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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1(第章)1—5
一、填空题(每空降兵分,分20分)
1.禹刑
2.汤刑
3.九刑
4.杀
5.醯
6.兄终弟及
7.媒氏
8.神权法指导思想
9.田里不鬻
10.七出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分20分)
1.A
2.D
3.A4,B
5.D
6.D
7.C
8.B9,A
10.D
三、多选题(每题2分,分20分)L ABC
2.ABCD
3.ABC
4.CBD
5.ABCD
6.ABCD
7.BC
8.BCD
9.ABC
10.ABCD
四、名词解释(每题6分,分30分)
1.质剂买卖双方各执二分之一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2、六礼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前去求婚朝君主的后裔这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这是封建等级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并使之法典化2“十恶”的内容答将北齐律的“重罪十条”发展为“十恶”大罪,它是将危及封建国家主线利益的十条最严重的罪名,集中置于律首,以强调这十种犯罪是打击的重要对象加强对危害封建统治秩序行为的弹压;所谓“十恶”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3“八议”与“十恶”的关系答“八议”是指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封建贵族的特权,这是封建等级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并使之法典化在名例律中立下“十恶”专条,强调这些罪行的I严重性质
②犯“十恶”罪的人虽然属于八议的范围,也不得享有议、请、减的照顾“八议”与“十恶”相辅相成,共同为封建统治服务的
3.胡蓝之狱1明初时怎样加强中央集权的答一是确立重典治乱世的立法指导思想首先,重典治乱世详细体目前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两方面朱元璋认为,国家的稳定,首先取决于封建国家能否实行对于各级官吏的I有效管理他试图通过重典治吏,来到达更好的I治民、治国,强化中央集权另一方面,礼刑并用朱元璋也从历史中意识到,一味强调弹压,仅靠严刑峻法,虽可以获得一时之效,但不能从主线上处理问题他主张礼法并用,将礼的防止犯罪的职能同法的弹压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坚持严刑酷法,又强调德礼教化,儒法结合,礼刑并用再次,加强法制宣传朱元璋将立法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规定老百姓知晓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用实际案例来教育老百姓二是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明朝统治者鉴于唐、宋两朝臣下结党、减弱皇权、分散统治力量的教训,在采用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预朝政等一系列措施以外,《大明律》中还专设“奸党”条,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行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等都构成奸党罪,要受到严厉惩办本人处死,子为奴,财产入官三是严酷弹压危害君主专制统治的对抗行为明律对“谋反、大逆”一律采用重罪加重的惩罚原则如凡谋反及大逆者,不仅本人要凌迟处死,其被株连的亲属,包括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异同,亦不管笃疾、废疾,凡年十六岁以上者,一律处以死刑,明律的株连范围比唐律广泛得多三是严厉惩办贪官污吏在《大明律》中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如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日勺所谓“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2明初朱元璋的立法指导思想答明朝处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为了维持政治、经济不遭受严重的破坏,君主专制统治愈加强化,并发展到极端化的程序这一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开国皇帝朱元璋确立的,对整个明朝的立法活动均有深刻的影响一是重典治乱世详细体目前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两方面朱元璋认为,国家的I稳定,首先取决于封建国家能否实行对于各级官吏的有效管理他试图通过重典治吏,来到达更好的治民、治国,强化中央集权二是礼刑并用朱元璋也从历史中意识到,一味强调弹压,仅靠严刑峻法,虽可以获得一时之效,但不能从主线上处理问题他主张礼法并用,将礼的J防止犯罪的职能同法的弹压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坚持严刑酷法,又强调德礼教化,儒法结合,礼刑并用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朱元璋将立法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规定老百姓知晓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用实际案例来教育老百姓3朱元璋重典治吏的措施答明朝从维护封建国家的主线利益出发,严惩贪官污吏一是制定明《大诰》是朱元璋洪武18-23年间亲手制定的刑事尤其法,兼有朱元璋对臣民的训诫,是朱元璋重典治乱世,尤其是重典治吏时的主张、实践和措施《大诰》包括《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御制大诰武臣》4篇,共236条内容是惩办贪官污吏的经典案例汇编二是采用严厉措施严惩贪官污吏《大明律》规定对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如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明《大诰》也侧重打击贪官污吏,且刑罚残酷,如有“剥皮实草”等4《大明律》严禁臣下结党的法律规定答明朝统治者鉴于唐、宋两朝臣下结党、减弱皇权、分散统治力量的教训,在采用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预朝政等一系列措施以外,《大明律》中还专设“奸党”条,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行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等都构成奸党罪,要受到严厉惩办本人处死,妻子为奴,财产入官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第11—14章)
