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1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基本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人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须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件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第二条、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告银行存在的计算机安全隐患接到报告的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对报告进行初步评估,如有必要应立即组织对计算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置第十四条计算机安全事件必须及时上报,报告内容应当要素齐全,客观准确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列为银行计算机安全检查内容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六」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一)病毒防护要求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监管措施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口寸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经理批准后实施;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硬件保护及保养要求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监管措施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奖惩办法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从本文公布之日起凡是发现电脑感染病毒;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凡发现由于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七」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一病毒防护
1.要求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3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2.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经理批准后实施;
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4.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1.要求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⑵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5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2.监管措施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奖惩办法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1电脑感染病毒;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1违章作业;2保管不当;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八」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中心机房的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二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交换机、服务器、路由器、电脑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由专人管理,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更换配置、外借,更不能挪作它用
(四)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网络接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六)加强数据安全及成果保护,中心机房要对各类重要文件、文字材料、报表数据、声像资料及时备份,并按月收集整理全局形成的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一式3张编号归档
(七)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互联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登记(A)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九)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聊天、会客;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等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机房设备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和《XX省信息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信息中心要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本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计算机机房安全第二章、机房人员出入第三条、进入机房必须换穿工作鞋,严禁直接着鞋进入第四条、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指定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必须严格听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一切设备第五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第六条、严禁在机房会客第七条、严禁在机房留宿第三章、机房环境第八条、机房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和适宜的温度、湿度计算机、网络设备、配电设备、工作桌椅、地板及其他相关设备必须保持清洁第九条、机房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杂物严禁将茶杯、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第十条、机房内严禁存放复印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第十一条、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第十二条、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第四章、机房物品第十三条、机房内一切物品,未经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第十四条、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外来物品严禁带入机房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废弃数据和介质销毁制度第十六条、存放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任何介质,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第十七条、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必须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安装、拆卸和操作第十八条、建立机房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厂牌、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来源,安装记录和变动情况、启用日期、设备管理员、设备故障情况及检修记录、报废记录等第十九条、定期对机房所有设备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和不遗失对机房内有故障的设备,需修理的,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进行现场维修时,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第五章、机房系统运行
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工作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部经理批准后实施;
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门人员,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硬件保护及保养第三条、基本要求
