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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资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现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中所指资金管理包括企业及下属单位在经营、投资和融资活动中形成日勺所有资金收入、支出管理第三条本条例合用于北京华世隆投资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及下属分企业、子企业(如下简称下属单位)第四条企业及下属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日勺,应配置专职会计人员管理货币资金,负责办理货币资金日勺收支、保管、登记、记录业务应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志帐,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第二章库存现金的管理第五条库存现金的管理实行限额管理,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同意下属单位保留一定数额日勺库存现金(备用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三天内日勺平常零星开支需要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局限性时可向企业财务管理中心申请从银行存款账户中提取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资金收入管理
(一)现金收入管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平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现金收入
1.现金收入必须在获得当日由出纳员送存指定银行帐户内,当日送存有困难日勺应妥善安保措施,并于次日送存
2.大额现金收入执行汇报制度出纳员应汇报企业财务管理中心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大额现金收取出纳员可采用与客户共同护送存入指定银行帐户日勺措施,共同护送不便日勺时,由企业或下属单位组织专人护送存入指定银行帐户内
3.企业、下属单位日勺现金收入企业统一规定不得坐支
4.企业财务管理中心根据现金收入日勺资金性质、用途,开立指定银行存款帐户;严禁任何下属单位、个人截留、转移、私设“小金库”
5.收取现金时,出纳员应逐张查验真伪
(二)转帐收入日勺管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平常活动中所形成日勺转帐收入
1.财务管理及人员编制建全日勺,可由出纳员将有效转帐票据于获得当日送存指定银行帐户内
2.财务管理及人员编制不建全日勺,由出纳员将有效转帐票据送交企业财务管理中心,并送存银行指定帐户内
3.出纳员应在获得转帐票据时,查验票据日期、金额、用途、密码等与否填写规范与对日勺,印章齐全清晰,并在有效期限内第八条资金支出管理
(一)企业资金支出通过预算管理,实现统一的调控
(二)企业及下属单位要严格按照企业预算管理,分月编制上报资金用款计划,报企业董事长同意及财务管理中心立案
(三)企业及下属单位要严格按照企业资金审批管理规定支付预算内资金
(四)但凡未纳入预算内日勺支出,未经企业董事长日勺特殊同意,出纳员不准予以付款第九条资金收付日勺平常管理
(一)现金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多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酬劳,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日勺酬劳
3.支付给个人日勺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日勺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多种奖金
4.多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时对个人日勺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日勺差旅费
6.向个人购置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日勺价款
7.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如下日勺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日勺需要支付现金日勺其他支出
9.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业务,除上述规定日勺范围可进行现金结算外,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二)现金收付业务日勺平常管理
1.企业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
2.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日勺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查对后办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3.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曰勺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规定补办手续,改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日勺,应及时向领导反应
4.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5.现金收入应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6.不得坐支现金企业支付现金,只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我司日勺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收支日勺现金必须及时入账
7.申请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经企业财务管理中心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
8.不准挪用现金,不准运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9.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根据会计人员填制日勺,经稽核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并按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志账,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志账当日余额进行查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0.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应定期将总账日勺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志账余额进行查对,做到账账相符
11.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额,企业财务管理中心或下属财务部每月终了必须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发现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企业财务管理中心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盘点库存现金
12.无论与否签协议、协议,企业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人)必须连同收款阐明书、发票或收据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企业财务管理中心或下属财务部,收款部门(人)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人)内
13.办理业务预借日勺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企业财务管理中心或下属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14.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人)填写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交由企业财务管理中心或下属财务部签批后,按审批程序办理15o预算内常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账日勺,按照企业规定报销时间,由经办部门(人)填写支出凭单,写明用途,按审批程序办理16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人)提出书面申请,按预算外资金管理措施执行o
17.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七天内报账,对过期未报时由企业财务管理中心或下属财务部告知报账或追回现金企业及下属单位试用期内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负责人代借第十条银行存款和账户日勺平常管理
(一)企业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日勺《银行账户管理措施》和国家有关规定由企业财务管理中心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严格根据国务院颁布日勺《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措施》办理多种收支结算业务
(三)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超过银行存款余额日勺付款票据;严格控制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的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日勺使用,确需使用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时,要写明收款人和使用限额;不准出借本单位银行账户为外单位代收、代转款项第四章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第十一条企业财务管理中心要加强对资金日勺管理和监督,完善资金管理及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定期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第十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货币资金管理日勺第一负责人,企业董事长、总裁、财务管理中心、下属单位负责人、财务部是重要负责人,负有重要职责财务管理中心要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建立印鉴印章日勺保管、使用、监督、制约制度,印鉴印章和多种付款票据、有价证券、银行存单要分岗分人管理,出纳员开具的多种付款票据必须通过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签字,经银行印鉴印章管理人员核准登记后方可加盖印鉴印章第十三条借调人员、见习人员、实习人员不得担任出纳岗位工作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条例由企业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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