守秘密
(3)坚持原则
(4)解释说明
(六)代理记账的根本程序(了解)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政治素质★
(2)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工作经历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每年必考)
(3)政策业务水平
(4)组织能力
(5)身体条件
四、会计从业我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了解)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使用范围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总结无论职务多高、职称多高,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必须有会计证会计人员的十种工作岗位(多项选择题)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本钱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以下人员不属于会计岗
1、各种收费员、收银员
2、审计人员
3、单位档案部门的档案管理员
4、注册会计师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1、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因有《会计法》违法情形,被依法撤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撤消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相关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局部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根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与受理(了解)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小标题,多项选择题)
1、上岗注册登记执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
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
3、调转登记练习某会计人员张某退休以后受聘于郊区某企业从事会计工作问张某需不需要进行调转登记(答案需要)
4、变更登记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检)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P53
(一)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高级职务高级会计师中级职务会计师初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P5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1992年3月开始实行考试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现阶段只对初级、中级会计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
(3)(了解)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根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生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之一
①大学专科,满5年
②本科,满4年
③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满2年
④硕士学位,满1年
⑤博士学位,当年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说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成认的学历,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的总和
3、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需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
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P56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判断题、多项选择题)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方案地进行轮岗(原因锻炼会计人员;及时发现问题,便于监督)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适用范围)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判断题、案例题)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制定机关)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仅在本行政辖区内有法律效力的标准性文件制定机关工程全国人大
一、会计法律国务院
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人大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交叉性考判断题的概率大)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管理会计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质地,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的规定,
①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表达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①特殊要求的行业(军工、铁路等),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方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②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方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交叉考判断题的概率大)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3P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多项选择题)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第1次)(私企老板、单位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均可出任法
八、会计人员工作交接p57目的、作用第一,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第二,可以防止由于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第
三、分清交接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
(一)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在调开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室,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根本程序p
58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2、移交点收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
(3)(了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了解)
3、专人负责监交(判断题、单项选择题)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判断题、案例题)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三)移交后的责任P6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当法律责任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交接人员负责第六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概述p61-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通常是指法律关系主题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法律后果违法具有的特征1违法是一种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举例随地吐痰,是不道德行为,对社会有危害,但不违法2违法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只能标准和追究人民违法的行为,而不能追究人民的思想3违法行为是一种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过错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成心,而是过时如果有客观方面的危害而没有主观方面的过错,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因不可抗力造成危害,就不能认定是违法行为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到达了法定责任年龄和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设置的法人二法律责任的形式p63违法者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按其性质,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由于民事违法、违约行为或根据法律规定所应承当的民事法律后果
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法行政法律标准所应承受的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单位对其依行政程序所给予的制裁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与行政处分都属于行政法律制裁的范畴,都是由行政主体做出的一种单方面的行政行为,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标题多项选择题)一是法律依据不同二是实施主体不同三是适用客体不同四是法律性质不同五是适用对象不同
1、行政处分既可以对单位也可以对个人
2、行政处分仅对国家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六是处分形式不同行政处分的形式由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者撤消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分(多项选择)行政处分的形式有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等(多项选择)七是法律救济不同
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给予的制裁,即刑罚刑罚分外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多项选择)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多项选择)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只适用于外国人)(多项选择)附加刑是补充、辅助主刑适用的刑罚方式,附加刑可以附加于主刑之后作为主刑的补充,同主刑一起适用,业可以独立适用
二、违反会计法律的责任p65违法会计法律制度的违法行为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任限期改正,
②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出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2)私设会计账簿的;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对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8)为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损坏、灭失的;
(9)为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⑤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撤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P66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撤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隐匿或者成心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撤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授意、指示、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成心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出的行政处分P67
