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牡丹园治理一枝黄花工程控制价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及工程特征本工程位于无锡市惠山区牡丹园内,本次招标内容为牡丹园内一枝黄花治理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一个单位工程牡丹园治理一枝黄花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苗木价格参考《无锡市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三期)、其余材料价格参考《无锡市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六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0〕第224号以及无锡市建设局颁发的相关造价文件
四、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五、清单编制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施工图纸、工程施工规范、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等一起使用
2、本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根据图纸或现行情况估算和暂定的,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计量,最终按工程量清单单价进行结算与支付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商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3、工程施工时,注意保护工地附近绿地、输电线杆、花木、已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设施,根据周围建(构)筑物的情况、地质条件、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必要时需采取支护和加固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和本工程结构安全,相关费用今后不再增加费用防护费已包括在清单其他项目和总价中若施工期间发生保护不力导致损坏、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无论是否中标人自身行为所致,造成损失费用概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当场查获责任人且责任人确认无误的,可由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及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4、土方工程清单项目中的挖基坑土方应综合考虑土方类别,挖基坑土方工作内容包括:挖基坑土方、基坑排水、基坑支护及土方场内、外运输等相关费用
5、土方工程的运距、运输方式、堆场及堆场建设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单价不会因此而调整
6、现浇混凝土使用商品硅,若因现场条件特殊需要增设地泵或其他施工措施,单价不会因此而调整
7、钢筋经中钢筋加工及安装按招标设计图示计算的有效重量计量施工架立筋、搭接、焊接、套筒连接、加工及安装过程中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钢构件加工及安装,指用钢材(如型材、管材、板材、钢筋等)制成的构件、埋件,按招标设计图示钢构件的有效重量计量有效重量中不扣减切肢、切边和孔眼的重量,不增加电焊条、引钉和螺栓的重量施工架立件、搭接、焊接、套筒连接、加工及安装过程中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8、中标人应考虑施工至交工验收通过期间的市政道路保洁费用,包括达到工完场清、通过交工验收、直至保修期满并通过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
9、中标人应考虑安装、调试、试压等必须发生的费用以及因设备安装所需的所有措施项目费用
10、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单位原因影响环境造成的罚款,由施工单位自理
11、中标人应考虑清障费用,今后不再另计
12、临时用电电源、临时用水水源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3、竣工后,对原有道路的损坏,需修补赔偿,便道等临时设施要清理,且清理出的废料应外运弃置,并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场外道路损坏,承包人自行负责,结算时不得调整
14、施工期间,在工地外围运输材料、土方及建筑垃圾等过程中,涉及到与城管、交警、环保等部门、地方单位和个人的协调工作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和承担中标人在工程完工移交之前做好设备等成品保护,如有损坏,投标人负责承担
15、不可竞争费如下
1、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9%;
2、暂列金额无不可竞争费如下、序费用名称计算基础园林口万基本费
1.0安全文增加费分部分项合计+单0—-明施工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
0.21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工程设备费社会保险费
3.30分部分项工程费+措规费住房公积金一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0.55-除税工程设备费环境保护税0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税金—9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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