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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分类模拟不定项选择题
171.县政府以某化工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为由,决定强制关闭该厂该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决定,并(江南博哥)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认定县政府决定违法,予以撤销,但未对赔偿请求作出裁判,县政府提出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第一审应由县法院管辖B.二审法院不得以不开庭方式审理该上诉案件C.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D.如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给予该厂赔偿的,应判决驳回其赔偿请求正确答案CD[考点]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二审程序[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案被告为县政府,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于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本案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09条第4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关于遗漏当事人的行政赔偿请求的处理方式,是分为三步
(1)法院先审理赔偿请求,不应当赔偿的,直接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应当赔偿的进行下一步
(2)在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前提下,就赔偿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走下一步;
(3)发回重审本题中属于一审法院遗漏了当事人的行政赔偿请求,经审查认为不应给予赔偿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故D项正确
2.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24个月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40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可知,《行政复议法》中,除“5日”和“7日”是指工作日外,其余的日期均包含节假日在内因此,A项中所说的“10日”不是指工作日,故A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可知,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可以改变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法理讲,行政主体应当有机会纠正错误,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故C项正确行政复议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且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实行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相结合的原则,故D项错误
14.甲省乙市人民政府拟将本市的环境资源管理局与国土资源局合并,应当报哪个机关予以批准?A.国务院B.甲省人民政府C.乙市人大常委会D.甲省人大常委会正确答案B[考点]地方行政机构设置的管理权限[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乙市政府的上一级政府为甲省政府,故B项正确
15.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正确答案A[考点]行政复议[解析]《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故A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本案中,50户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故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对甲市乙区政府的征收决定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其上一级甲市政府故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故D项正确
16.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机关可以成为本案的复议机关A.乙区公安分局B.乙区政府C.甲市公安局D.甲市政府正确答案AB[考点]复议机关的确定[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因此,派出所有权实施500元以下罚款,李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应以派出所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
(二)项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派出所作为被申请人,复议机关为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乙区公安分局)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乙区人民政府)故A、B项当选
17.在行政诉讼中,针对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A.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B.受理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D.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正确答案AC[考点]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A项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即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A项正确C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即说明该行政行为作出时是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的,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即便法律随后变更或废止,也不影响先前作出的行政行为的效力,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9条规定,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而不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前者是程序性审查,作出的是裁定;后者是实质性审查,作出的是判决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1条第
2、3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可知,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法院仍应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若原行为合法的,适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若原行为违法的,适用确认违法判决D项没有区分合法、违法故D项错误
18.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但没有提交有关证据、依据开庭时市政府提交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市政府办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提交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省政府应接受市政府延期提交的证据材料B.省政府应中止案件的审理C.省政府应撤销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D.省政府应维持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正确答案C[考点]逾期举证的后果;复议决定[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6条规定,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据此,本题中市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应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省政府应撤销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C项正确,A、B、D项错误
19.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正确答案BCD[考点]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故B、C、D项当选受案范围和管辖是行政诉讼自身完全独立的特点,难以准用民事诉讼的制度故A项不当选
20.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遂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明了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公章、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保联合会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该环保联合会遂提起行政诉讼若法院受理此案,关于此案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适用简易程序B.县环保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另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C.县环保局应当对拒绝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D.法院应要求环保联合会对其所申请的信息与其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的相关性进行举证正确答案ABC[考点]简易程序;举证责任[解析]《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
1、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故B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故C项正确2019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删去了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需“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规定,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无需再证明该信息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故D项错误
21.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公告正确答案AC[考点]行政许可的公告[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故A项正确,当选行政许可听证无需公告,《行政许可法》没有相关规定故B项错误,不当选《行政许可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故C项正确,当选《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据此,依法撤销行政许可不属于公告的事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应予公告故D项错误,不当选
22.下列哪种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A.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B.高某因为偷税被某税务机关处罚,高某不服C.派出所因顾某打架对其作了处罚,顾某认为处罚太重D.对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处罚不服正确答案A[考点]复议前置[解析]复议前置包括三种情形
(1)侵犯既得自然资源权利案件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需要复议前置其一,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侵犯自然资源是指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其二,当事人认为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权利受到侵犯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并不需要当事人一定持有土地使用权证、法院判决书等合法证件,只要当事人认为已经取得即可其三,必须是“行政确认”侵害了自然资源这里的确认为广义确认,通俗表达为“给了别人”,也许许可给的、也许登记给的、也许裁决给的,这都无所谓,只要是将所有权或使用权“给了别人”就满足了第二三个构成要件在本题A选项中,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满足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第一个条件“自己已有的”满足已取得的第二个条件;“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满足“给了别人”的第三个条件三个条件均满足,因此,A项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