(五)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抗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抗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六)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
(1)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对企业可以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撤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罚款金额的总结
1、
(一)、
(六)
(1)一般违法单位罚3000~5万个人罚2000~2万
2、
(二)、
(三)、
(六)
(2)严重违法单位罚5000~10万个人罚30005万〜(伪造、变造、虚假、成心、隐匿、隐瞒)
3、
(四)自然人(授意、指示、强令)5000~5万
4、
(三)情节严重,并处或者单处2万20万的罚金〜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p68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3、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诉讼P71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一节金融法律制度概述
一、金融概念与金融法律制度p88
(一)金融概念(了解)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借贷和流通,即以银行为中心的各种信用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
(二)金融法律制金融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各种金融标准性文件的总称,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标准金融法律制度调整的金融关系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管理关系,即主要指在中央银行对各类金融机构和各种金融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过程中,以及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另一类是金融经营关系,即主要指以金融企业为中心的在金融市场的各项融资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向投资者和债权人筹集资金
(三)我国金融法律制度构成
(1)金融机构组织法律制度即标准和调整我国金融机构组织关系的法律标准总称
(2)银行业务法律制度是金融法律制度最根本的内容如《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金银管理条例》、《储蓄管理条例》等
(3)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4)票据法律制度如《支付结算方法》
(5)证券法律制度
(6)信托法律制度
(7)保险法律制度
二、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p89
(一)金融机构概念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各类信用机构的总称(了解)
(二)我国金融体系构成p90我国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相别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分工协作的心的金融体系中央银行,是指国家控制与调节货币流通和信用的中心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各种职权,是国家的货币发行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令,并对国内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实行管理和监督(了解)中央银行,是指国家控制与调节货币流通和信用的中心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各种职权,是国家的货币发行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令,并对国内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实行管理和监督(了解)中央银行前身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基础上合并组成的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实施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证券和期货金融机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保险金融机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专门从事某一方面的政策性货币信用业务,并不以营利为目的金融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开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多项选择题)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四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第二节现金管理的法律制度
一、现金及现金管理p91(-)现金概念现金,是指具备现实购置力或者法定清偿力的通货现金包括铸币、纸币和信用货币我国的现金是指人民币(包括纸币和金属辅币)
(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根本原则
(1)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2)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3)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执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核
(5)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三、现金使用范围规定p92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项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制度现金的其他支出
四、现金管理根本要求P93
(1)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只收现金而拒收支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2)开合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35的日常零星支出所需要的现金核定〜
(3)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不准利用存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者取现金;
(4)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开户银行开设一个根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付
(5)实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
(6)开户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现金收支
①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②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③开户单位在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内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④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申请,由班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第三节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
一、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p95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银行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了解)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结构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多项选择题)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款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三)办理支付结算的根本要求
(1)票据和结算凭证式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未使用安中国人民银行同意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村狂账户中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3)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根本要求P96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零元整正壹虱三肆伍陛柒捌玖拾佰仟葛值零元整正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填“人民币”三字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标准要求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当(掌握)定代表人,具体由公司章程决定)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没有“合法性”、准确性”)★第三节会计核算(重点小节)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依法建账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依法建账主体)都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总结强制建账是法定)(注《会计法》规定,我国有两类主体无需建账个人、个体工商户)
(2)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总结账簿种类要齐全)
(3)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也称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统一进行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总结私设账簿不允许)
(二)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P4
(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实际发生的资金增减变化如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经济业务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往往不须进行会计核算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时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根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和完整★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旨在以假充真;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掌握并区分伪造和变造,容易在案例题出现)
(四)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1)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
二、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2、银行解散账户的种类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根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自豪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3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开户资料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
3、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前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多项选择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撤消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三根本存款账户plOO