1.清政府立宪举措及对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意义(20分)答清政府立宪举措自1840年鸦片战争至1923年,清政府面临列强蚕食中国的局面,于1923年清廷派大臣考察列国宪政,以期仿效谋国家富强,其目的有三一是皇位永固;二是抵御外侮;三是兼有削藩统权实行预备立宪是清廷不得巳而为之的成果1923年,清政府设置考察政治馆,次年改建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此后,进行了某些预备立宪活动一是设置咨议局和筹建资政院二是制定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并于1923年宣布立宪以九年为期大纲的精义有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君主独揽统治权;臣民按照法律有应得的权利义务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以维护封建专制主义为主线目的,它首先激起了人民的激愤,同步也让立宪派大失所望三是《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则是在武昌起义时沉重打击下,清政府为了渡过危机而临时炮制於1〃宪法”其采用责任内阁制,在形式上限制了君权,扩大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但用君主立宪的形式保持皇帝的统治地位,对人民民主权利只字未提,暴露了它的I欺骗性和反动性意义认识晚清预备立宪的保守性和欺骗性的同步,我们也要对时看待它的积极意义一是加速了清朝的灭亡预备立宪的措施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的I矛盾,引起了社会的I极大混乱,加速了它的I覆灭二是清政府在实行〃预备立宪”过程中,对应地对旧有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它缩小了皇帝与国会之间口勺权力比例,调整和改造了君主专制制度,直接冲击了二千数年的专制政体,拉开了封建中国政治近代化进程的序幕三是预备立宪传播了宪政知识,进行了民主政治思想的启蒙,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初步民主自治能力的知识分子,为我国近代宪政运动日勺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四是《钦定宪法大纲》所确立日勺君主立宪宪政制度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不失民主政治日勺成分,客观上对当时人们思想起到了不小的冲击作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有其值得肯定欧I价值五是《钦定宪法大纲》它虽然带有浓厚日勺封建性,但毕竟同旧有日勺老式封建法典不一样,它打破了老式中华法系的老式构造,使宪法作为主线大法独立于刑法、民法等一般法之外,全面、集中地规定了国家与社会制度的I基本原则六是《钦定宪法大纲》日勺构造比较完整具有了名称、正文、附录、实行日期
2.中华法系“诸法合体”是怎样走向“诸法分立”的?(20分)答中国的法制历史源远流长,从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详细系的封建法典《法经》,到秦朝在《法经》的基础上制定《秦律》、汉朝《九章律》,隋朝《开皇律》、《大业律》,唐朝《永徽律疏》,宋朝《宋刑统》,明朝《大明律》,直到清朝《大清律例》,一脉相承,形成以中华法系,中华法系在构造上的一种基本特点,就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内容于一体,用刑罚措施调整多种社会关系在这样的法律架构中,实体法和程序法完全融合,刑事法律规范异常发达,民事法律规范则处在附属地位,形成了“重刑轻民”的规范格局清末变法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伴随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区I法典法规的出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老式格局开始被打破,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老式的中华法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法典的“诸法合体,以刑为主”体例被西方式的由多种部门法共同构成的体系所取代;以儒家的纲常伦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一本于礼”、“家族本位”为基本特性的法律文化受到了西措施律思想和法制原则的巨大冲击,形成中西法律文化汇合的新特性晚清政府新制定的法律,均参照了西方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构造模式,从而彻底改造了老式中华法系的法律构造如在修律中产生了中国首部宪法性文献,规定了中国法律史上从未有过的I国会权力、权利义务等概念和内容从1923年到1923年,通过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初步形成了以公法与私法为主体的新的法律架构,迈出了与世界法律接轨的第一步,为我国最终融入老式大陆法系奠定了形式和思想基础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清廷的法制改革不了了之不过,中国法制“诸法分立”的I进程没有停止民国时期,中国法制“大陆法系化”的I深入发展,基本形成了“大陆法系化”的“六法全书”新中国的法律体系有两大源头一是革命根据地法,二是苏联法革命根据地法首先受苏联法律的影响,另首先也受当时国统区法律的影响不过前者是公开的,后者是潜在日勺苏联法的前身是作为大陆法系组员的俄国法;国民党政府日勺法律则自清末以来一直以大陆法系为师,内容上虽然不停有变化,但形式、风格、组织、程序上自有难以逃脱的习性或胎记因此,新中国法的两个源头都是大陆法系的I,而大陆法系日勺一种特点就是“诸法分立”
3.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在法制建设上的建树(20分)答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建树颇多一是南京临时政府制定具有宪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法《组织大纲》,共4章21条其特点重要是
(1)受美国宪法影响,基本上采用总统制共和政体;
(2)中央国家机关权力分派实行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
