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6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中外定期租船协议注租船协议共有三类
1.定期租船协议;
1..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减少,足以补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船舶状况
2.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处在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在充足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租期
7.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委任验船师检查交,还船时的货舱和拟定船上存油,交船检查算船东时间,还船检查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用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者船尾船首吃水差不超过六英尺.船东供应项目
9.租船人供应及/或支付(除非为船东的事务而发生或在船东导致的时间损失内发生,不管是否停租)主机和辅机用的所有油料(为了补偿船上人员生活用油,每日历月定额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局限性一月者,按比例扣减),港口费,强制引水,触板,拖船,领事费(但按第8条属于船东支付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但属于国际或本地船东或海员组织所征收者除外)和费用涉及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还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除非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生),代理,佣金等费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码垛(涉及垫料•,但船东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垫料),卸载,过磅和理货,上船执行职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燃料I
0.租船人接受交船时船上所存所有油料,并按每公吨燃油……和每公吨柴油・・・・付款.船东接受还船时船上所存所有油料,并按租船人现行加油协议的还船港油价付款,如还船港没有协议油价,则按邻近重要加油港的协议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存燃油不少于・・・.吨,不多于・・・,吨,柴油不少于・・・.吨,不多于・.・・吨,本船退还时存燃油不少于・.・.吨,不多于・・・・吨,柴油不少于・・・•吨,不多于・.・・吨.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时间不计租金.租船人有使用船东加油协议的选择权.在租期内,如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在航次的重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租船人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率
11.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威治时间)起至还给船东之时(格林威治时间)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载重・・・.吨,224磅为一吨.每吨每日历月的租率....支付租金,局限性一月者,按比例支付.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七个银行营业日内,以后各期租金应在到期后七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款在・・・・给・・・・预付半月(但最后一期,租金预付到经租船人合理估算足以完毕最后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约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租船人及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还扣除经租船人合理估算,在上述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根据本租约,租船人对船东的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停租,则租金余额应在本船起租后七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租船人尚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船东垫付的港口使用费或开支以及还船时船上存油的估计金额,以上付款,还船后多退少补.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撤船,不给租船人使用,但这并不损害船东根据本租约在其他方面对租船人具有的索赔权.还船
12.本船应于租约期满时,按交付给租船人时大体相同的良好状态(自然损耗和由于第21条列举的因素所导致的船舶灭失除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退还.租船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给船东或水手支付包干费最多・・・・以代替清舱,清除垫料.还船告知租船人给船东不少于十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告知.最后航次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时,租船人可使用本船完毕该航次,但如市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率,则对于超过租期的时间按市价支付.货位
13.除保存适当足够的部位供船长,船员,水手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与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也涉及在内,均归租船人使用.甲板货租船人有权按照通常海运惯例,在甲板及/或舱口部位装满货品,费用自理,并承担风险.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定性和适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长与水手对甲板货应妥善料并拉紧捆索.租船人代表
14.租船人有权派代表一至二人上船押运并考察航次尽快运营情况.对他们将免费提供房间并供应与船上相同的伙食标准,费用由租船人承担.证件
15.船东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挂港口的安全卫生规定和当前规定.船东保证,本船起货机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靠挂港口的规定,还保证本船随时持有现行有效证件,在各方面符合这种规定.如船东未能照办使其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则由此损失的时间应停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船东承担.租船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绞车,吊杆涉及重吊及/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机应保持完好工作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租船人打算使用重吊时仍应给予足够时间的告知.熏舱在租期内,船东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载货或根据租船人指示而挂港需要熏蒸,均由租船人承担,其他因素的熏蒸由船东承担.停租
16.(A)如时间损失是由于
(1)人员或船用品局限性;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
(3)船舶或货品碰到海损事故涉及碰撞和搁浅而导致延误;
(4)修船,进干船坞或保持本船效能所采用的其他必要措施;
(5)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货运需要的有效证件及/或其他船舶文献,涉及有效的巴拿马和苏伊士运河丈量证件;
(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罢工,拒航,违抗命令或失职;
