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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安全监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算法推荐服务的安全性,防范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确保公司在大模型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的安全和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算法推荐服务的研发、部署、使用、维护等相关部门和人员,涵盖信息安全监测、数据安全监测、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监测、算法安全监测等方面,用以规范算法的开发和运维管理,防止影响算法推荐服务安全的事件发生第三条公司相关人员应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应对潜在的安全威胁,确保算法推荐服务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合规性第二章信息安全监测第四条监测机制
1.信息内容安全公司应通过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算法推荐服务中的内容,确保推荐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推荐虚假、有害或违法信息
2.信息源安全应定期审查和验证信息源的合法性,避免通过不可信的数据源为用户推荐信息,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通信安全应采用加密技术(如TLS/SSL)确保算法推荐服务中的数据通信安全,防止信息内容被篡改或窃取第五条技术保障措施
1.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与防御系统(IDS/IPS),确保网络流量和内容的安全
2.实时监控服务器与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对通信线路、网络设备等进行全天候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采用内容审核工具与算法,对信息源和推荐内容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推荐内容安全合法第三章数据安全监测第六条监测机制
1.数据安全管理公司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涵盖算法推荐服务开发、测试、上线以及后续维护中的所有数据操作,确保数据使用的安全性
2.数据生命周期安全公司应对算法开发与应用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数据,包括敏感数据、个人信息等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泄露或篡改第七条技术保障措施
1.采用数据加密技术(如SSL、AES等)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拦截或篡改
2.部署数据防泄露系统(DLP),实时监控敏感数据流动,及时发现和处理数据泄露风险
3.对数据访问进行严格的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敏感数据,减少数据泄露的风险第四章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监测第八条监测机制
1.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应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用户个人信息管理制度,覆盖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储、使用和销毁的全过程
2.算法操作的透明性公司应监控所有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处理的算法操作,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合规使用,避免过度采集、滥用或非法使用用户数据第九条技术保障措施
1.使用匿名化、去标识化技术处理用户数据,确保个人信息在处理过程中不会被识别
2.部署日志监控系统,记录用户数据访问行为,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溯源处理,防止数据被恶意利用
3.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和滥用个人信息第五章算法安全监测第十条监测机制
1.算法漏洞监测公司应定期审查算法推荐服务的安全性,确保算法在运行过程中无漏洞或安全隐患,避免被恶意攻击
2.算法恶意利用防护建立算法操作监控机制,防止算法被用于违法活动或被恶意操控
3.算法鲁棒性测试定期对算法模型进行对抗性攻击测试,确保算法在面对恶意输入时具有足够的抗攻击能力第十一条技术保障措施
1.部署算法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算法的运行状态,包括性能、输出结果、异常情况等,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2.采用对抗性测试技术(如白盒测试、黑盒测试等),评估算法模型的安全性和抗攻击能力
3.通过算法解释性工具监控算法的决策过程,及时发现并纠正算法中的潜在偏见和安全风险第六章信息通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信息通报联络员,负责信息的上传和下达,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第十三条发现算法安全问题时,各部门应立即按照《算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确保安全隐患的快速解决第十四条对未按要求处理安全事件、瞒报或缓报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责任,必要时依法追责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工智能研究院算法安全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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