(3)采用一院制欧I议会政制体制,参议院是国家立法机关其历史意义在于,作为政府组织法,《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它使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得以依法成立,树立起法治的良好开端二是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献《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也是当时国内资产阶革命党人、立宪派袁世凯为首的大地主买办阶级等各派政治势力,在列强暗中干预下,互相斗争妥协的产物制定《临时约法》的目的在力图使用方法律制约袁氏,防备其专权,用以保卫尊重的民国政体《临时约法》共7章56条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为理论基础,吸取吸取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平等自由”等宪法原则而制定,集中反应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精神其重要内容
(1)《临时约法》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它以主线法形式宣布朕及国家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诞生;
(2)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防止个人独裁,彻底否认了君主集权专制政体;
(3)详细规定了人民权利和义务和保有财产和营业的自由《临时约法》的特点
(1)规定的政权形式和权利关系是为了防止袁世凯专权独裁;
(2)规定了修改《临时约法》的严格的程序规定了严格的修改修改宪法的程序,只能由2/3以上的参议院议员或临时大总统提出,并经参议员4/5以上出席,出席议员3/4同意后,才能进行《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1)它初次以主线大法的形式废除了封建帝制和等级特权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初次将人民渴望的民主、平等、自由赋予法律效益,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项伟大创举它确认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使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思想深入人心,唤起了民主意识,为后来反对帝制复辟奠定了思想基础
(2)它确立的民主法制原则,在中国法制史上也是创举,在维护民主权利,一切依法办事,彻底否认了封建法统三是颁布了其他革命法令
(1)保障人权废除封建等级特权制度如解除“贱民”身分,严禁买卖人口;提高女权;取消官僚特权与革除官厅陋习
(2)发扬“国魂”革除封建陋习禁烟禁赌;劝禁缠足;公布《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
(3)整饬吏治任人唯贤四是建立了新型的司法制度(D建立新型的司法机关为贯彻三权分立,实现司法独立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中央设“临时中央裁判所”,后改称“法院”;地方审判机构称作“审判厅”,实行四级三审制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干涉
(2)改革审判制度仿效西方文明的审判方式,颁布《严禁刑讯文》、《严禁体罚文》,废除封建的刑讯体罚制度
(3)采用律师制度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草拟《律师法草案》,实行律师辩护制度、公审制度、陪审制度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临时政府法制具有鲜明的反封建的进步性,给几千年封建法制笼罩下欧I中国带来了一线新的曙光,民主共和、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保障人权、司法独立、法制原则等等开始深入人心,体现了民主思想和法律观,对提高人民民主觉悟,争取人权,维护国家尊严,具有很大启蒙作用,意义深远
4.怎样认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20分)期实行所谓“训政”迫于种种压力,民党政府管理国家的手段开始从“人答:南京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在南京国民政府23年的统治中,.绝大多数时治”转向“法治”民党政府集中进行频繁的立法,最终建立起“六法”体系从,1形92成8年了到南京19国36民年政,府法律制度的I基干所谓《六法全书》简称《六法》,狭义是特指宪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广义是指上述六大法典及其他附属法规,亦即整个法律体系的通称南京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特指1927年4月18日建立的时期民党一党专政制定的六法及其他法律的整个法律制度就其内容而言,除搬用资产阶级的某些法律原则外,也继承了清末和北洋政府具有封建性的法律老式《六法全书》撰弃了历史上诸法合一H勺法制,采用了西方诸法分立H勺原则,仿造西方大陆法系日勺模式,是继受法与固有法日勺混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院法学专家潘汉典指出,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是封建主义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法西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额外内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告知女家,决定纺结婚姻纳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又叫纳市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其同意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六礼始于奴隶社会,对后世影响很大,是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相结合的体现,并充斥浓厚的迷信色彩
3.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测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措施,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日辞听;二日色听;三日气听;四日耳听;五日目听”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说,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测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说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测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测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五听”体现出浓厚的形式主义特点,但就其注意观测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有一定借鉴意义