(7)任何当局因船东,船长,船员或水手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实行拘留或干预(但租船人的疏忽行为或不轨行为所引起者除外);
(8)船东违反租约而停工;
(9)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因素或任何目的(恶劣天气除外)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10)本租约另有规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因素,以致妨碍或阻止本船有效运营或使本船不能给租船人使用,则从时间损失起至本船重新处在有效状态,在不使租船人比时间损失开始之时的船位吃亏的地点恢复服务止,租金停止.(B)如装卸货品所需的绞车/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不堪使用,或绞车/转盘吊动力局限性,则开工局限性的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绞车及/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损失,如上述因素使装完或卸完整船的时间推迟,则开工局限性的时间应相应地所有停租.如租船人规定继续作业,则船东支付岸上设备费用以代替绞车/转盘吊,租船人仍应支付所有租金.但如岸上转盘吊数目不够,则租金应按岸上可供使用的转盘吊数目比例支付.(C)由于上述因素引起的额外费用,涉及装卸工人待时费,如有罚款也涉及在内,均由船东承担,并从租金内扣除.(D)租船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E)如本租约所说的因素使本船延误达六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航速索赔
17.联系本租约第1条,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增多,则由此导致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的费用,应从租金中扣除.征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籍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存油金额应退还租船人.如征用期超过一个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干坞
19.从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过十个月,本船应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批准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进干坞一次(清洗油漆船底).船长责任提单
20.船长和水手应尽快完毕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协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听从租船人的指示.船长本人或经租船人规定授权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收据签发提供的任何提单.指示和航海日记租船人应给船长各项指示和航行指导,船长应保存完整对的的航海日记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甲板,机房日记应用英文填写,最迟应于每航次完毕时交给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办,则以租船人提出的数据为准,对此船东无权申诉.如租船人有理由对船长,船员或轮机长的行为不满,船东在接到不满的情节后,应立即调查,如情节属实,船东应予以撤换,不得迟延.
21.装卸工人和理货员由租船人安排并作为船东的雇员,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租船人对雇用的装卸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水员,拖船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载不良导致船舶灭失,也不负责.垫款
22.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垫支船长必要的款项,供船方在港的平常开支,收取
2.5%借款手续费,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支.冰封
23.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情,即将撤去或也许撤去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行.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的正午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加班
26.为了索回本租约属下的补偿,船东有权留置属于定期租船人的货品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索回因船东违约而导致的损失,租船人有权留置船舶.救助
27.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报酬,扣除船长与水手应得的部分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涉及按约对救助损失时间所付的租金,尚有损坏的修复和燃料的消耗等项后,由船东与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财产无效所遭受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涉及本船的灭失),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转租
28.租船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租船人对船东仍负有履行本租约的所有责任.走私
29.船东对其雇员的不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后果负责,由此导致的船期延误应予停租.退保费
30.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船东因此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退保费应给予租船人(一经从保险公司收到,如数退给租船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扣回估计的金额).战争
31.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军事行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约,本船将在目的港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开放的港口,于卸完货品后还给船东.海牙规则
32.船东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按照1924年8月25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三和第四款的规定,(但第三款六节除外,在四款五节中700人民币代替100英镑),对本租约名下所载运的货品,根据船长签发的提单或根据第20条由船长授权经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负责短少,灭失或残损.互有过失碰撞及兵险条款
33.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和航运工会兵险1条和2条是本租约的组成部分,本租约名下出具的提单均应载有此项条款.共同海损
34.共同海损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理算和清算.仲裁
36.船东应按本租约所付租金百分之3—3/4的回扣付给租船人,百分之1—1/4的经纪佣金付给北京中租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租金没有所有支付,则责任方应补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双方批准解除本租约时,由船东补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情况下,佣金不超过为期一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其他本协议于19xx年x月x日在xx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承租人出租人公司公司XXXXXXXX法定地址法定地址电话电传电话电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律师(签字)律师(签字)。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