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水泥搅拌桩施工劳务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的需要,现将水泥搅拌桩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O
一、工程内容本工程的水泥搅拌桩(6mm)施工任务所需的机械设备、工人、发电机组及燃油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按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施工.
二、工程单价及材料事项
1、综合单价为15元/米;该单价包含人工费、施工设备费、发电机组费、燃油费,同时此单价不含税
2、总工作量约为
2.4万米,实际结算以设计图纸双方确认实际钻的工程量为准
3、桩机进场费3000元/台,进场时支付,如由于设计或甲方原因更改图纸而造成总工程量达不到2万米以上,甲方要支付桩机进退场费6000元/台
三、工程量的确认甲方委托专人作为现场代表,负责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确认甲方现场代表在乙方每施工结束时予以签字确认乙方的工作量.
四、付款方式
1、桩机进场时,甲方预付乙方贰万元作为桩机工人生活费、购买柴油的费用
2、施工费支付经甲方计量确认完成工作量60%进度款向甲方报出进度款5天后支付(扣除预支款),剩余40%工程款待桩工程完工后,三天内付清给乙方
五、工程期限
1、该工程的水泥搅拌桩施工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直到工程结束为止
2、工期定为贰个月,如因甲方责任和天气阻碍,按相应顺延时间
3、因甲方业方停建或征地等原因未及时提供水泥搅拌桩工作面给乙方造成乙方停工时,该工期相应顺延,并且当停工超过10天时乙方有权提出结算申请,自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3天内甲方将所有施工工程款及其他应付乙方的款付清给乙方,且乙方有权将施工设备暂时撤离施工现场,设备进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人力不抗拒之因素(如雨、台风等)而影响施工队期限时,工期相应顺延
5、在一个月内甲方和业主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累计超过5天时(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雨、台风等而影响施工则除外),则超出部分每天每台机补偿给乙方600元
六、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对业主、质检监理等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
2、甲方负责测量工作分区或控制点,施工场地平整,以防陷机,材料要到施工现场,使工作场地具备水泥搅拌桩施工的条件.
3、甲方负责书面提交水泥搅拌的施工要求并全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由于乙方原因施工不符合要求或有关技术规范,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停工或返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甲方提供工人生活用水、用电、水泥袋由乙方工人所得
5、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及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应为抢救提供有利条件,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条款
1、按合同规定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若四方故意拖延不予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则乙方按所欠工程总额按银行当时利息两倍收取滞纳金,且乙方有权退场,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机械设备、人员(机要2台,工人要4人以上)投入不足等原因未能按甲方计划如期完成工程量,则甲方有权另行增加班组或要求乙方退场,设备进退场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合同补充条款及有效期双方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前后内容有变化的以补充协议之规定为准.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至办理完施工工程验收交接、结清全部工程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帐号。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