4.《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经》六篇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详细系的封建法典《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因此把盗、贼放在开头部分,而把相称于刑法总则的具律放在了篇尾从《法经》的内容,可看出其阶级本质第一,它的锋芒重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感人民斯法律的I混合体,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其进步之处在于,它延续了自清末以来的法律改革,深入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I某些法律制度引进我国,并结合中国的实际状况予以发展,从而把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法律制度的建设推向最为完备的阶段但中国仍未真正实现宪政的主线原因在于《六法全书》的阶级立场,它代表时一直是地主买办官僚资产阶级的利益
5.共产党领导下的宪法性文献和土地立法内容答《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大纲》是人民制宪的光辉结晶;《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第二,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封建地主阶级弹压农民对抗的暴力工具
5.以古非今罪秦朝设置的罪名,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实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五、案例分析
1.商纣争太子案1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答妻妾的地位截然不一样,两者处在极不平等的地位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的,尚有的是通过“嫔嫁”来的,即奴隶主贵族娶妻,往往同妻的隋嫁女一同收为妾一妻多妾制是由于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嫡长子继承制,假如多妻就会导致王位混乱和争斗财产,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2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答嫡长子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此制度始于商朝末期,至西周初期正式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决定了奴隶社会私有制下的一妻多妾制,假如在多妻的状况下,就会因争夺财产和王位产生混乱,乃至战乱因此妻妾之分,也就有了嫡子和庶子之分,就以防止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进而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嫡长子继承制有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
2.车裂商秧案答商鞅在秦进行两次变法
(1)结合教材,简述商秧改革的重要内容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9)o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区I政治势力详细内容是一是整顿户籍,设置连坐法,防止隐匿坏人;二是奖励告奸;三是.奖励农业生产;四是.奖励军功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详细内容是一是.深入强调分户居住;二是.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三是.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四是.统一度量衡制度商鞅变法意义,在于通过变法改革,增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强,在战国“七雄”中跃居六国之首,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2)请论述刑、法、律的概念答从词源看,中文“法”确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与“法”字有亲密联络的另一种字是“律”据(说文解字)的解释,“律,均布也”可见,“法”总是指一种判断平、正、直的原则,而“律”则重要强调的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东西把“法”与“律”连用,就是说“律”是一种包具有国家确认的判断公、正、直的原则的“律”“法律”一词在清末民初才被广泛使用,听说是受日本的影响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答案(第6—10章)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B
2.C
3.D
4.A
5.C
6.C
7.D
8.D
9.B.
10.D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ABCD
2.ABCD
3.ACD
4..ABCD
5.ABCD
6.BCD
7.BD
8.ABC
9.ABCD
10.BC
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L亲亲得相首匿容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的犯罪可以首谋隐匿汉律规定,卑幼匿尊亲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犯死罪的I卑幼,虽应处刑,但可以祈求减免,首匿犯一般罪的I卑幼也不负刑事责任
2.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和流刑的刑罚°《北魏律》最先做此规定,隋律、唐律相继沿袭唐律规定,五品以上官可抵私罪”(因私事或假公济私而犯的罪)徒二年,“公罪”(因公事而犯的罪)徒三年;九品以上官可抵“私罪”徒一年,“公罪”徒二年等明、清律无此规定..