(2)涉税案件一般需要复议前置,但处罚、行政强制、反倾销税是例外,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B选项属于行政处罚,当事人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错误
(3)反垄断部门采取的禁止集中或限制集中措施而引发的案件应当复议前置C、D项均属于行政处罚案件,不适用复议前置,故C、D项错误
23.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林改期间,王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经村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协议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王某请镇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某发放了山林权证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C.如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D.如段某与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可视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正确答案AC[考点]行政复议前置;行政诉讼第三人;证据规则;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改变[解析]《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中,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权属证明,镇政府向王某发放山林权证,侵犯了段某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本案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典型案件,段某对镇政府的行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故A项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维持了镇政府的决定,共同被告应为镇政府和县政府,被诉行为既包括镇政府向王某发放山林权证的行为,也包括县政府的维持决定故B项错误,不选《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1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据此,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故C项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撤诉规定》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本题中,段某与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协议,未经镇政府书面认可的,不属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故D项错误,不选
24.某工商局因陈某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15台,后作出没收被扣电脑的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工商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B.因扣押电脑数量较多,作出扣押决定前工商局应告知陈某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C.对扣押的电脑,工商局不得使用D.因扣押行为系过程性行政行为,陈某不能单独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正确答案AC[考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故A项正确行政强制行为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突出的即时性等特点,在实践中做不到采取听证的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故B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
(二)项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D项错误
25.行政机关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A.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挂“危险路段,谨慎驾驶”的横幅B.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李某进行拘留C.区政府对王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D.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正确答案.c[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定[解析]具体行政行为具有特定性、处分性、外部性、行政性四大构成要素,通过这四大构成要素,我们可以将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为、刑事司法行为等非具体行政行为区别开来A项,公安交管局的行为属于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以倡导、示范、建议、咨询等方式,引导公民自愿配合而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的最大特点为“柔性”,当事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并不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A项不当选B项,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不具有行政性,故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B项不当选C项,属于行政征收,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故C项当选D项,属于行政调解,公安派出所的调解行为对打架斗殴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真正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是调解协议,故公安派出所的调解行为不具有法律性,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D项不当选为开发统一的数码产品网络电召平台,甲市政府与宝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6年的特许经营协议,由宝昌公司开发网络电召平台并提供日常维护,并约定协议期间甲市政府将禁止其他公司单独开发电召平台2年后,由于政府换届,甲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了与宝昌公司的协议请回答下述两题
26.根据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甲市政府与宝昌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行为,宝昌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可以提起行政诉讼B.对于甲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的行为,宝昌公司可以提起民事诉讼C.对于甲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的行为,宝昌公司应当按照行政诉讼的起诉期起诉D.对于甲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的行为,宝昌公司应当按照民事诉讼的规定缴纳诉讼费用正确答案AC[考点]行政协议案件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在A项中,宝昌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作为行政合同的利害关系人,自然具有原告资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正确《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协议)而非民事合同,对于甲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的行为,宝昌公司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故B项错误《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本案件是甲市政府单方解除行政协议,所以应依照行政诉讼法确定起诉期限,故C项正确本案为行政诉讼案件,应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缴纳诉讼费用,故D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5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京22019年n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1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9〕17号)
27.若宝昌公司对甲市政府解除协议的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了发生争议由协议订立地法院管辖,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B.审理本案可以参照适用相关民事法律规范C.如果协议能够继续履行,法院可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D.如果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法院可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补偿正确答案ABC[考点]行政协议案件的管辖、法律适用与判决[解析]《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选择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订立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从其约定,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故A项正确《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2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关于民事合同的相关规定”故B项正确《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16条第3款规定“被告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违法,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78条的规定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因此,C项正确;D项应当是判决被告予以赔偿,而非补偿,故错误
28.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B.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C.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实性D.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正确答案c[考点]:亍政诉讼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解析]《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一)证据形成的原因;
(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可知,C项符合上述第
(二)项故C项正确A、B、D项分别与上述第
(一)、
(四)、
(三)项内容相对应,也均为审查证据真实性的内容,并非是审查证据合法性或关联性的内容故A、B、D项错误
29.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TF确答案.c[考点]行政机构职能设置[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0条第
1、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正确答案D[考点]公务员的处分[解析]《公务员法》第64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由此可见,A项中张某受记过处分,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故A项错误C项中童某受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应为18个月故C项错误《公务员法》第65条规定“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据此,B项中孙某被解除撤职处分后,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故B项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据此,D项中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依法应减轻处分故D项正确
