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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滕州市大坞镇中心小学年月2023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为防止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负责人,校医为疫情报告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
2.严格按照晨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上午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测、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班主任在晨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初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4.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也许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如学生没有准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告知家长到校医务室解释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5.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也许的病因,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记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6、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24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应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7、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校医检查其病历,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传染病防止工作自查登记表年月20232传染病防止制度健康巡查制度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大坞镇中心小学晨午检制度年月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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