3.唐律疏议《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究唐律的范本,并且是我国封建法典的典范,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唐初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修成了一部《唐律》《永徽律疏》是唐高祖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编撰的I法典,共二十篇,五百零二条,篇名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等,于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弹压农民为重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部封建法典,全文保留在《唐律疏议》中
4.宋刑统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变化之处在于增长“折杖法”;搜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209条附于律文之后;篇目仍是12篇、502条,但在每篇下设有n,合计213门
5.秋审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即朝审和秋审秋审的I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秋审开始执行于顺治十五年,首先规定各省的督抚将自己省内所有被判处斩和斩监候(相称于现代的死缓)案件和布政使、按察史会通复审,分别提出四种处理意见
(1)情实罪情属实,罪名恰当,奏请执行死刑
(2)缓决案情虽然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办
(3)可矜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死刑,一般减为徒、流
(4)留养承祀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单丁情形,合乎申请留养者,按留养案奏请皇帝裁决
四、案例分析(每题10分,共20分)
1.堤萦上书救父
(1)奴隶制五刑答奴隶制五刑即踪(墨)、臬I、刖、宫、大辟墨刑是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刻辞后涂以墨;剌刑是割鼻;刖刑即断足;宫刑即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幽闭时刑罚;大辟即死刑
(2)分析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答这次刑制改革,通过文景两位皇帝,时间长达20数年,反应了一项制度的改革,是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后世多认为是出于“悲怜”绽萦,体现文帝德政,但本质在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统治者既要惩罚犯罪者,又能使其保留劳动能力,以利于其统治不过,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标志和转折点为封建制五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并且也有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3)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答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I指导思想o汉初,由于秦朝的I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种相对稳定日勺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这时,刘邦总结秦亡的教训,作为借鉴刘邦手下陆贾根据黄老思想,结合当时的社会状况,提出“道莫不小于无为”当时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文景时期尤为明显无为而治的思想反应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成果,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华景象
(4)秦汉的徒刑种类答秦朝的徒刑A.城旦、舂城旦,合用于男犯,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的一种徒刑舂,合用于女犯秦朝根据生理条件,对罪应城旦的女犯施以舂米以供刑徒口粮欧I劳役舂日勺刑期与城旦同样B.鬼薪、白粲鬼薪,合用于男犯;白粲,合用于女犯鬼薪是指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之用白粲指强制女犯择米使正白,以供宗庙祭祀之用两者刑期皆为三年C.司寇、作如司寇司寇,就是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区服劳役,重要从事防御外寇入侵,刑期为二年作如司寇,合用于女犯,相称于司寇,是指强制女犯服相称于防御外寇入侵的刑罚,刑期也为二年D.罚作、复作“罚作,合用于男犯,指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区戍守,刑期为三个月到一年复作,合用于女犯就是强制女犯到官府服劳役罚作和复作是徒刑中最轻的,刑期为三个月到一年汉朝的徒刑基本是沿用秦朝A.髡钳城旦舂(5岁刑)B.完为城旦舂(4岁刑)C.鬼薪白粲(3岁刑)D.司寇和作如司寇(2岁刑)E.男罚作、妇女复作(1岁刑-3个月)F.“女徒顾山”(指是妇女犯罪判处鬼薪上山砍柴徒刑日勺,可以不亲自服役,每月花三百钱雇人替代)
2.长孙无忌带刀入宫案
(1)“八议”的内容答中国封建王朝规定时对八种人犯罪要上奏皇帝进行尤其审议,以便对其减刑或免刑的一种制度“八议”是由《周礼〃秋官〃桐寇》中“八辟”演变来的,曹魏制定魏律时将“八辟”改为“八议”,指示“功臣之子,法应人议”“八议”从魏律开始正式载入律典,成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此后裔相沿至明清律所谓“八议”,即有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的所谓贤臣)、议能(所谓大才能的大臣)、议功(对封建王朝有大功勋者)、议贵(高官显爵)、议勤(对封建统治有特殊勤快者)、议宾(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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