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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与应急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和减少职业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号令《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GBT38144-2019第二章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第三章定义第四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指为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身心健康产生影响而设置的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技术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除尘设施、通风设施、排毒净化设施、减震降噪设施、防暑降温、防寒、防辐射等以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的防护装置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应急设施是指酸洗、黑化、晒图等场所布设的洗眼器和各单位配备的应急药箱洗眼器是指包括生活水输送管道、输送管道阀门、下水管道以及成品洗眼器等的总称应急药箱是指装有急救或常用药品及消过毒的纱布、绷带的箱子第四章职责第六条安环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管理与运行有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大修、改造方案论证和验收负责将职业病防护设施大修及技术改造纳纳入股份公司年度设备大修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对生产设备等进行检查时,同时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纳入到对单位设备管理考评中负责将职业病防护设施技术改造纳入公司年度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拥有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附件6应急药品、用品使用说明序号名称有效起止日期主要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备注第11页共11页保第五章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第七条职业病防护设施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等有关规定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九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施工安装部门应当提供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一、施工图纸资料;
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项目决算;
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说明书;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效果评价第十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竣工后,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上级部门和工会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资产所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并长期保存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台账(见附件1),并报安环部备案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每月对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清擦、清扫等保养,保证设备设施附件、风罩、密封装置、防护罩等可靠有效,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作业场所的通风管道,应当定期更换,如实填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见附件2)第十四条单位应将生产设备附属的吸雾装置纳入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定期更换吸雾棉,并如实记录第十五条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单位应当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以及设备设施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第十六条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应当严格按照设备设施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第十七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单位接到报告,应当立即检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第十八条因应急等原因需要移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在应急解除后,应当立即恢复防护设备设施,防尘的密封设施不得损坏和减弱第十九条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发生变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应当随作业场所同时搬迁原防护设备设施不能满足新作业场所防护需要的,应在场所变更前对防护设备设施进行重新设计和配备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超大型工业节能风扇管理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对超大风扇建账、编号管理,指定超大风扇管理责任人,并将编号和管理责任人标识布设在风扇电气控制箱上使用超大风扇期间,管理责任人应对超大风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超大风扇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操作规程视板布设在风扇电气控制箱附近醒目位置第二十三条超大风扇的制造商、经销商应具有相应的法定资质,采购单位负责审核供应商的资质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必须按照超大风扇安装说明安装超大风扇,不得改变安装条件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超大风扇结构,不得私自修改超大风扇运行参数第二十六条启动超大风扇前,操作人员应事先目视检查超大风扇电气控制箱和扇叶有无异常,确认无可见安全隐患方可启用超大风扇运转中出现异常声响或震动,超大风扇附近人员应立即关闭风扇电源开关,并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第二十七条需在超大风扇运转区域附近实施作业时,作业人员可能触及超大风扇扇叶的,必须在作业前关闭超大风扇电源开关,并利用安全锁锁闭开关,悬挂安全警示标牌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定期对风扇进行检维修并如实记录
