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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员工质量意识,贯彻企业的质量方针,完毕预定日勺质量目的,减少生产加工成本,保证产品及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2.合用范围本方案合用于企业产品实现过程中所有质量事故的质量考核(包括ROHS事故处理)
3.职责
3.1各责任部门负责根据本质量考核方案,对品质异常事故及人员名单进行分析调查、整顿
3.2QA部负责品质异常事故反馈、调查及质量考核方案欧I执行与监督
3.3ENG部负责不合格品损失成本之计算及损失数据提供
3.4行政部负责执行考核成果
4.定义
1.1不合格品凡不符合工艺设计,检查原则或客户规定的产品(包括不满足客户ROHS规定)统称为不合格产品
4.2严重缺陷产品的缺陷项目包括一项或多项技术性能不符合图纸及工艺规定,不能满足最终使用功能的I,客户也许无法接受的或对产品功能使用寿命构成质量隐患的项目
4.3轻微缺陷产品日勺不合格项目包括有一项或多项时轻微缺陷,但不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与装配效果,不波及和影响产品性能和使用功能的缺陷
4.4直接损失由本环节失误(超过
5.2条款容许范围)导致企业财物及信誉受到影响并由此转换成经济利益日勺那部分价值计算措施如下原材料成本+已加工工序的人工费用+己加工工序加工成本(包括发外加工成本)+返工、返修人工及材料费用+企业信誉损失
4.5企业信誉损失包括延期损失、客户信誉损失企业信誉损失分四种状况进行处理无影响(不影响交期、可以满足客户规定)不计惩罚通报批评影响较小(不影响交期、可以满足客户规定,但需调整原生产计划)惩罚10-30元影响较大(影响交期、产品质量或服务导致客户投诉)惩罚30元影响尤其大(严重影响交期、导致客户取消订单或责令整改)惩罚30-200元记过一次
5.工作程序(考核内容)
5.1总则不合格率的考核(即不良品的认定)排除客户原因、设备故障、原材料自身缺陷(R0HS规定除外)影响等非加工人员原因及修模、试模产生的不合格品各部门员工无权对本工位无法返修的不合格品自行私自处理,对本工位自检发现时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欧I控制程序〉进行
5.
1.3本质量考核方案排除企业样品制作阶段所出现之不合格品
5.
1.4质量事故处理流程.1各检查岗位责任检查人员(IQC/IPQC/QA)对本岗位发现之品质异常及时(于1小时内)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出具〈〈客户投诉/问题处理告知书》或〈〈内部投诉/问题处理告知书〉》并汇报组长,紧急时出具〈〈SRM审议书》.2组长接到检查人员反馈后,汇报QA部责任工程师并会同进行分析调查,由QA工程师(根据本文献规定及其对应各条款所列出之事故程度)出具《质量责任调查汇报》,并确定原因及责任部门,并交由ENG部按本文献规定进行损失成本核算.3责任部门收到QA部工程师之处理汇报,部门主管或委托代理人即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同步对不良品处理进行安排、跟进同步QA工程师根据责任部门主管签名后给出处理措施,交由负责人签名确认;.4QA经理依本文献之规定及对负责人员进行同意,由品质文员报行政部协助执行;
5.2容许欧J加工不良:\对于05051~100101~200201以上〜〜帛业容刖不下《蝉不良数报废数不良数报废数不良数报废数不良数报废数工序下料00001%01%0数冲10101%
0.2%1%
0.2%啤机11313%
0.3%3%
0.3%折弯11212%
0.5%2%
0.5%沉孔10212%
0.2%2%
0.2%烧焊10212%
0.2%2%
0.2%表处20303%03%0丝印10201%01%0装配10101%
0.1%1%
0.1%
5.3惩罚:
一、来料
5.
3.1产品加工过程当中,不合格原由于来料不良漏检影响时,予以责任IQC按单次漏检参照附表一进行经济惩罚,月总漏检3批次以上(含3批次),对IQC组长及QA主管予以每人」元/批次惩罚当来料不良在IQC发现,同一供应商同一来料月来料不良批次超2批次以上(含2批次),或同一来料持续三次批不合格欧I,暂停该供应商对该物料的供货资格并责令供应商做出品质改善计划并经QA部确认合格后才恢复其供货资格(注所交物料为环境保护ROHS物料而实物为非环境保护亦包括在内)o
二、制程生产过程加工不良品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错误导致时不合格,参照附表一及根据所导致之直接损失予以工程负责人员及审核人员经济惩罚(其中负责人员80%,审核人员20%)生产员工未经首样检查而直接批量生产,予以10元/次惩罚,对于由此导致的生产损失,参照附表一予以加工人员经济惩罚一月内出现3次未报首检私自批量生产的,以工序为单位予以班组负责人20元之惩罚生产各工序中产品规格、数量错误或出现混料等严重不合格项目,包括环境保护、非环境保护物料混料,根据不合格的严重程度予以操作人员10—50元的罚款经返修的产品经检查后,因人为原因仍不能抵达返工规定的,参照附表一所列损失大小对负责人员进行惩罚制程加工终检时发现批量质量事故的J,参照附表一执行如下惩罚
5.
3.