1、概念根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在银行的主要存款账户
2、使用范围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3、开户要求
(1)(了解)
(2)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①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②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⑨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上述存款人如果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四)一般存款账户
1、概念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根本粗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范围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开户要求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开立根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根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以下证明文件
(1)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和合同;
(2)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五)专用存款账户
1、概念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范围根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等
3、开户要求(了解)
4、使用规定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根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六)临时存款账户
1、临时存款账户的概念(了解)
2、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最长不得超过2年,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按规定办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四个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对现金适用的区分根本存款账户能存能取一般存款账户只存不取专用存款账户不存不取临时存款账户能存能取,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概念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2、使用范围
(1)
(11)(了解)〜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以下付款依据
(八)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1、概念(了解)
2、使用范围单位的“根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临时户〃和个人结算账户都能办理异地结算
3、开户要求
(1)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根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根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三、票据结算
(一)票据概述
1、票据的概念、种类及特征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第一个“或〃
①出票人约定自己付款本票
②出票人委托付款人付款汇票、支票第二个“或〃
①本票、支票、银行汇票,见票即付
②商业汇票有指定日期第三个“或〃
①如果票据没有被背书转让,向收款人付款
②如果票据背书转让了,向持票人付款在我国,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的特征
(1)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别离(一旦票据丧失,票据权利也丧失)
(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
(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想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只要票据本身没有问题,就得支付)
(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均为记名票据,必须通过背书转让或交付转让的方式予以流通转让
2、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即票据可以充当支付工具,代替现金使用
(2)汇兑功能,即票据可以代替货币在不同地方之间的运送,方便异地之间的支付
(3)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
(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
(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实现的
3、票据当时人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当票据义务的主体票据当时人可分为根本当事人和非根本当事人
(1)根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做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在汇票及支票中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在本票中有出票人和收款人根本当事人不存在或不完全,票据法律关系就不成立,票据就无效
①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②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③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当付款责任的人汇票的付款人由两种商业成对汇票的付款人时合同中应给付款项的一方但是人,也是该汇票的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时承兑银行,但是其款项来源还是与该票据有关的合同中应付款方的存款;支票的付款人时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本票的付款人时出票人
(2)非根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汇票中的付款人在承兑汇票后称为承兑人,第一次背书中的被背书人就是第二次背书中的背书人
①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当支付款项义务的人,它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②背书人
③被背书人
④保证人并非所有的票据当事人一定同时出现在某一张票据上,除根本当事人外,非根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完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不同票据上可能出现的票据当事人也有所不同
4、票据签章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时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是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5、票据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不产生效力的记载事项
(二)银行汇票
1、概念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计算金额无条件支付非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使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同城、异地、统一票据交换区域转账、支取现金
3、记载事项说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付款人名称等(同支票的记载事项比照记忆)
4、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5、办理和使用要求
(1)办理的根本程序
①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
②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③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2)使用(兑付)的根本要求
②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③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银行不受理)
④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⑤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汇票时,除审查上述收款人应审查的事项外,还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
⑥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⑧转账支付的银行汇票,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谨转入储蓄和银行卡账户
(三)支票
1、种类支票的根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使用功能的总结可以转账转账、普通、划线只能转账转账、划线可以现金现金、普通只能现金现金
2、使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3、记载事项说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缺少以上记载事项的,支票无效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4、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5、支票办理要求
(1)签发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第三章税收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20%)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作用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3、税收是对经济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4、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有赖于税收的存在
二、税种的分类
(一)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分类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
(1)流转税类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流转税是我国税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又以增值税为主
(二)按管理和使用权限不同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如关税和消费税
(2)地方税,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
(3)中央地方共享税,如增值税
(三)按计税依据不同分类从价税和从量税
(四)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直接税和间接税第二节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根本要求(-)证税人如增值税的征税人是税务机关,关税的征税人是海关
(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也称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附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义义务人是税收制度中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三)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它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四)税目制定税目的根本方法列举法(个人所得税)、概括法(消费税)
(五)税率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或征收额度,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税率的上下,直接关系到国家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义务人的负担轻重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1、比例税率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2、定额税率如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
