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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年月修订)第一章总则20249第一条为维护我校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从而推动我校学风建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有关规定和校园文化建设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所有在校住宿学生第二章学生宿舍生活规定第三条宿舍内要勤通风换气,做到空气清新,无异味第四条宿舍内地面干净无痰迹,公共物品摆放整齐宿舍内不得大量堆放饮料瓶、塑料袋等杂物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贴乱涂不健康、不文明的字画宿舍门上不得张贴除学校通知以外的任何物品第六条学生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床铺平整干净第七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器、电热毯、电吹风等违章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第八条宿舍内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物品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物品第九条宿舍内严禁学生酗酒、闹事、欺凌其他学生第十条宿舍内严禁从事各种赌博活动第十一条严禁阅、听、看各种淫秽书籍和音像制品第十二条严禁学生夜不归宿本地学生周末如需回家,须请假第十三条严禁宿舍内吸烟第十四条不得沉迷网络游戏第三章宿舍检查及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宿舍管理员要常态化对学生宿舍予以检查,并对每位同学施行量化考核每位同学初评分为分根据查寝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视情况对学生予以扣分具体扣分规则如下100(-)但凡违反《学生宿舍生活规定》第
三、四条者,该宿舍成员均扣除量化分分当天值日生及宿舍长扣除量化分分;12
(二)但凡违反《学生宿舍生活规定》第
五、六条者,扣除行为人量化分分;
(三)但凡违反《学生宿舍生活规定》第十二条者,扣除行为人量化分分;1
(四)但凡违反《学生宿舍生活规定》第十三条者,扣除行为人量化分分;3
(五)查寝过程中,若发现有学生在玩网络游戏,扣除行为人量化分分;2
(六)违规学生有如下身份之一者,扣除双倍量化分
2.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安全员12第十六条扣除量化分以后的相关规定学校根据累计扣分,对行为人给予相应处分具体细则如下()累计扣除分,给予学校内通报批评;
(二)累计扣除分,给予学校内警告处分;-10-20
(三)累计扣除分,给予学校内严重警告处分;21-30
(四)累计扣除分以上者,给予学校内记过处分31-40第十七条但凡违反《学生宿舍生活规定》中第
八、
九、十条者,给予学校内严重警告处分40第十八条对酗酒及酗酒闹事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学校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十九条对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者,给予学校内严重警告处分;发起或参与赌博两次以上者,给予学校内记过处分;为赌博提供条件者,给予学校内记过处分第二十条对阅、听、看淫秽书画和音像制品者,给予学校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学校内记过处分第二十一条学生违规处分后相关规定(-)受处分的学生,本学年内不予减免学费、停发各类补助和资助、本学年不予评奖评优;
(二)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其推荐自主招生、参军入伍等资格第二十二条宿舍管理员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初对上学期扣除的量化分予以清零违规处分保留以分为计算单位,如前次处分未被撤销,直接给予累加处分10第四章申请撤销处分第二十三条因违反本规定而受到留校察看以下处分者,在受处分后连续一学期内无违规行为的基础上,如有特殊表现,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在毕业前可以撤销处分(-)受处分后受到校级以上荣誉表彰的;
(二)其他可撤销处分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如对处分有异议,被处分个人可根据《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进行申诉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突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思想,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第二十七条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学校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通过服务、管理、教育相结合的途径和方式贯彻从严治校级、德育首位的方针第六章防火安全第二十八条学生宿舍的防火工作,由学校综治办和学校总务处、物业共同负责宣传教育,宿舍管理员、学生干部和宿舍长配合落实,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第二十九条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生活设备,如电炉、电热褥、电热杯(锅)、电饭煲、电吹风、白炽台灯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第三十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严禁存放、使用各类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和随意乱扔烟头第三十一条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正在使用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学生在离开宿舍无人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的灯光和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本室第三十二条不准损坏楼道内的灭火器和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