7.1产品首检合格,未报检查员末检确认出现之批次不良,予以负责人员承担经济惩罚分派比例为操作者60%,检查员40%(检查员承担巡检未发现之责任)
5.
3.
7.2产品首检合格,且通过巡检、未检确认的,予以负责人员承担惩罚比例分别为操作人员20%、检查人员80%
5.
3.
7.3产品首样加工不合格,检查误判为合格导致批量不良时,予以负责人员经济惩罚(惩罚比例分别为操作人员20%、检查人员80%)产品收发货数量不符、单据填写错误、不清晰、遗漏日勺予以负责人员5-10元/次之惩罚,并对由此导致的损失予以负责人员参照附表一进行惩罚产品在周转过程中发生跌倒、碰撞、划伤等需返工时,参照附表一予以负责人经济惩罚
5.
3.10经检查的物品,检查员没按规定进行标识的(包括R0HS标识),予以10元/次之惩罚,并对由此导致的损失参照附表一予以负责人员对应经济惩罚
5.
3.11对于检查人员的标识,生产员工进行涂改、销毁时,予以该人员20元之惩罚并对由此导致的损失参照附表一予以负责人员经济惩罚
5.
3.12产品实现过程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记录、标识或记录、标识导致其他人员无法辩析欧I,予以负责人员10元/次惩罚,并对由此导致的损失予以负责人员参照附表一进行惩罚
5.
3.13被鉴定的不合格品,在没有确定的I处理方案而私自生产、转序或未经检查确认直接生产、转序,予以当事人10元/次之惩罚并对由此导致的损失予以负责人员参照附表一进行惩罚
5.
4.14未经检查人员鉴定而直接发放(如来料验收、成品出货)或转序产品,予以负责人员20元/次之惩罚5客户有规定提供出货检查汇报之产品,检查员漏填予以当事检查人员10元/次惩罚6仓储人员在产品超储存期后未二次报检的,予以负责人员20元/次惩罚,并对由此导致的损失予以负责人员参照附表一进行惩罚
5.
3.17产品在包装运送过程当中,由于作业人员操作不妥导致产品摔坏或损伤,参照附表一进行惩罚
三、客户投诉企业人员在外服务过程中因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及质量受到客户投诉的,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对负责人予以30-50元的罚款及对应的行政惩罚当企业成品在发往客户后,在客户IQC检查或生产线使用过程当中,发现因我司原因出现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按本文献规定及参照附表一比例对负责人进行经济惩罚,当惩罚金额局限性50元/次时,按最低50元/次执行(引起客户投诉批量问题);
四、管理职责对于每月批检合格率低于(97%)的生产班组,每次予以班组长50元/次经济惩罚;对于每月批检合格率低于(97%)的生产部门,每次予以部门主管100元/次经济惩罚(参照QA部0QA批检合格率,及IPQC巡检登记表)对于由于质量事故而受到惩罚的人员,同步要追究其受惩罚人直接上一级管理员的I责任并予以相称于被罚款人30%的罚款(如员工的直接上级是拉长,拉长的上级是组长,组长时上级是主管)
五、惩罚阐明罚款的I处理采用分开考核,合并处理日勺方式例如某一员工由于受到客户的I投诉而受到处理总罚款=实际损失罚款+企业声誉损失罚款实际惩罚采用累进制计算,计算公式为实际罚款=(100元一1000元)X10%+(1000元一10000元)X5%+(10000元-100000元)XI%+200元;例例如某次客户投诉导致日勺损失为120230元则实际损失罚款=(100元—1000元)X10%+(1000元―10000元)X5%+(10000元―100000元)Xl%+200=1640元
5.4奖励
5.
4.1各生产、管理部门人员对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提出合理化提议,可以提高产品质量或工作效益并被采纳的,根据所发明的效益一次性予以30-200元的奖励
5.
4.2对挽救质量事故有重大奉献者一次性予以50—500元奖励
5.
4.3下一步工序发现上一工序批量性错误或错误数量超过容许的不合格率,予以该员工10-30/次元奖励
5.
4.4对于每月批检合格率超过97%的I生产班组,每月予以班组长20-50元/次之奖励;对于每月批检合格率超过97%的生产部门,每月予以部门主管50-100元/次之奖励
5.
4.5持续二个月内未出现任何客户质量投诉的,予以QA部责任终检人员30-100元奖励(以客户为单位分别看待,华为/北电和其他,以退货为根据)
5.5其他
5.
5.1因R0HS项目不符合所引起的质量事故等同采用并参照本考核制度附表一进行处理本文献之各项规定及最终解释权归QA部所有,如有因此而引起之有关问题由QA部负责答复
5.
5.3补充阐明其他有关事项参照“员工绩效考核条例”执行
6.有关文献
6.1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6.2«员工绩效考核条例〉》
7.有关表格
7.k〈客户投诉/问题处理告知书
7.2«内部投诉/问题处理告知书》
7.3«SRM审议书〉〉
7.4〈〈质量责任调查汇报〉
8.附录
8.1附损失范围惩罚比率计算措施备注表一序号1100元如下不予经济惩罚,口头警告参照
4.4条款2100元〈损失金额<1000元参照
4.4条款31000元〈损失金额<1万元参照
4.4条款41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参照
4.4条款510万元以上参照
4.4条款
8.2会签:制定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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