一、超大风扇每工作2500小时,对电气控制箱和扇叶进行一次除尘,保证电气控制箱和扇叶完好、清洁
二、超大风扇每工作4000小时,应对机械紧固件和钢丝拉锁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机械紧固件无松动、钢丝拉锁无破损
三、检维修超大风扇需高处作业、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等危险特殊作业,应遵守《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办法》《临时用电线路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第七章洗眼器与应急药箱管理第二十九条洗眼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具有相应法定资质,产品合格,无毒无害,对生活水无污染.第三十条洗眼器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洗眼器应安装在使用人员可同时从三个方向且能在10秒内到达洗眼器的位置
二、洗眼器的安装高度以洗眼器喷头位置高于使用人员所站位置838-1143毫米为宜
三、正常状态下,洗眼器的供水不得中断,保证每次连续供水不得少于15分钟,水压不低于
0.2兆帕,水温在16-382调试洗眼器喷头时,出水水柱直径宜为25毫米左右,水柱高度宜为180-230毫米,出水量宜为H.4升/分钟左右
四、若洗眼喷头出水水柱直径、水柱高度、出水量调试难以达到上款有关规定值时,应在供水管道上安装增压泵和压力表,并按本规定设置额定水压
五、安装增压泵时,其电气控制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六、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场所安装的洗眼器和增压泵等设施应具有耐腐蚀性能
七、洗眼器安装完成后,开启洗眼器喷头阀门,喷头出水顺畅,下水无堵塞关闭洗眼器任一阀门,所有部位无泄漏或滴漏第三十一条洗眼器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损毁洗眼器喷头上防护装置,防止洗眼器喷头接触空气中的污染物当开启洗眼器阀门时,不需要使用人员手动将防护装置取下
二、开启洗眼器喷头阀门,确认喷头出水清洁,再调解阀门使出水以低流速冲洗双眼,避免对眼睛造成伤害
三、开启洗眼器喷头阀门,若发现出水浑浊或水中有肉眼可见杂物或伴有异味,应将喷头阀门开启至最大流量,若流淌5秒后水质仍无明显改善,对眼部受到伤害的员工应采取其他急救措施
四、洗眼器使用完毕,应将喷头防护装置恢复原位,清理洗眼器及周边地面,保持洗眼器洁净,避免地面湿滑导致人员滑跌第三十二条洗眼器点检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喷头防护装置完好,且放置于洗眼器喷头上
二、开启洗眼器喷头阀门,喷头出水清洁且顺畅,下水无堵塞关闭洗眼器任一阀门,所有部位无泄漏或滴漏
三、开启洗眼器阀门出水试验不少于30秒,出水水柱直径为25毫米左右,水柱高度为180-230毫米左右
四、供水管道安装的增压泵运转和压力表显示正常,其电气控制装置和电气线路等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五、洗眼器洁净,周边地面清洁
六、洗眼器任一部件无锈蚀、损坏等现象第三十三条洗眼器保养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单位应将《洗眼器点检标准》布设在洗眼器附近的醒目位置
二、单位应明确洗眼器巡检责任人,责任人每日至少开启一次洗眼器阀门,出水试验时间不少于30秒,避免洗眼器长时间存水产生污垢、细菌等,确保洗眼器始终处于有效状态
三、洗眼器巡检责任人每日巡检应如实填写《洗眼器点检记录表》(见附件5),并至少保存12个月
四、单位任何人发现洗眼器有失效、锈蚀等现象,应及时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单位接受报告的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维修第三十四条单位应在作业现场设置应急药箱,药箱临近位置应设存放场所和联系电话标志第三十五条单位应根据作业性质,在应急药箱内应存放内服药品、外用药品和简易包扎用品,并布设《应急药品、用品使用说明》(见附件6),标明应急药品和用品名称、有效起止日期、主要用途、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定期对药箱内药品、用品进行清查,及时清理过期、发霉、粘连、变质、变色、松散的药品、用品,补充新药第八章监督与检查第三十七条安环部应当每月对单位执行本制度情况检查一次,对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制度,应当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八条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职业病病例,按照《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九章报告和记录《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九第十条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保记录》第十一条第十《机床附属吸雾装置台账》二条第十三《机床附属吸雾装置维保记录》条第十四条《洗眼器点检记录表》第十《应急药品、用品使用说明》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安环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原《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同时废止附件
1.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台账
2.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保记录
3.机床附属吸雾装置台账
4.机床附属吸雾装置维保记录
5.洗眼器点检记录表
6.应急药品、用品使用说明附件1: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台账单位序号名称型号编号使用地点防护用途生产商验收日期完好情况备注附件2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保记录单位整改责任人与限期日期名称及编号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复查时间及结果整改时间检查人与检查时间附件3机床附属吸雾装置台账单位:第7页共11页序号名称型号编号使用地点完好情况备注附件4机床附属吸雾装置维保记录•位:维保项目序号名称及编号吸雾装置检维修更换滤芯/吸雾棉验收人备注检维修内容维修时间更换频次本次更换时间下次更换时间更换人附件5洗眼器点检记录表是否符合点检整改人或接受报告检查日期检查人存在问题处理办法完成整改日期标准领导第8页共11页年月日□是□否年月日年月日□是□否年月日年月日□是□否年月日第9页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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