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学年第学期20-20学生所在学院:姓名性别学号专业班级缓考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缓考课程性质学时学分申请课程缓考理由学生签名年月日所在学院意见教学负责人签字(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开课单位意见教学负责人签字(公章)任课教师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备注、学生申请缓考要有正当理由,如因病则应有校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各学院应限制申1请缓考的门数,每生一般不得超过两门、学生申请缓考应在课程期终考核前进行,且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缓考相应课程
2、各学生所在学院应于考试开始前将批准缓考的学生录入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便于3任课教师进行成绩录入、缓考仅限正常期末考试,开学补考和毕业前补考不得申请缓考
4、各学生所在学院应在期终考核结束后,将本学院本学期的缓考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教5务科备案、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学院、开课单位、学生本人各存一份
6、缓考的学生可于下一学期开学初随补考参加考试,考试时应持规定证件和批准的缓考7申请表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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