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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讲座提纲
一、建国以来公布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建国以来,我国公布并在用的有关平安生产、劳动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多项,内容包括平安卫生类、伤亡事故类、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类、职业培训考核类、特种设备类、防护用品类及检测检验类;公布各类劳动平安卫生国家标准200多项
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体系根据我国立法体系,平安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由若干层次构成,按层次由高到低为
1、国家根本法(宪法)、宪法为最高层级法
2、国家根本法(民法、刑法)民法有关平安的规定平安事故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侵权民事责任,包括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和人身伤害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9种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其中有6种属于平安事故民事责任范畴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成心造成的,不承当民事责任〃从事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其经营人应承当民事责任又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平安措施并进行跟踪管理;
(六)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七)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八)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平安事故,负责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报告、统计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九)有关平安生产的其他职责
10.从业人员八大权利(平安生产法第三章)《平安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国家标准GBH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⑧获得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11.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平安生产法第三章)《平安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
①遵章守纪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自觉学习平安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平安生产知识,提高平安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③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平安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2.四种监督方式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即工会有权对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即新闻、出版、播送、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第四是社会报告监督,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平安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13.三十八种违法行为《平安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38种违法行为其中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30种,政府监督部门及人员5种,中介机构1种,从业人员可能的违法行为2种
14.十三种处分方式《平安生产法》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分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分,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分;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撤消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分;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分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5、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隐患排查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消防法》确定的重点消防岗位
①化工生产操作岗位
②喷涂岗位
③电工岗位
④电焊、气焊作业岗位
⑤烘烤、熬炼岗位
⑥仓库保管岗位
⑦明火作业岗位
⑧易燃易爆物品试验、化验岗位等杜邦公司“别人生病我吃药〃年月日,杜邦苏州生产基地附近有一家工厂因电焊火2000125星产生火灾他们立即对照,检计本厂的动火许可程序、消防设施、消防设备检测、人员培训和消防演练、火警预告和自动喷淋系统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生产经营工程、场所、设备发包、出租时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制度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制度相关处分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第26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平安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16、生产平安事故管理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事故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上报安监部门,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报告事故包括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处分国务院令第493号第35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36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成心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第37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条例》处分比较重《条例》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最高可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最高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同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设立资格罚《条例》还设置有资格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可由有关部门暂扣或撤消证照,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可暂停或撤销与平安有关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根本标准2010-04-15发布2010-06-01实施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1范围12标准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一般要求15核心要求、八刖B本标准由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平安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平安生产协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国庆、高明、侯茜、王屹、高英杰、李会英本标准首次发布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根本标准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效劳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有关行业制定平安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平安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平安生产标准化标准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GB2894平安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平安生产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因此,在公共场所施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公众在经常聚集、活动和通行地点的人身和财产平安,加强施工人员履行相当的注意义务,使人们免受因施工形成的危险因素(坑、沟、障碍物等)的损害民法通则中与平安生产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6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通则》是职业平安卫生方面发生责任事故时有关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其中相关规定有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中,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六)(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公布实施)
一、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平安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平安生产设施或者平安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平安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standardization通过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制定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标准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良,不断加强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平安绩效safety performance根据平安生产目标,在平安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与企业的平安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资源resources实施平安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一般要求原则企业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平安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平安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建立和保持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筹划、实施、检查、改良〃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平安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平安绩效持续改良的平安生产长效机制评定和监督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核心要求目标企业根据自身平安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平安生产目标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平安生产指标和考核方法组织机构和职责组织机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平安生产工作,并履行平安生产义务企业应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平安生产职责平安生产投入企业应建立平安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良平安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平安费用,专项用于平安生产,并建立平安费用台账法律法规与平安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标准标准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企业应将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O企业应遵守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标准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平安生产职责、平安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平安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平安管理、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平安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平安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操作规程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平安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评估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修订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平安检查反应的问题、生产平安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文件和档案管理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平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企业应建立主要平安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平安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平安记录的有效管理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管理企业应确定平安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平安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平安教育培训方案,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应做好平安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平安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良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前方可任职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平安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平安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平安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平安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平安教育培训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平安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平安文化建设企业应通过平安文化建设,促进平安生产工作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平安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平安态度和平安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平安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平安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平安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设备设施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企业建设工程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要求;平安设备设施应与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应按规定对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平安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标准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标准化管理,保证其平安运行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平安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平安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方案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平安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撤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撤除的,应采取临时平安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撤除、报废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撤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的要求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撤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撤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作业平安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平安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平安措施等内容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平安管理,确保平安规程的遵守和平安措施的落实作业行为管理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平安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警示标志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相关方管理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效劳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效劳、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效劳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效劳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平安管理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平安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平安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普通法(劳动综合法、平安生产与健康根本法、专门平安法)专门法律如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海上交通平安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平安法相关法律如劳动法、建筑法、煤炭法、铁路法、航空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
4、行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
5、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国务院493号令、安徽省平安生产条例、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15号令、16号令等)
(1)行政法规(国务院组织制订并批准公布)不得将工程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工程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平安生产责任和义务变更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方案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隐患排查和治理隐患排查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适宜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平安生产目标等排查范围与方法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企业应根据平安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治理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预测预警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平安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表达企业平安生产状况及开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
5.
