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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职院学生社团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我院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按照我省高校社团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社团是经过学院批准,由本院学生自愿组织参加的群众性团体,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加入,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第三条我院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江苏省委、江苏省教育厅和我院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思想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提倡百花齐放
(二)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三自作用为主要原则,全面有效的对学生社团进行调控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锻炼学生能力,丰富校园生活,陶冶学生思想情操,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探索和推进校园文化社团化的发展之路第五条学生社团受学院党委领导,在学院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协助下,由学院团委承担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通过学院学生活动经费统一划拨和管理、会费缴纳、接受奖励或赠与等其他方式获得,经费由院团委统一管理,各社团应有计划地合理使用,并自觉遵守学院财务制度第七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院团委审查同意,报党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院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的类别进行申请我院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为学院团委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人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10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
(四)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具备下列事项
(一)名称、活动场所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学生社团类别
(四)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和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和原则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九)社团终止的程序
(十)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院团委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准30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院团委批准筹备之日起日召开会60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第十三条自批准筹备之日起天内,院团委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批60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宣布成立第十四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
(二)院内已经有性质、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五)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筹备社团的人数未超过人的20
(六)院内条件或社团条件不具备的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院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我院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学生社团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院团委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向院团委申请年度审核,每学年初进行登记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必须经院团委批准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根据需要创办面向校内的报刊,但报刊内容应限定在本社团宗旨范围内在正式创刊之前,要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办刊(报)宗旨、登载内容、出版周期、经费来源以及编辑人员组成等有关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印刷、散发和张贴自办报刊第二十条我院学生社团只允许在学院范围内开展活动,开展社会活动必须报社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学生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报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批准,并按照《江苏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学生社团开展跨校活动的暂行管理办法》进行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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