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急危重症抢救制度
一、诊所接到病情危重的患者时,第一时间拨打同时,全力以赴120,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尽力挽救病人的生命
二、诊所医师应当与时向病人与陪同人员讲明病情,向患者法定代理人或重要家属详细告知病情的严重性、预后、诊所采取的抢救措施、需要代理人或家属配合的方式等等,取得配合并向他们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收到者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病危通知书”一式三联,一联交给患者代理人或直系亲属,一联粘贴在该病人病历上,另一联诊所备案
三、要按要求与时写好病程记录,重危病人(报病危病例)病情记录要与时详细记录病情演变与抢救过程(注明参加抢救的人员以与起止时间、方法效果等)
四、配合并告知医院急危病重患者的病情和所采取的抢救措施
五、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与时清理、消毒、补充,以备再用
六、抢救结束,诊所应做好抢救小结,记录抢救过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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