9.1辨识与评估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平安评估
5.
9.2登记建档与备案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5.
9.3监控与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平安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平安管理技术措施职业健康
5.
10.1职业健康管理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平安、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o
5.
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5.
10.3职业危害申报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5.H应急救援
5.
11.1应急机构和队伍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平安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平安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平安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效劳协议
5.H.2应急预案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平安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5.n.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藏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
11.4应急演练企业应组织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良应急管理工作
5.
11.5事故救援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
12.1事故报告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良
5.
13.1绩效评定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平安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平安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平安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5.
13.2持续改良企业应根据平安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平安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平安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良,不断提高平安绩效进入新世纪以来,矿难、空难、海难不断打碎世界的祥和宁静;工业伤亡、交通肇事、环境污染、食品卫生、药品平安总是困扰企业、家底和社会,成为这个时代的无法承受之重事故经济损失占企业本钱的比例,各工业国最低的为3%至8%,甚至超过很多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全美平安理事会(NSC)的一项调查说明企业在平安管理上每一美元的投资,平均可减少
8.5美元的事故本钱我国企业界一年发生事故70多万起,直接经济损失到达2500亿元本报讯在昨日召开的西安地铁平安生产会议上,西安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新民对地铁一号线洒金桥站“8•2〃事故进行了通报事故发生后,西安市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8•2〃事故调查组立即全面展开调查工作经过调查分析,地铁一号线洒金桥站“8•2〃冠梁沟槽坍塌事故是一起基坑开挖支护不到位、现场平安防护措施缺乏、相关人员职责履行不力、在较差自然地质和连续降雨下引发的生产平安事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提出了如下处理意见对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地铁监理公司,停止西安地铁招投标资格两年同时,由西安市安监局和地铁公司依照《国务院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西安地铁平安保证金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对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地铁监理公司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中铁二局工程部主管领工员钟家建,解除劳动关系,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对负有重要责任的中铁二局工程部领工员李昌久、平安员张利民、总工程师吴东,建议相关单位分别给予解除劳动关系、行政记大过、撤销职务和撤消从业资格证书的严肃处理对负有重要责任的中铁二局工程部平安总监刘中海、工程经理邓正贵,建议相关单位分别给予撤职,并撤消平安总监刘中海的平安资格证书对负有重要责任的北京地铁监理公司现场监理刘顺尧、樊芳国、总监代表田建强、总监贾辉,建议相关单位分别给予解除劳动关系、撤职、撤消监理资格证书的严肃处理对在此次事故中负有相应责任的市地铁公司有关人员,由西安市监察局、地铁公司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做出了相应的严肃处理党和政府把平安生产工作排在重要位置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平安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最广阔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的开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温家宝总理强调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做的一切都要对人民负责平安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平安第一,平安管理永远是企业的第一管理联合国贸发组织预测随着中国政府对平安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强硬,未来3至5年,事故处分将成为致使企业亏损,经营难以为继,从而倒闭的重要原因承当平安、环保和职业健康责任的企业,将会在政府的监管行动中获得新的市场空间和商业时机科学进步提高了物的平安状态(现代平安管理理论将用品、设备等生产工具,原材料等生产对象和厂房、场地等生产环境统称为物物的平安状态是与人的平安行为相对应的概念,是平安管理的物质基础),而把平安工程带来的物的平安状态,转化为企业的本质平安(狭义本质平安是指机器、设备、环境本身所具有的,即使出现人为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的平安状态广义的本质平安还包括人的平安行为,指从业人员处处按照标准、规程作业,消除事故风险,和物的平安状态一起构成“人一机〃系统的平安),则需要科学管理来影响人的行为平安管理的对象是风险,管理的结果则是平安或事故事故是一连串事件的结果,这一连串事件形成一个锁链初始原因一一间接原因一一直接原因一一事故一一伤害和损失这就形成了平安管理的“事故链理论〃事故是因为某些环节在连续的时间内出现了缺陷,这些不止一个的缺陷构成了整个平安体系的失效,酿成大祸目前,海外平安管理进入到新的开展阶段,美国研究生教育开始培养管理方向的平安硕士,我国台湾地区将平安管理师设为企业的常设岗位安牵涉到的不仅是平安工程,还要考虑人力资源、投资管理、质量管理、法律责任等等确定指标是为了有效控制,科学管理,平安生产目标从理论上说永远是零,但不等于说,零事故就是平安生产平安的对立面不是是风险而不是事故零事故不是我们的追求的目标,零风险才是我们的永远目标如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电力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20n年9月1日2地方性法规如安徽省平安生产条例3部门规章可分为技术装备与统计工作、平安评价与竣工验收、劳动保护用品、培训教育、事故调查与处理、职业危害、特种设备、防火防爆等