3、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
4、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六)计税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
(七)纳税环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A)纳税期限按期纳税、按次纳税
(九)纳税地点
(十)减免税减免税是指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2、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到达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到达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到达规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3、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三、税法的分类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第三节我国现行主要税种概述
一、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计算一般采取税款抵扣的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二、消费税是指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特征
(1)征税范围和税率选择具有灵活性
(2)征收简便
(3)税源广泛,可以取得充足的财政收入
(4)具有转嫁性
三、营业税是指对提供给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特点税源广泛、计征简便、便于征管、税负公平合理
四、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1、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取得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所得,税率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收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
五、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征税对象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利、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多的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勒紧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
(1)工资、薪金所得,使用超额累进税率为5%—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为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14%
(3)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了解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对其会计资料影响的情况
(五)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注应当适用性强,不是有前提,就是有补充说明;必须强制性,无一例外)
(六)使用电子计算机机型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法》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会计核算内容(标题多项选择题,同《会计基础》一样的内容)p7经济业务事项包括经济业务(对外)和经济事项(对内)两类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券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本钱的核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三、会计年度P10会计年度是指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分段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在会计上称为会计期间,以一年为一个会计区间的称为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份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原因我国的会计年度之所以采用公历制,主要是与我国的方案、统计、财政等年度保持一致(注没有“税收〃)
(4)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局部,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局部,加征十成
(5)特许权使用非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为20%o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六、印花税(贴花)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采用列举法,按列举税目征税
(1)-
(10)合同、
(11)产权转移书据
(12)营业账簿
(13)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而且包括在境外水里、领受但在我国境内适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印花税的税率由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在印花税的13个税目中,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数据、营业账簿中的资金账簿局部,适用比例税率,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局部,适用定额税率,均为按件贴花,税额为5元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上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位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位县城、镇的,税率为5%
(3)其他为1%(农村)第四节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及其职权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是指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税款征收和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为了适应分税制改革的要求,保证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收入,国家按税种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务院税务管理部门即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一、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和管理的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二、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和管理的税种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船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2)印花税
(13)筵席税
(14)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大局部地区地方财政系统负责
(1)进口关税
(2)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
(3)受托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
三、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具有的职权
1、税务管理
2、税款征收
3、税务检查
4、税务处分第五节税务管理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等
一、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的概念
(二)税务登记的范围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三)税务登记的种类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多项选择)
1、开业登记(先工商后税务)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多项选择)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证书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
(6)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根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2、变更登记(先工商后税务)应当在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登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停业、复业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确定实行定期定额缴纳方式的,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供延长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事实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
4、注销登记(先税务后工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况,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相原登记的税务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因住所地、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撤消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同时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和税务登记证件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保研登记,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资料
(四)税务登记稽查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
二、账簿、凭证的管理
(一)设置账簿的范围生产经营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1、(了解)
2、对到达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按定期定额征收的私营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企业要求建立复式账,其他业务要求建立简易账
3、业务可以自行建账,也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建账
4、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或不设置账簿,但该类业务必须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二)对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方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核算软件、程序和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会计核算管理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三、发票的管理
(一)发票的概念税务机关师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刷、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二)发票的种类发票的种类由省级(含省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发票的根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O
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如广告费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3、专业发票国有相关行业的发票
(三)发票的领购
1、领购发票的对象(了解)
2、领购发票的程序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税务机关对外地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当法律责任国家机关不得作保证人
(四)发票的开具要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1)什么时候开发票?
