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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全文(通用篇)5公司章程的作用是什么.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1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2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3由于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及其细则,包括经营目的、财产状况、权利与义务关系等,这就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该公司的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凡依公司章程而与公司经济进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4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规范,是由以下内容所决定的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作为公司法只能规定公司的普遍性的问题,不可能顾及到各个公司的特殊性而每个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则能反映本公司的个性,为公司提供行为规范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当出现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时,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就由公司自行解决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行为规范,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担任,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XX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十六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30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日内30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条本章程一式肆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全体股东亲笔签字年月日20xx xx公司章程全文4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生产力的发展,物流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李慧琴、郭继敏、王慧、武晓阳、王浩、张敏、方芳、郭志超、王旭艳出资设立生活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生活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主要经营方式为第三方承运物流运送的货物有食品副食、生活百货,即对大综超市卖场配送中心的货物配送,和暂时的存放主要针对包头、鄂尔多斯、大同和呼和浩特本市区的供应物流在这几个重点地区都设有点,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服务周围地区拥有自己的固定的车队和合作车队当公司步入正轨,经营妥善,规模扩大的时候,会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服务类型(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800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1030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工商管理事务
一、查名(需个工作日)2-
5.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万元人2800800民币,一次到账注册.公司名称生活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公司大概经营范围主要经营方式为第三方承运物流主要针对包头、鄂尔多斯、大同和呼和浩特市进行往返的货物配送运送的货物有食品副食、生活百货,即对大综超市卖场配送中心的供应物流
二、验资(即办即完)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法人私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盖章后交给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三、签字(即办即完)在准备好的公司设立申请书、指定或委托代理人、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书、负责人任命书上签字,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四、办理营业执照(需周时间)1
五、注册公司商标
六、办理税种登记服务型5%公司章程全文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XX XX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企业名称、地址及性质企业名称XX企业地址XX企业性质XX第二章经营范围及宗旨第四条合伙宗旨XX第五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XX第六条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X X X X XXX第三章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期限第七条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合伙人性质、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XX,XX XX元,合伙人性质为(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XX(、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XX,XX XX元,合伙人性质为(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XX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XXX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X第九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XX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四章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第十条盈余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第十一条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对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五章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第十二条入伙、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1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3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第十三条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1、退伙需提前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xx、退伙后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3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4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5偿、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6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7依照合伙协议规定分担亏损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x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六章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第十五条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为合伙负责人,其XX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1、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2第十六条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其权限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1、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2、查阅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3第七章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事项第十七条合伙企业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合伙期限届满
1、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6第十八条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1xx、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2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企业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3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八章纠纷解决第十九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九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合伙协议执行,或者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进行修订、补充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合伙人签名年月日XX XX XX公司章程范本全文(通用篇)5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章程,章程是书面写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想拟章程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章程范本全文(通用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5看看吧公司章程全文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XX XX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第二条住所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准为准):xx0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货币万元;实收注册资本万XX XX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出资人做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出资人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公司的出资人名称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额万元,出资XX,XX时间年月日XX XX第五章出资人的权利第六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审议批准监事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率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出资人聘任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派选连任第八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出资人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应由出资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出资人决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法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每届任期为三年,由出姿人任免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除行使本章程第八条职权外,并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出资人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向出资人报告;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出资人报告;
(四)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出资人任命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出资人第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顾问、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第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1出现时、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2、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3第十九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章附则第二十条公司章程经出资人批准生效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由出资人负责解释,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一式三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出资人签字XX年月日XX XX XX公司章程全文2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经营方向、财产状况、股东情况等事项,一经订立,即对公司及公司组成人员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章总则第条为维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1XX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或募集2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第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3公开发行股票第条公司注册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xx第条公司住所为成都市区路号5xx xx xx第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6xx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第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7第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8xx定代表人)第条公司由名自然人和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9xx xx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10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11负责人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12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第条公司经营范围是13xx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14第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15第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16同股同利第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实行等额划分,每股面17值人民币一元第条公司发行的股份,由公司统一向股东出具持股证明18第条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19xx xx占公司可发行股总数的(注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缴公司应发行股xx%份万元,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万元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万xxxxXX兀)第条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股份额、出资方式、出资时20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21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所有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增发新股的方式第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22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23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
(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情形,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Io第三节股份转让第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24第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25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章程全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安徽投XX XX XXXXX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安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第四条住所安徽省合肥市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o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100第七条股东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XXXX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XX,XX,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XXXX
(二)出资方式货币
(三)出资时间年月日20xx528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会议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A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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