6、平安标准和平安操作规程平安标准是平安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可分为设计标准类、平安生产设备和工具类、生产工艺平安卫生类、防护用品类4类标准如《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5817-200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其中规定了14类50种人的不平安行为
7、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平安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已通过的185个国际公约70%涉及职业平安卫生问题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公约有23个,其中4个与职业卫生相关引言当前,我国企业平安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局部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水平低下,管理人员青黄不接,尤其是平安现场管理工作滞后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违规发包现象严重一些亏损企业,平安投入排不上队,设备维修不及时往往轴头外露,齿轮缺罩,老旧设备带“病〃工作,新设备也取掉自控系统和平安连锁装置,劳动防护用品停发,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成为常态平安生产不是事前预防,而是出了事再说出了事的话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已迫在眉睫国家安监总局中国对平安生产事故刑事责任追究行政问责力度加大据新华社2008年10月8日报道,中国国家平安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近期发生的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呈现突出特点,即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和行政问责力度明显加大黄毅表示,在近期发生的平安生产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中,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已经处理了H8名相关责任人,其中批捕或刑拘95人另外,针对近期发生的9起特别重大事故,事故责任地政府已经免去了23名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职务对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大,有利于吸取事故教训,维护法律的权威此外,黄毅表示,平安监管总局将实行生产平安“企业黑名单”制度,把打击非法生产与建立企业诚信机制结合起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的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实行全国联网,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工商、信贷、保险、具有资质等行政许可的部门都要采取措施进行制裁近期发生重特大事故的74家企业会列入黑名单,适时向社会公告企业界强调社会责任,是对企业本质的回归,任何企业都是靠收益、利润维持经营,但它从一诞生起就无法逃避社会赋予的责任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消除人的不平安行为(导致事故的占88%-90%)和物的不平安状态,就不圆盘漏洞理论:人、机、料、法、环会发生事故、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杜邦公司从科学出发,一切事故均可防止(上世纪40年代)这就是新平安观最重要的内容,有了这一理念,平安监管才超越事后的、被动的传统“事故追究型〃管理,进入超前的、系统的“事故预防型〃管理阶段杜邦公司,世界500强企业,有200多年历史其CEO贺利得总结其基业长青的4个承诺平安、职业道德、环保与健康、对人的尊重中石油从2000年开始建立平安监督体系中石油制度建设、平安投入都很到位,有专业平安监督站上百个,企业应急处置子预案达25000多份但是,2004年开县井喷、2006年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这说明同体监督总会使监督变得疲软乏力,起不到制衡和约束作用中石油的海外施工队伍相对平安中石化认为“任何事故的发生都应归咎为管理上的失误〃中石化的治本之法,可以归结成四个字一一“平安文化〃1986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召开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评审会,提出了“平安文化〃这个重要的管理原则,此后迅速成为管理潮流,2005年国家安监总局提出平安文化、平安法制、平安责任、平安科技、平安投入“平安五要素〃参加WTO后,我们迫切感到,与世界先进工业国家的最大差距,并非是技术和设备,而是国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世界500强企业无一例外都在人员素质上做足了功夫国内的海尔、海信等知名企业也都有完善的员工素质培养规则面对人为因素占事故原因90%以上的现实,企业必须把更多的目光投向员工素质方面案例法国达能与光明乳业际企业界已经经历了纯粹挣钱、追求影响力、争做企业公民三个阶段,正从经济动物向企业公民迈进企业公民就是强调企业要遵守社会责任,企业间的竞争已从硬件竞争上升到软件的竞争,从技术、产品的竞争上升到企业理念和道德的竞争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无视对环境和员工生命健康的义务,先天是存在着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随时会转化为商业风险,削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平安环保责任不仅来自于社会,更多情况下来自于市场,来自于竞争对手跨国公司往往有成熟的危机攻关,认为事故里面有商机,就是说“无论是别人还是自己20的事故,都江堰市是我们的时机”世纪90年代,很多跨国公司和地区性、全球性非政府组织400制度的各种社会责任守则起来种我国一些专业施工队伍在外国公司那里投标施工工程败北,有的竟是败在厕200所卫生上沃尔玛在中国的年采购金额将近亿美元,所有的供货商都要随时接受突击检查,如果车间没有配备,2005急用药箱,就要被撤销合同在内外夹击下年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北京论坛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北京宣言》指出价廉物美将不再是未来企业竞争的不二法门个人懂得责任是长大的标志,企业承当责任是成熟的标志德国西门子公司的标准化情结用制度的标准化排除一切人格化因素,不带有任何个性化色彩,严格执行制度、履行程序和奉行原则德国德固赛公司在环保、平安、健康和质量方面订立了严格标准,不仅自己执行,还要求所有向它供货的供给商,甚至是顾客方都要执行欧洲在平安管理方面的特色是制度至上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欧洲企业的制度创新也令人佩服国际社会责任制度SA8000就是由瑞士的一个通用公证行最先提出的,最终形成了应用广泛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德国管理的灵魂人物韦伯强调的是,排除一切人格化因素,不带有任何个性化色彩,严格执行制度、履行程序和奉行原则美国企业的平安管理鲜明地表达出“以人为本〃摩托罗拉“肯定个人尊严〃,惠普有推崇人的“惠普之道〃,花旗银行提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英特尔前总裁葛洛夫经常到大餐厅和员工一起用餐各家公司抓平安首先考虑的是人,不少公司招聘时对应聘人员要进行平安资格审查国际劳工组织的《机械使用平安与卫生实用规程》
