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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离婚时自媒体账号该如何分割?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社交媒体平台如抖音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其账号不仅承载着个人社交网络,还可能关联着经济利益和商业价值随着网络红人和自媒体营销的兴起,这些账号在离婚时成为了财产分割的新焦点由于法律规定尚在逐步完善中,离婚后抖音账号的分割问题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社会现状显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数字资产的价值,法律界和公众都在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平衡个人情感、经济利益和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因此,研究离婚后抖音账号的分割不仅是对现有法律适应性的挑战,也是对数字时代财产观念更新的反映本文将从实证分析出发,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定义、自媒体账号权属认定等研究视角切入,对自媒体账号在家事纠纷中分割及处理方式进行探究,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操作指导,同时为自媒体运营者在财产保护和风险管理方面提供参考规定弥补了我国法律在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上的部分空白,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然而,这一规定更多地仅有宣示性意义,未01能从根本上解决虚拟财产的属性定位问题,依然需要司法主体根据实践需求进行具体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认定存在分歧例如,在具体到抖音账号这类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处理时,缺乏详细的法律规定;具体到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的实践中,在账号所有权归属认定、账号价值评估、平台经济收益分割等方面仍存在争议并且,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有不同的裁决标准,出现类案不同判的现象例如,在吴某与姬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中⑸法院认为,关于上诉人主张分割快手账号财产价值万元人民币的问题,因为本案中,涉案快手账号系被上诉人姬某身份信50息注册登记,因快手账号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快手账号的收入来源于粉丝打赏、直播带货、商业演出等,离开被上诉人的参与和投入将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故涉案快手账号本身并不具备经济价值,不能进行财产分割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人吴某要求分割快手账号财产价值的上诉请求但是,年度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典型案例之六中,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2认02定3有不同的观点,该案法院认为,自媒体账户粉丝量已经达到一定数量,能够获取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等,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具有财产属性,其中财产性权利和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体而言,虽然《民法典》明确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性,但具体的法律属性、权利范围和保护机制等仍需进一步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来明确社会各界也在不断呼吁加快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专门立法,以构建合适的法制框架,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法律地位及其法律救济等,保障相关产业安全稳定发展
(三)财产实际价值缺乏评估基准与参考在民事诉讼中,一般而言,是“谁主张,谁举证”,主张权利一方如果不能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应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网络虚拟财产民事纠纷也不例外在离婚诉讼中,讼争抖音账号财产收益的一方需举证证明该账号的增值价值由何而来但是,与常见的财产类型不同,虚拟财产的价值具有抽象性,体现在其价值无法被直接“量化”目前,对于抖音账号财产价值的评估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导致在发生纠纷时,确定其价值存在一定难度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账号的注册信息、使用情况、与权利主体的关联度、以及账号的商业价值等然而,由于缺乏统一评估标准,抖音账号的实际价值往往需要通过具体案件的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这可能包括账号的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流量情况、商业合作潜力等多个维度在一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参考市场交易中的类似账号交易价格,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自媒体的蓬勃发展,抖音账号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因此,对于抖音账号权属的争议也日益增多在注册和运营抖音账号时,明确合同约定、保留相关证据、并遵循平台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预防和解决纠纷至关重要同时,随着法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未来可能会有更明确的法律规定来指导网络虚拟财产,包括抖音账号的评估和保护0对4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的启示与思考-事先订立书面协议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经营的抖音账号等网络虚拟财产,最好事先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归属和分割方式,这有助于在离婚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后续纠纷-了解司法实践现状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尚无统一标准,但已有案例显示,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会考虑账号的财产价值、取得方式、运营维护管理的投入情况等因素,并可能采用竞价等方式来确定账号价值三规范日常抖音账号运营在运营抖音账号时,应注意保存所有与账号相关的运营记录和收入证明,这有助于在财产分割时明确财产价值和双方的贡献做好事前财富管理筹划夫妻双方应有意识地进行财富管理筹划,可以咨询专业的财富管理律师,做好事前证据留存,留心抖音账号运营情况,以预防离婚时的财产纠纷在具体案例中,如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方某、廖某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抖音账号最终通过调解,由注册人继续使用账号并分期支付补偿款给另一方,体现了在分割网络虚拟财产时,法院可能会考虑账号的人身属性和运营情况此外,应注意网络虚拟财产账号和账号内的个人信息、隐私等有所区分,且社交网络运营商的服务协议中可能对账号的所有权有所规定,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账号的归属和分割在缺乏具体法律指弓的情况下,对于不具备确定性价值且未与实体财产挂钩的网络虚拟资产I,主要通过协商解决因此,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就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和归属问题进行明确的协商和约定是非常重要的05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意义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如抖音账号等,已成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资产法律为这些新兴财产形式提供了合法地位,确保了它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承认和保护法律保护有助于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解决因权属不清导致的纠纷例如,在离婚案件中,若夫妻共同经营的抖音账号,法律需明确其财产权益的归属,保障双方权益随着技术进步,新型财产形式不断出现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表明法律体系能够适应技术发展,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形式财产提供保护基础为新型财产形式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有助于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相关合同纠纷和侵权行为提供法律救济途径,同时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并增强法律适应技术进步的能力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和正义,也是对传统法律体系在数字化时代的补充和完善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的内容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注释参见吕照军《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中国法院网参考案例黄某、陈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号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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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民初号】参考案例徐某、迟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号辽16216193