警,学生要立即报告宿舍管理员、学校领导或保卫部门,并视情况组织自救;如火势较大,应及时报警,拨打〃,同时报学校相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第三十三条电路、灯具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向管理员报修,并尊重、119支持管理员工作第三十四条学生有责任保护电源、电网和设备安全,爰护室内灯具、开关和插座等公用设施第三十五条对维护电源、电网设备安全,表现突出,举报、查获违章用电的学生要给予奖励和表扬第七章防盗安全第三十六条宿舍内贵重物品,学生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以免发生意外第三十七条离开宿舍时,应随时关窗锁门宿舍钥匙每人一把,小心携带,不得任意转借非本室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宿舍必须换锁,必须报管理员批准后进行第三十八条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不准留宿外来人员第八章治安安全第三十九条学生宿舍内严禁打麻将,不准搞任何形式的赌博及违反道德、违反校纪的活动第四十条宿舍内严禁酗酒、打架斗殴,午休时和熄灯后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打球、踢球和进行其它有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第四十一条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第四十二条宿舍楼道和宿舍内禁止存放自行车,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第四十三条宿舍楼门及住宿大门的开关由管理员和综治办、总务处负责,禁止学生翻门翻墙,发生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第四十四条严禁擅自晚归及夜不归宿,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辅导员准假第九章假期安全第四十五条假期(寒、暑假,
五一、十一长假)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以上有关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严格执行寒、暑假合寝制度,延迟离校、提前返校应告知班主任老师第十章公用物品及公共设施管理第四十七条公共物品及设施指学生宿舍楼楼体和宿舍楼外部的一切公用设施,宿舍楼内公共卫生间、洗衣房、值班室、各宿舍等房间和宿舍楼内配备的所有家具、宣传栏、公用设施等第四十八条爰护公共物品,正确使用宿舍楼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发现损坏应报告工作人员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第四十九条工作人员检杳公共物品及设施,学生应予以配合经检查发现宿舍内公共物品及设施属人为破坏的,应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无法确认责任人,由该宿舍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第十一章公共环境卫生及秩序管理第五十条禁止在宿舍走廊、洗手间等公共场所乱丢、乱放杂物第五十一条车辆整齐存放在指定地点第五十二条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张贴、散发海报或广告等宣传品使用宣传栏时要保持宣传栏的整洁美观,禁止乱贴乱画第五十三条宿舍内严禁私自装修,严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第五十四条保持宿舍内清洁,宿舍内的卫生由学生自行打扫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宿舍卫生检查工作第五十五条禁止利用学生宿舍进行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影响宿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在宿舍使用音响等应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第五十六条宿舍内禁止饲养和带入宠物第十二章水电管理第五十七条节约水电,人走熄灯,杜绝常流水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第五十八条安全用电正确使用台灯、收音机、电视机、电脑等低功率、安全的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器、电热毯等超功率、非安全的电器第五十九条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损坏、私自改动供电线路;严禁盗用公用电源第十三章值寝及查寝第六十条学校值班领导值班期间要值寝,同时带领值班班主任不定时查寝查寝人员为班主任、值日老师、值班领导、宿舍管理员、学生督导巡查志愿者(宿舍安全员)第六十一条查寝类型分为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为每天晚自习后至熄灯前,班主任对班级寝室人数进行常规核定,在值班巡查日志上签字,当班值日领导认可之后,由当晚值班宿管人员负责学生晚寝的管理第六十二条不定期检查为当班值班领导,在班主任常规检查完后再对宿舍学生进行人数核定,做到准确无误第六十三条当天查寝结束后,需将查寝情况交至宿管员,以便宿管员对查寝情况登记汇总,宿管员在确认人数无误后必须锁好宿舍楼的大门第六十四条学生每晚必须按时归寝班主任、值班领导、宿舍管理员每次查寝,对无故夜不归宿的学生要进行登记,追查原因,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其相关的情况第六十五条在查寝时,如果发现有使用违章电器、有点蜡烛等情况,查寝人员必须就地指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第六十六条值班查寝人员应认真严格排查宿舍内违禁刀具器械,要及时清理第六十七条值班查寝人员若发现学生之间有矛盾纠纷,应及时调解处理,同时汇报给值班领导,预防校园欺凌等现象发生第六十八条同学们要积极配合班主任老师及学校领导查寝,如果无理取闹、阻止或妨碍查寝,态度粗暴,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十四章附则第六十九条学校积极开展宿舍文明建设舌动,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第七十条学生违反规定将依据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i第七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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