3.甲市某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李某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的,应书面通知李某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B.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当先向甲市检察院申请复议C.对李某申请赔偿案件,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可指定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D.如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正确答案AD[考点]刑事赔偿[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因此A项正确本案中李某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后,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后甲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二审改判无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本案情形属于上条规定的调整对象,C项即解决这类冲突的唯一合法途径其中A、B项均不符合该条规定故A、B项错误,C项正确《地方各级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可见,只有在地方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时,才需要由本级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政府决定本案属于两个行政机构之间的职责划分争议问题,不适用该规定故D项错误
30.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遂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类别?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行为的撤销D.行政检查正确答案.c[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解析]行政行为的撤销属于一种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发现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使相应行政行为失去法律效力本题中,甲公司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因此不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资格,其取得的规划许可证存在违法行为,因此予以撤销故C项正确行政处罚区别于其他的负担性行政行为的主要标志是具有惩戒性撤销并不是处罚,是因为该许可证违法,本就不应该颁发给当事人,所以,并没有给当事人增加任何新的负担故A项错误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暂时控制的措施撤销规划许可证是一种已经确定下来的权利义务安排,具有终局性,故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B项错误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的一种形式,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进行的影响相列人程序性权利的了解检查行为,往往只是引起撤销行为的前置程序故D项错误
31.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照片为书证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正确答案AC[考点]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解析]照片是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拍照形成的,是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符合书证的特点,应为书证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上述规定可知,现场笔录没有当事人签名,但注明原因或第三人签名佐证的,具有证据效力B项说法太绝对,故错误《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4条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可见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真实性有异议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而非“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故D项错误
32.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赔偿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B.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C.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D.赔偿委员会应当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正确答案C[考点]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的质证程序[解析]《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赔偿委员会可以不公开质证”据此,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只有当李某同意时赔偿委员会才可能予以准许故A项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对方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在质证中明确表示承认的,对方无需举证;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员询问并释明法律后果后,其仍不作明确表示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但未经审判员的询问及释明法律后果,因而不能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故B项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赔偿委员会根据赔偿请求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赔偿请求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故C项正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23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质证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质证笔录由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核对无误或者补正后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记明情况附卷,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名具备条件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据此,一般情况下,质证活动只需制作质证笔录,只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才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而且“可以”表明同步录音录像并非赔偿委员会必须履行的义务,即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赔偿委员会对是否录音录像仍有裁量权故D项错误
33.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遂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明了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公章、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保联合会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该环保联合会遂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的信息公开申请及其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环保联合会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出信息公开B.环保联合会不具有提出此信息公开申请的资格C.县环保局有权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D.县环保局认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环保联合会作出更改、补充正确答案ACD[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方式,原则上采取书面形式,其中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故A项正确2019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删去了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需“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规定,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无需再证明该信息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不需要说明具体的申请理由,只要出于合法、正当目的,遵守法定程序,即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案中,环保联合会基于诉讼需要,具有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资格故B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据此,县环保局有权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故C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0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县环保局认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环保联合会作出更改、补充故D项正确
3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下列哪些职位实行聘任制?A.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B.专业性较强的职位C.辅助性职位D.机关急需的职位正确答案BC[考点]聘任制公务员范围[解析]《公务员法》第100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由此可见,可以实行聘任制的岗位有两种一个是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一个是辅助性职位故B、C项当选A项是涉密职位,不当选;D项的急需的职位,不一定是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辅助性岗位,也不当选
35.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B.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委托C.如在复议过程中企业撤回复议的,即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D.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正确答案D[考点]行政复议[解析]行政复议中,因为行政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之间是上下级领导关系,属于行政权审查行政权,所以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及适当性进行审查,故A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因此,只有公民才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口头委托,而本案的当事人是企业,不存在口头委托的可能,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可见,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则可以再次申请复议,故C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本题中,对于国务院部门的复议决定,国务院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性,故D项正确