(2)怎样开发票的方法?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使用机打发票
(5)(了解)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7)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四、纳税申报
(一)概念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疚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的一种法定手续
(二)纳税申报的对象
1、纳税人
2、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收入的纳税人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三)纳税申报的内容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以下有关证件、资料(多项选择题)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境内或者境外公正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四)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
2、邮寄申报
3、数据电文第六节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方式(三“查〃、三代、一”定、其他)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其他方式
二、税收征收措施
(一)加收滞纳金
(二)补缴和追征税款
(三)核定应纳税额
(四)税收保全措施
(五)强制执行措施
(六)阻止出境
(七)税款优先执行第七节法律责任
一、违反税务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纳税申报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法律责任
四、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六、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七、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八、拖欠税款行为的法律责任
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的法律责任
十、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法律责任
十一、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履行税收法规规定职责的法律责任第四章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职业道德与会计职业道德、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所倡导的首要标准老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准则,也是职业道德的精髓办事公正公正正派、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效劳群众改良效劳措施,提高效劳质量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
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
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特点
1、会计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与原则性
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科学性和灵活性
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效劳性和利益高度相关性
4、会计职业道德具有无私性和廉洁性
5、会计职业道德具有标准性和约束性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1、会计职业道德是标准会计行为的基础
2、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3、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
4、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规的重要补充
(四)会计职业道德标准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老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效劳会计职业道德标准的对象既有单位会计人员,也有注册会计师
1、爱岗敬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也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首要前提爱岗敬业的根本要求一是要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了解认为会计不过是“写写算算〃、“收收支支〃、“琐琐碎碎〃的工作,”会计当,职权男用,成绩难见,违纪难免〃“懒〃,认为不学也够用,学了也没有多大用工作上应付差事,马马虎虎,“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惰〃,”推一步走一步〃,不积极主动地将会计档案及时地整理归类,乱堆乱放,任凭霉烂损坏“拖〃,会计人员对本应即时完成的事情拖拖拉拉,把当天的事留到下一天去做,造成人为的延迟二是要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干一行爱一行〃三是要安心工作,任劳任怨安心本职工作,以从事会计工作为“乐〃,而不是“这山望着那山高〃四是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职业作风贯穿于会计工作的始终,绝不能有“都是熟人不会错〃的麻痹思想和“马马虎虎〃的工作作风五是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忠实于国家,忠实于社会公众,忠实于效劳主体
2、老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的品德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注重的就是“老实守信〃朱铭基同志在2001年视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题词“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老实守信的根本要求一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二是要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三是执业谨慎,信誉至上首先,注册会计师在选择客户时应谨慎,不要一味地追求营业收入,迎合客户部正当要求,接受违背执业道德的附加条件其次,注意评估自身的业务能力,正确判断自身的知识、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否胜任所承当的委托业务
3、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会计人员的行为准则廉洁,是指会计人员廉洁秉公、坚持原则,不利用职权损公肥私自律,是指会计组织和会计人员按照一定的标准,自我约束自己、自我控制自己的过程自律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会计行业自律;二是会计人员自律“理万金分文不沾〃、“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廉洁自律的根本要求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要公私清楚,不贪不占三是要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4、客观公正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灵魂,也是会计工作最主要的职业行为客观公正的根本要求一是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的根本是会计人员的态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二是要依法办事三是要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四是保持独立性保持独立性,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尤为重要
5、坚持准则“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坚持准则是会计人员做到依法办事的核心内容坚持准则是会计人员胜任本职工作的基础坚持准则的根本要求一是要熟悉准则二是要遵循准则三是要坚持准则
6、提高技能会计专业技能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专业基础知识;二是会计理论、专业操作的创新能力;三是组织协调能力;四是自动更新知识的能力;五是提供会计信息能力等提高技能的根本要求一是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会计知识,培养高超的专业技术二是要重视在会计实践中提高会计职业能力三是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7、参与管理会计人员并不直接从事管理活动,只是尽职尽责地履行会计职责,间接地从事管理活动或者说参与管理活动,为管理活动效劳提供真实、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时会计人员参与管理的直接表现参与管理的根本要求一是要努力钻研业务,提供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要熟悉财经法规和制度,为单位管理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三是要熟悉效劳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8、强化效劳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终归宿强化效劳的根本要求一是树立强烈的效劳意识二是效劳要文明三是质量要上乘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第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当着同样的职责,在作用上相互补充第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第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第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作用范围不同
3、表现形式不同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四、记账本位币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我国境内具有广泛的流通新性《会计法》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会计基础》中为“外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五、会计凭证pll会计凭证,是指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一)原始凭证(本小节内容对出纳人员比较重要)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说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1、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
