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及临时工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确保薪酬水平与员工岗位、绩效、贡献相匹配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四部分组成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求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团队贡献等因素进行评定,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第七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特殊贡献奖等,对员工突出贡献给予奖励第八条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第三章薪酬等级第九条公司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职责要求等因素,设立不同薪酬等级第十条各岗位薪酬等级标准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制定第十一条员工薪酬等级可根据其工作表现、业绩、能力等因素进行调整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二条公司薪酬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公司规定第十三条员工薪酬发放前,需进行工资核算,确保准确无误第十四条员工薪酬发放后,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经核实后予以调整第五章薪酬调整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定期对薪酬进行调整第十六条员工薪酬调整包括以下情况
(一)岗位晋升或降级
(二)工作表现优秀,获得奖励
(三)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第十七条薪酬调整方案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制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薪酬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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