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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日期编号PP-0014制定人力资源部批准总经理K说明』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公司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K合同分类』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聘任合同》两种合同期一律为三年S3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凡公司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公司员工,经公司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K合同解除』第七条、辞职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第八条、辞退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以辞退该员工第九条、开除如员工严重违纪,公司可予以开除第十条、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K违约赔偿』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则,按照每迟一天罚款元50K培训赔偿』第十四条、凡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一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70%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30%第十五条、辞退及被开除的员工,公司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培训赔偿金第十六条、培训价值由公司根据员工所接受的每项课程的价值及及课程数目而确[其他u第十七条、既往发布的有关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第十八条、本规定的修正权及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全体合同制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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