(1)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如实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一般来说,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的时间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一个月)
(2)要保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完整
①年、月、日;
②名称要填写全称,不能简化;
③品名或用途要填写明确;
④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
(3)
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其中,发票必须盖有税务部门监制章;
②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③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④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①和
④是一样的事情,只不过站的角度不同)所谓“公章〃,应是具有法律效力和规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如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
(4)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
(5)购置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6)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
(7)发生销货退回或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
①退货发票,附有
②退货验收证明和
③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多项选择题)
(8)单位人员公出借款的收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收据的副本,不得退复原借款收据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了解)
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
(一)接受教育
(二)自我教育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内容
(一)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9)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例坏账准备的审批)
(10)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负责人(第2次)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11)对丧失原始凭证的处理(两种情况理解区别)(注
(2)、
(3)、
(7)、
(10)、
(11)重点关注)
2、原始凭证的审核pl3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定职责(审核主体)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以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审核依据)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第3次)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处理方法)
3、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2)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开(每年必考)
(二)记账凭证P14记账凭证,亦称传票,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1、记账凭证的填制
(1)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填制
(2)记账凭证具备的根本要素符合规定
(3)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或者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型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可以
①按收款、付款、转账三类业务或
②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三类业务分别编号,也可以
③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或者
④将转账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再分成几类编号一笔经济业务事项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
(5)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则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的张数之内,但报销差旅费等零散票据,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
(6)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不是复印件)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7)正确使用改错方法(掌握方法)
一、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尚未登账),重新填制
二、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发现错误
(一)在本年度发现错误
1、科目错
①用红字填制一张与错误凭证一样的凭证,作用是冲销错误
②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
2、科目正确,金额错
①多记用红字冲减多记金额
②少记用蓝字补充少记金额
(二)以前年度发现记账凭证错误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8)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填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记账凭证的一半要求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责任
(9)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的记账凭证,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斜线注销
2、记账凭证的审核(多项选择题)
(1)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
(2)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
(3)审核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
(4)记账凭证的编号有无重号、漏号现象
六、会计账簿pl6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根本的要求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二)会计账簿的启用(了解)
(三)会计账簿的登记
(1)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依据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根本的会计记账规则
(2)登记完毕后,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等)(作用防止漏登或重复登记)
(3)会计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占格距的二分之一(作用为了给更正错误时留有空间)
(4)登记会计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作用为了长期保存)
(5)红色墨水记账(多项选择题)
①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②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③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④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6)各种会计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P251,第十五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更正后谁在更正处盖章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
(7)、
(8)(了解)
(9)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更正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根正法(红字冲销法)三种方法(多项选择题)
(10)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
(四)账目的核对(多项选择题)P
181、账实相符
2、账证相符
3、账账相符
(五)结账的根本要求pl9结账可以分为月结、季结、年结三种(多项选择题)“本月合计〃下面通栏划单红线,“本年累计〃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七、财务会计报告P20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多项选择题)财务会计报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以下内容构成(多项选择题)
1、会计报表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边、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
2、会计报表附注(对报表的文字解释)
3、财务情况说明书(总结)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企业负责人(第4次)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
(2)、
(3)(了解)
(4)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有半年度结账日)(同前面结账的种类加以区分)
(5)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企业对上述事项进行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方法向公司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6)、
(7)、(
8、)
(9)(了解)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P23
(1)、
(2)(了解)
(3)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注意整本教材,惟有此处内容是签名并盖章,其他的地方都是签名或盖章
(4)(了解)
(5)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内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内容;审计;重大事项;其他重要事项等
(6)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基础、编辑依据、编制原因、方法应当一致(多项选择题)
(7)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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