三、《平安生产法》在平安生产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平安生产法》(2002年n月1日起施行)是平安生产与健康根本法,是各专门平安法的上位法,处于较高层次宪法为最高层次,各种平安基础标准、平安管理标准、平安技术标准为最低层次
四、《平安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平安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内涵丰富其主要的核心内容归纳如下
1.立法目的《平安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该法的三大目的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社会经济开展
2.平安生产格局五方运行机制即“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员工自律、社会监督、中介支持〃在《平安生产法》的总则中,规定了保障平安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①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
②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
③员工权益与自律(8项权益和3项义务);
④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与社会监督);
⑤中介支持与效劳(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效劳等方式)
3.两结合监管体制《平安生产法》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平安生产监管体制是国家平安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公安交管、煤矿、监察、建筑、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有关部门合理分工、相互协调我国平安生产法的执法主体
(1)、国家平安生产综合监管部门
(2)、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
4.七项根本法律制度《平安生产法》明确了我国平安生产的根本法律制度是
①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②生产经营单位平安保障制度;
③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平安责任制度;
⑤平安中介效劳制度;
⑥平安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5.四个责任对象《平安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平安生产具有责任的各方,包括如下四个具有监管职责的方面
①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平安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②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
③从业人员责任方;
④中介责任方
6.三套对策体系《平安生产法》指明了实现我国平安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首先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平安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平安投入、进行平安培训、危险源管理、进行工程平安评价、推行平安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平安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平安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平安管理中、落实工伤保险等,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都是预防策略第二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的重大平安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第三是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包括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分,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平安生产条件(安徽省平安生产条例第10条)
(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工艺符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平安投入符合平安生产要求;
(四)依法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五)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从业人员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经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平安生产条件
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责任(安徽省平安生产条例第12条)《平安生产法》特别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平安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确实定
①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第4条)平安生产“五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一是纵向各级人员平安生产责任责任制;二是横向各职能部门平安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度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平安生产投入;
④催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
9、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9项职责(安徽省平安生产条例第15条)
(一)贯彻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协助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催促贯彻执行;
(三)进行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和推广平安生产经验;
(四)进行平安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其它平安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难以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五)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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