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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光测量仪校准方法》编写说明眩光测量仪校准方法编写组2024-04-25
一、任务来源按照《中国计量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中国计量协会协调、审核,组织编制了年第一批团体标准计划项目根据中国计量协会2022关于下达第一批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制定眩光测量仪校准方法团体标准由济宁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中测校准质控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起草单位,承担编制工作
二、团体标准制定的必要性眩光是指视野中由于不适宜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或存在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引起视觉不舒适和降低物体可见度的视觉现象视野内产生人眼无法适应之光亮感觉,可能引起厌恶、不舒服甚或丧失明视度,眩光是引起视觉疲劳的重要原因之一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用统一眩光值(UGR)来度量处于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映的心理参量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和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GB7793)都对统一眩光值(UGR)有强制性要求,尤其是近年来中小学生用眼健康问题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眩光测试也随之成为照明测试领域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眩光测量仪通常由经过畸变修正的鱼眼镜头或具备空间扫描拼接功能的图像亮度计和图像分析软件组成,可以测量环境中的亮度分布和空间角度位置关系通过对视觉环境中的亮度分布、灯具与视线夹角和古斯位置指数对应关系的分析,得到室内照明环境的统一眩光量值(UGR)作为一个计量器具,数值的准确性必须能够溯源至国家基准,但是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眩光测量仪器的校准规范,计量和检测机构都是用亮度计的检定/校准规范来对眩光测量仪器进行亮度参数的校准,用亮度参数的准确度来评价眩光测量仪器该产品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方面,尚存在较大空白本项目目的在于研究眩光测量仪的校准方法,规定了眩光测量仪的校准条件、校准方法和校准结果等,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以及修理后的眩光测量仪的校准本标准的制定将为眩光测量仪校准提供科学、高效、可行的校准方法,有利于提高眩光测量仪设备的使用质量,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为此,由济宁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和山东中测校准质控技术有限公司组成编制小组,于年申报承担眩光测量仪校准方法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2023于年月得到中国计量协会批准20234
三、制定过程年月至月,由济宁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和山东中测校准质控技202345术有限公司组成编制小组,调研相关文献资料,搭建测试条件年月至月,通过文献整理,认真研究多个眩光测试相关标准及眩202368光测量仪使用说明书等,初步确定校准方法年月至月,实验测量,确定校准方法、校准条件和校准结果等2023912年月至月,完成校准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实验报告等编202414制工作,并递交到技术委员会委员征求意见年月,汇总意见,形成送审稿20245后续经中国计量协会秘书处择时召开团体标准审定会审议,并综合审定意见形成报批稿
四、校准方法的主要技术依据《眩光测量仪校准方法》团体标准的编制的主要参考资料和依据如下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01-201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059.1-2012《光学辐射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JJF1032-200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CIE117—1995Discomfort glarein interiorlighting《亮度计检定规程》JJF211-2021
五、团体标准的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关键关于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以及修理后的眩光测量仪的计量校准关于引用文件
2.本标准的制定,主要参照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测量JJF1001-1998JJF
1059.1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光学辐射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JJF1032-2005GB《建筑照明设计标准》,50034—2013CIE117—1995^Discomfort glarein interior))和《亮度计检定规程》lighting JJF211-2021关于术语和定义
3.眩光源
3.1glare source处于视觉环境中的引起人眼不舒适感甚至导致人眼丧失视觉功能的照明装置背景亮度
3.2background luminance背景亮度是除眩光源外,视野环境内的均匀亮度古斯位置指数
3.3Guth positionindex通过对位置指数表的数据进行插值获得,位置指数表的参数和的定义T/R H/R是以观察者为基点建立坐标系(R,T,H),假设视线是水平的,R是投影到视线上的距离,是相对视线的水平偏移量,是观察者眼睛上方的高度,所有的坐标都是T H以眩光源为中心的
3.4统一眩光值(UGR)unified glarerating(UGR)度量处于视觉环境中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其值可按照CIE统一眩光值公式计算统一眩光值(UGR)应按下式进行计算竽警()UGR=81g21式中Lb——背景亮度(cd/m2);co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sr);La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亮度(cd/m2);每个单独灯具的古斯位置指数P——关于概述
4.眩光测量仪通常由经过畸变修正的鱼眼镜头或具备空间扫描拼接功能的图像亮度计和图像分析软件组成,可以测量环境中的亮度分布和空间角度位置关系通过对视觉环境中的亮度分布、灯具与视线夹角和古斯位置指数对应关系的分析,得到室内照明环境的统一眩光量值(UGR)眩光校准装置是通过一个三维移动平台改变眩光源位置(R,T,H)提供多个古斯位置指数,通过一个可变发光面尺寸的眩光源提供多个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眩光测量仪)所形成的立体角,并且保证眩光源发光均匀且稳定,通过改变眩光源位置(R,T,H)和眩光源发光面尺寸实现不同的统一眩光量值(UGR)校准条件
5.环境条件
5.11)温度(20〜30)℃;2)湿度W65%RH;)实验室应为光学暗室,且无其他杂散光影响;3)校准现场不应有影响测量的振动干扰4校准设备
5.21)米尺测量范围(0〜10)m,分度值不大于1mm;)亮度源2a.亮度范围(0-5000)cd/m2;b.亮度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rel=3%(k=2);)眩光校准装置3a.眩光源亮度范围(2000〜5000)cd/m2;b.眩光源亮度均匀度>95%;c.统一眩光值UGR调整范围10〜30;.统一眩光值扩展不确定度()d UGRU=
1.0k=2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
6.1校准项目外观检查、亮度示值误差和统一眩光值(UGR)示值误差校准方法如下
6.2()外观检查一一用目测和手动方法检查,仪器应有如下标记仪器名称、型1号、编号、制造厂、生产日期;仪器不应有影响仪器正常使用的缺陷;仪器的光、机、电等零部件应接触良好、牢固可靠,显示字符清晰完整;光学镜头表面无污染、无擦伤、无划痕;
(2)亮度示值误差一一将被校眩光测量仪安装在测量工位,调整使仪器镜头的几何中心至亮度源,使仪器测量画面的中心对亮度源的中心依据《亮度JJF-211计检定规程》中规定的“亮度源法”进行校准,并依据《亮度计检定规632JJF-211程》的要求给出亮度示值误差如果被校眩光测量仪有个月内依据《亮6336JJF-211度计检定规程》的检定/校准证书,可直接采信检定/校准证书的亮度示值误差;
(3)统一眩光值(UGR)示值误差——在统一眩光值(10〜30)的校准范围内,通过改变眩光源位置(R,T,H)和眩光源发光面尺寸计算得到不同的统一眩光值标准值UGRs,作为统一眩光值(UGR)的校准点校准时,对于具备换挡功能的眩光测试仪,每一挡内选取不少于个测量点;3对于只有自动量程功能的眩光测试仪,选取不少于个测量点,测出统一眩光值的6实测值按计算眩光测试仪的统一眩光值示值误差UGRt AUGRTGRt-UGRs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本标准按国内实际使用经验编写
七、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本标准的制定,贯彻了国家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强制性安全认证等法律法规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无抵触不矛盾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
九、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团体标准
十、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应在实施前保证标准文本的充足供应以及确保各使用单位必要的试验仪器设备配备及精度符合要求发布后实施前,应及时组织标准的宣贯、培训,并由制定单位负责标准条文的解释实施后,由制定单位负责实施中产生问题的汇总与备案H-
一、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无眩光测量仪校准方法编写小组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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