36.陈某在一个月内连续十次向县政府申请公开防汛信息,县政府均按其申请予以公开三日后,陈某又向县政府提出公开防汛信息申请,县政府可以采取的正确处理方式有哪些?A.可以向陈某收取相应信息处理费用B.可以陈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为由不予提供C.可以陈某此前多次重复申请为由不予处理D.可以要求陈某说明理由正确答案AD[考点]申请信息公开的要求;重复申请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费用[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陈某在一个月内连续十次向县政府申请公开防汛信息,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可以向其收取信息处理费故A项正确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取消了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应当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的要求,申请人也无需说明申请信息之用途,即不再要求申请人与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有直接利害关系,只要出于合法、正当目的即可提出申请因此,陈某具有申请相关信息的权利和资格,故B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可见,对于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故D项正确;但是,对其申请不予处理,应以申请理由不合理为要件,而不能以多次重复申请为由不予处理,故C项错误
37.关于行政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B.行政法规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时可以增设行政许可C.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裁决正确答案C[考点]行政法规的权限;新旧法规的冲突解决[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0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这就意味着,其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行政法规)均不得创设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故A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4款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故B项错误《立法法》第69条规定,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法规的性质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也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在该行政行为作出时既需要遵照《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也需要遵照《国务院组织法》的决定程序故C项正确国务院法制机构是国务院负责法制问题的机构,可以出谋划策,也可以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但对外的决策权在国务院手中《立法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因此,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裁决的说法是不正确的,D项错误
38.《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工商局认定某企业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处10万元罚款该企业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复议机关应当为该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B.申请复议期间为15日C.如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该企业向法院起诉,起诉期限为15日D.对罚款决定,该企业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正确答案CD[考点]行政复议;起诉期限;直接起诉[解析]对工商局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既可以向上一级业务主管机关(上一级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一一该县人民政府提出故A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60日,法律规定长于60日的除外即,特别法规定的复议申请期限长于60日的,适用特别法规定;少于60的,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本题中《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复议申请期限为15日,少于60日,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故B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删除了有关复议期限的规定,题干为旧法,但不影响本题的作答,考生应着眼于本题所考查的知识点《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C项正确该罚款决定属于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不适用复议前置,可以直接起诉故D项正确
39.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6月10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B.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60日D.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正确答案B[考点]行政诉讼当事人与起诉条件[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本案中李某死亡,即丧失了法律主体资格,李某的妻子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而不可能以李某代理人的身份起诉故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中,李某之妻不服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李某专利无效的决定提起诉讼,而该宣告无效决定是依据王某的申请作出的,所以,王某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且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属于专利案件,《专利法》第46条对起诉期限另有规定,为3个月,不是60日故C项错误D项可用排除法在法考中,复议前置一共包括三种情况
(1)侵犯既得自然资源权利案件;
(2)纳税争议案件;
(3)反垄断部门采取的禁止集中或限制集中措施而引发的案件本案为专利纠纷案件,不属于上述情形,故不适用复议前置,D项错误另外,根据上述《专利法》第46条第2款规定也可直接得出答案
40.县食药局认定某公司用超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公司可向市食药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公司可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C.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告知公司变更被申请人D.对县食药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是向法院起诉的必经前置程序正确答案ABC[考点]复议前置[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县食药局属于县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县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市食药局申请复议故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据此,公司作为申请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故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复议前置必须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法》没有将食品安全行政案件规定为复议前置案件,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故D项错误
4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决定作出前,当事人有权就下列哪些情形要求举行听证?A.区工商分局决定对个体户王某销售的价值10万元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服装予以扣押B.县公安局以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陈某处以3000元罚款C.区环保局责令排放污染物严重的某公司停业整顿D.胡某因酒后驾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驾驶证正确答案BCD[考点]听证程序[解析]行政强制中不涉及听证程序问题,A项中的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可以申请听证故A项不当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因此,B项县公安局对陈某作出3000元的罚款决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故B项当选D项吊销驾驶证属于吊销许可证的范畴,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故D项当选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情况包括⑴较大数额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C项责令停业整顿属于责令停产停业的范畴,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故C项当选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一审法院县法院,公安局和县检察院都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该法院提出赔偿申请在法院作出先行处理后,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者法院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无需经过复议,直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因此B项错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市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7条规定”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指定1名审判员负责具体承办负责具体承办赔偿案件的审判员应当查清事实并写出审理报告,提请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必须有3名以上审判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可见,具体承办赔偿案件时可以指定1名审判员,但是作出赔偿决定时,必须有3名以上审判员参加因此C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30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此可见,如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因此D项正确
4.下列哪些信息是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A.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B.社会公益事项建设情况C.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D.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正确答案AC[考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19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第21条规定“除本条例第20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5.2015年《立法法》修正后,关于地方政府规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以外的事项已制定的规章,自动失效B.应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C.没有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D.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载正确答案BD[考点]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范围、程序[解析]《立法法》第82条第13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1款、第2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故A项错误《立法法》第82条第
4、5款规定“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故B项正确《立法法》第82条第6款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故C项错误《立法法》第86条第
1、2款规定“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故D项正确
