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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储备用地连片储备开发策划及控规修改等技术服务项目)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党风廉政监督卡感谢贵单位对我办工作的大力支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办党风廉政建设,拓宽党风廉政监督渠道,特向贵单位派发《党风廉政监督卡》,提请贵单位对我办和我办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我办工作人员有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吃拿卡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或存在作风漂浮、办事拖拉、为官不为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廉洁从政要求、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箱设置在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号楼19321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号室1932106邮编510030由甲方支付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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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四条咨询费用本项目的费用总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
1.235,000,
000.00)该费用为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工、成^o本及税费等,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本条款明示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单个具体项目的咨询费用,签订工作联系单后,根据《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行业指导价)、《城市规划设计费指导意见》(中规协)、《广东省工程勘察2004设计收费导则(第二版)》(年)下浮并经过甲方审定后,再乘以中标折扣202140%进行计算,即单个项目的咨询费用=《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行业指导价)、《城市规划设计费指导意见》(中规协)、《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第2004二版)》(年)计算并经过甲方审定的费用中标折扣2021X60%X费用支付方式
1.3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发工作联系单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财政部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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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单个项目咨询费用的%L30(其中合同内开展的第单支付单个项目咨询费用的待合同完成履约验收后办理125%,剩余咨询费用支付手续)o在乙方向甲方交付咨询项目初审成果并经甲方认可,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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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财政部门认可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单个项目咨5询费用的40%o乙方向甲方交付咨询终审成果,经甲方认可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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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财政部门认可的发票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单个项目咨询费用的%30合同完成履约验收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财政部门认可的发票后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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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单单个项目咨询费用的15%o若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审定为依据,则各阶段支付条件
1.4除上述约定之外,还应包括甲方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款项并获得批准若政府有关部门审定本合同项下相关费用时间过长,甲方应协调审核工作,乙方理解、认同,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的责任乙方在各阶段收款前须对甲方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1.5付款本合同的款项采用汇款的方式支付,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1.6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下达任务书,确定基本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乙方为联合体的,由联合
5.1体的牵头单位确保执行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内容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约定甲方应当协助乙方进行有关的现状基础资料调查工作;
5.2甲方负责成果评审的组织工作;
5.3乙方在工作过程和成果报批过程中与甲方密切配合;
5.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回复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书
5.6面答疑、修改文件、参与相关讨论;乙方对本合同所涉工作、文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未经甲方书面
5.7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省时间,乙方须设置人员为甲方提供现场服务
5.8第六条成果验收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对于土地整备规划、连片储备开发策划、工业产业区块优化专章、课题研究、精
6.1细化城市设计、建筑概念设计、景观设计、地下空间设计、其他专项技术服务项目,乙方提交成果后,甲方组织专家评审会或者成果验收会进行评审,以评审结果作为最终验收依据;或以所属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会议纪要或批复性文件作为最终验收依据对于国有企业多宗用地统筹利用方案,乙方提交成果后,甲方征求相关职能部
6.2门意见后报送市政府审议,审议通过后,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性文件是成果的最终验收依据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乙方提交成果后,甲方送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
6.3政府有关部门审议,审议通过后,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会议纪要或批复性文件是成果的最终验收依据第七条合同履约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合同履约验收工作,达到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期限,且乙方已完成合同有效期内委托的全部工作、满足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由甲方以内部验收会、验收报告等甲方认可的方式组织验收,以取得甲方书面验收意见为验收依据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期履行合同的,按每逾期一日应按单个项目咨询费用的向甲方
7.12%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15的单个项目的咨询费用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质量水平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的,乙方应根据甲
7.2方的要求重新提供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咨询费用的%的违约金;5乙方提交无效的项目成果或因乙方原因无法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最终验收的,甲
7.3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的项目咨询费用,已支付的咨询费用乙方应予返还,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项目咨询费用的%的违约金;5甲方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款的,乙方可相应顺延工作进度;
7.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尚未向乙方支
7.5付的费用中抵扣;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
7.6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对资料、文件和项目信息保密,应向甲方支付万元
7.7¥
1000.0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第九条知识产权甲方享有乙方所提交的全部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说明、电子文件、计
8.1算机程序及其产生的数据等)的著作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其依照本合同约定提交的任何成果文件
8.2乙方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过程中以及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不得侵犯第三方
8.3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与保密条款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因政府政策、规划改变或自然灾害等影响,
9.1一方不能合理控制且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事件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
9.2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7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有效证明文件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
9.3何执行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各方均应严格保护其相关方的秘密,未经相关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
9.4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掌握相关方秘密的本合同各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他方秘密仅披露给有必要知悉的其工作人员、代理人及/或专业顾问,并确保上述人员遵守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掌握相关方秘密的本合同各方应将相关方提交的载有
9.5秘密的信息资料归还相关方,并从任何有关记忆装置中删除相关方的秘密,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违反保密义务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9.6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关于保守秘密的条款将持续有效
9.7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及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约定进行变更变更本合同的应签订书
10.1面补充合同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签订书面解除合同
10.2本合同各方依照法律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
10.3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时起解除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0.4第十二条通讯和送达通讯是指本合同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决定、指令、同
11.1意、证明等各类书面形式的函件通讯由专人递送的,各方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由特快专递递送的,各方签
11.2收后视为已送达;由传真递送的,传真到达对方之日视为已送达;由电子邮件递送的,电子邮件成功发送时视为送达本合同各方变更通讯递送地址、联系人、电子邮件及/或传真的,应在变更之
11.3日起日内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另一方按本合同上约定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发30送的文件,均视为送达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的签署、履行、解释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
12.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12.2方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它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13.1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
13.3《储备用地连片储备开发策划及控规修改等技术服务采购需求书》第十五条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特别补充约定以下条款,以下补充条款与上述条款不符的,以补充条款为准(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章页)甲方(章)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号联系地址195楼19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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