[3]2021民初号】01153977参考案例宋某与刘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号吉
[4]12017民初号】0⑸4参03考案例18吴46某与姬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号黔民终号】2021051443“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分类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以电磁形式存在于网络空间中的、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可人为控制的财产性利益,是对客观现实财产的模拟再现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数字化的财产形式,可大概分为网络游戏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虚拟社区中的网络虚拟财产和其他存于网络的虚拟财产三类⑴笔者团队研究的自媒体账号则属于虚拟社区中的网络虚拟财产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虚拟财产被正式纳入了法律的保护范畴,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为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持这标志着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解决相关的交易、分割、继承等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0检2索结果及分析笔者团队通过多个平台,以“离婚”“抖音”“直播”等关键词对法规、案例及专业文献进行检索,共计检索得到裁判文书份,专业解读份根据对以上文书进行分析,得出如下几点分析意见61-抖音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抖音账号具有经济价值和财产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据统计,抖音的日活跃用户已经超过亿,庞大的用户群体为抖音带来了巨大的流量,流量本身在数字经济中就8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抖音平台的广告系统和品牌合作模式为内容创作者和品牌提供了广泛的商业机会抖音内置的电商功能、直播带货、直播打赏和知识付费与服务等模式为创作者带来一定的财产收入-抖音账号的分割抖音账号的分割主要涉及账号使用权归属问题和运营收益分配问题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该类问题时,大体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贡献、合同的法律效力、平台的责任以及个案的具体情况
(三)账号所有权归属抖音账号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和一定的经济属性,涉及所有权的归属需要从两方面综合考虑具体而言,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类情况及裁判倾向、婚前注册,婚后未运营未取得收益的账号1婚前注册的账号,如果婚后未实际运营未取得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则该账号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其所有权应当归属于注册方、婚前/婚后注册,婚后运营且取得收益的账号婚前注册的账号,如果婚后实际运营且取得一定收益,往往存在较大的2所有权归属争议,此时需要考虑账号的初始注册人、实际运营情况和后续运营需要等因素,按不同情况进行分割婚后注册,婚后运营取得收益的的账号,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若如无特殊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分为双方共同运营和一方运营两种情况由夫妻双方共同运营的账号,若双方都主张所有权,账号注册人对该账1号具有更强的人身关联性,同时也需要考虑夫妻双方对该账号的运营贡献、粉丝数量,通常会考虑将账号归注册及运营人所有,然后由该方向另一方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因分割账号而减损其价值一方主张所有权的,主张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⑵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以将账号变卖后分割价款()由夫妻一方运营的账号,为了保障该账号的经济效益,应该由运营方2取得账号的所有权,由账号运营方对另一方进行账号分割的经济补偿例如,年度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典型案例之六中陈某与谢某一案,法院认为2基0于23两个自媒体账户的注册和运营都由陈某负责,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故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采取账户归陈某单独所有,由陈某给予谢某一定经济补偿的方式处理如果运营方也不想继续运营的,可以变卖账号,双方直接分割变卖账号后的款项账号运营收益分割对于婚前注册,婚后持续运营的账号,其账号运营收益易产生争议因为该类账号,有一部分财产价值是婚后运营而增加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他情况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类账号,婚后运营而增加账号财产价值和运营收益,明显不属于孳息及自然增值因此,账号婚后运营增值的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账号财产价值是否增值有争议的,应由原告举证证明该抖音账号的增值价值由何而来,如何计算,举证不明的,法院不予采纳网对于婚后注册,婚后持续运营的账号,账号运营的收益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账号价值的确定综合已检索到的案例数据,对于自媒体账号的价值,司法实务处理过程中优先考虑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账号的价值可能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粉丝数量、互动率、行业影响力、是否有品牌合作、既往同类型账号交易价格等
[4]03抖音账号司法保护的难点与应对思考-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立法演变年月日发布的《民法总则草案》第条,拟规定物包括不2动0产16和动7产5法律规定具体权利或者网络虚拟1财0产4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该草案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进行保护年月日发布的《民法总则草案二次审议稿》第条,修2改0为16“物n包括1不8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具体权利作为物权客体11的3,依照其规定”;与前一草案条文相比,将“网络虚拟财产”的表述删除《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第条,再次恢复为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具体权利或者网络1虚04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最终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第条,再次将“网络虚拟财产”的表115述删除,将该条文规定又重新恢复为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具体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年月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规定,202111127“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款现行有效-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民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虚拟财产保护立法的一大步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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