6.经夏某申请,某县社保局作出认定,夏某晚上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属于工伤夏某供职的公司认为其发生交通事故系醉酒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认定某县社保局向法院提交了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夏某住院的病案和夏某同事孙某的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夏某为本案的第三人B.某县社保局提供的证据均系书证C.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系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D.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正确答案ACD[考点]举证规则与举证要求[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本案中,县社保局接受夏某的申请,对其作出了工伤认定这一行政行为,夏某是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夏某供职的公司因为社保局的工伤认定行为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其为认定行为的行政相关人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认定,而夏某与被诉的认定行为存在利害关系,依法属于本案的第三人故A项正确书证与证人证言为不同的证据类型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某种思想或行为的物品而证人证言则指了解案件相关事实的非诉讼参加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本题中,县社保局提交的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夏某住院的病案属于书证,而孙某的证言则应为证人证言故B项错误对证据的审查包括三方面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真实性是指证据是否为客观存在,而非人为捏造;合法性则指证据的获取应当经过法定程序,而非通过非法手段;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密切相关,可以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C项中,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进行审查,目的在于确定该病案是否为客观存在,因而是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故C项正确本题中,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则本案中行政机关社保局的工伤认定行为事实错误,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且具有可以撤销的内容,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故D项正确
7.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哪些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起的诉讼?A.黄某要求市政府提供公开发行的2010年市政府公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B.某公司认为工商局向李某公开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向法院起诉C.村民申请乡政府公开财政收支信息,因乡政府拒绝公开向法院起诉D.甲市居民高某向乙市政府申请公开该市副市长的兼职情况,乙市政府以其不具有申请人资格为由拒绝公开,高某向法院起诉TF确答案.RCD[考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受案范围[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A项中黄某要求市政府提供公开发行的2010年市政府公报被市政府拒绝的,属于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故A项不当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B、C、D三个选项中,无论是公开还是拒绝公开都侵犯了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属于影响当事人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B项侵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C、D项侵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都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8.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A.张某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发生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B.田某违法经营的网吧被吊销许可证C.李某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延续采矿许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D.刘某通过行贿取得行政许可证后,被行政机关发现并撤销其许可正确答案ABD[考点]行政许可的注销[解析]《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可知,A项中张某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发生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其已丧失行为能力,符合上述第
(二)项的规定,因此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律师执业资格故A项正确,当选B项中田某因违法经营网吧被吊销许可证的,符合上述第
(四)项规定故B项正确,当选D项中刘某的行政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符合上述第
(四)项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故D项正确,当选《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C项中李某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延续采矿许可,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因此视为对李某的行政许可准予延缓,不应注销故C项错误,不选
9.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某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本案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审理本案C.裁定驳回起诉D.裁定终结诉讼正确答案.C[考点]被告错误的处理[解析]依据《行政强制法》第22条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而法律并未授予派出所查封的权力,因此派出所扣押高某的拖拉机属于越权行为《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第
2、3款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据此,对派出机构幅度越权的,以派出机构为被告;派出机构种类越权的,以所属行政机关为被告本题中,派出所没有扣押权,其实施扣押权的行为属于种类越权,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派出所所属行政机关即县公安局为被告因此,高某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诉讼,属于被告不适格《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6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据此,若高某不同意变更被告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故本题C项正确
10.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B.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C.张某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D.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正确答案c[考点]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解析]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采“后置原则”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13款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据此,赔偿义务机关为县检察院故A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故B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4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故C项正确《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可见,除法院外,复议程序是必经程序本案赔偿义务机关为检察院,必须经过复议后,才可以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另外,司法赔偿为非诉讼救济,只能是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司法赔偿,而不可被称为提起赔偿诉讼故D项错误
11.下列哪一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A.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B.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C.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D.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正确答案.R[考点]行政强制措施[解析]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A项中的封存是为了后续审计的顺利进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B项暂扣驾驶证是公安交警对违法驾车的驾驶员的制裁,属于行政处罚C项扣押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目的是保证后续行政决定的执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D项约束至酒醒是为了避免或防止醉酒的人发生危害,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B项当选,A、C、D项不当选
12.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A.被诉公安局把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B.被诉土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文字错误C.被诉工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二审期间作出书面答复D.县政府针对甲乙两村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乙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面予以认可正确答案ACD[考点]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解析]《行政诉讼撤诉规定》第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51条(现为第62条)规定的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二)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
(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可知,A项中被诉公安局把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属于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符合上述第
(三)项规定故A项正确B项中被诉土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文字错误,不构成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质改变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撤诉规定》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二)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
(三)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C项中被诉工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二审期间作出书面答复符合第
(一)项规定,D项中县政府针对甲乙两村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乙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面予以认可符合第
(三)项规定,C、D两项属于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故C、D项正确
13.关于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指工作日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正确答案C[考点]行政复议[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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