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第四条、监管措施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第二十条、机房设备的开关操作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说明进行在关闭系统前,应查看是否有用户在使用,所有用户退出后才可关闭第二十一条、经批准,使用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安装、设置、变更应用系统、数据和信息时,必须经检测无毒后进行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如需使用外来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没有病毒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第二十二条、机房内设备及系统运行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为主、值班人员监控为辅的制度第二十三条、开发系统和业务系统分离制程序员只能在开发系统上工作业务用机不得用于项目开发,不得含有源程序、开发工具、编译工具、链接工具等工具软件,不得使用与业务无关的任何存贮介质第二十四条、启用新的业务应用系统或变更现有的业务应用系统应附有安装或操作说明书(包括系统安装或变更步骤、参数和注意事项)经中心报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系统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中心技术人员和开发人员现场监督操作前,必须对原有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操作后,必须填写日志记录第二十五条、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经中心领导审定同意后,由中心技术人员,开发人员或系统管理员进行检查,修改和维护,同时作好详细记录第二十六条、严禁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第二十七条、严禁带病毒的计算机在机房内连入局域网第二十八条、严禁擅自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上创建、修改、删除文件或目录第二十九条、严格按照数据备份要求完成数据和系统的备份工作,严禁在完成备份工作前擅自关机第六章、机房安全第三十条、严禁各岗位工作人员越权操作,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应分级加设系统口令,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第三十一条、涉密计算机、服务器及系统的管理员口令其长度必须超过八位,并且包含有字符和数字,口令每月至少更换一次第三十二条、涉及密码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公布第三十三条、机房列为本单位重点防火部门,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或更换第三十四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存第三十五条、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电炉,取暖炉等非计算机设备第三十六条、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必须使用时,应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第三十七条、定期对机房供电系统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开关老化损坏而短路造成火灾第三十八条、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的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先切断电源及通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同时将情况报告中心领导第三十九条、机房内除指定互联网接入设备外,严禁其他任何设备及任何方式接入互联网,对联接互联网的设备需设置防火墙第四十条、机房内允许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时,必须物理中断与局域网和广域网的联接,以防内部数据信息泄露和受到恶意攻击第七章、机房值班执勤第四十一条、建立机房值班执勤制度,指定机房管理员第四十二条、机房管理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表,必须保持机房整洁第四十三条、机房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处理第四十四条、每周一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扫,保证整个机房的整洁第四十五条、每月最后一周对机房内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进行除尘和检查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监督管理负责人的责任第四十七条、信息中心指定的机房值班管理员,设备管理员为直接负责人中心领导为监督管理负责人第四十八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1、计算机室内设有管理员,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2、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进入微机室,师生要遵守微机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其清洁
3、上计算机课前,教师应提前做好准备,在正常状态下才能开机,老师在课后应填好使用记录
4、操作中,若机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员处理,学生一律不得自行处理,凡不按教师要求的方法操作而损坏的机器,应按违章操作赔偿
5、计算机室的所有设备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各类机型的所有附属设备和资料应建立明细帐
8、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防止病毒感染
9、计算机管理员对每台机器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机器及设备保持完好
10、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出给他人使用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奖惩措施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第五条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第六条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第七条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第八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一、电脑及附属设备要登记造册,做好固定财产登记,指定使用保管人,由使用保管人负责日常管理
二、使用保管人要定期对电脑进行清洁保养,作好防尘、防磁、除湿工作接入Internet的计算机在雷雨天气,应停止使用网络,并将网线从电脑上拆除
三、开启电脑时,应先开启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装置,再开启主机;严禁在开启状态下进行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电缆的插接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电情况下,应迅速作存盘操作,并退出应用软件,进行关机操作;严禁将UPS作电源使用
四、严禁在电脑前吃饭、吃零食、吸烟等对电脑损害的行为
五、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六、禁止下载、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及聊天软件;严禁在上班时间使用电脑玩电子游戏、播放影碟和网上聊天;严禁利用电脑网络获取或传播反动、淫秽作品
七、未经分管领导和使用保管人同意,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电脑外来软盘、U盘和可移动硬盘等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病毒清查和杀除
八、存放有机密资料的电脑,应设定用户密码,使用人离开电脑时应注意登录或锁定工作站,防止无关人员盗用进行用户登录时,应当确保没有其他人员在场
九、不得在能够联接到Internetr的电脑上存放机密资料接入局域网络的电脑应当遵守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十、自行开发、购置和上级下发的软件,不准擅自复制外传,若需复制外传,需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存贮有数据的磁盘、U盘、可移动硬盘及报表,属单位内部资料,未经分管或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将数据外传,严禁数据复制外传
十一、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维修部门;维修维护过程中,应确保对信息进行拷贝,防止遗失;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政府采购领导组批准;需要将计算机外送维修时,应确保无机密资料存放在送修计算机内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1、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先进的教学设施
2、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3、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对号入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4、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操作或故意破坏
5、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6、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7、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8、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9、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1、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2、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13、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14、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设备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1、办公室电脑是工作人员借助于现代化办公设备,为办公服务的辅助手段所以,上班时间不得从事游戏、打扑克、炒股、看电影等跟办公室办公无关的事情
2、爱惜电脑,严格按电脑操作程序操作,不得乱拨开关乱击键盘,不得擅自移动电脑及外围设备凡属疏忽大意,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机器损坏,视其情节酌情赔偿
3、上Internet获取有关信息,严禁进入黄色、黑色网站
4、禁止使用未经检查的外来软件和光盘
5、改动电脑的设置或安装电脑软件应经办公室审核
6、做好电脑的的日常维护工作,有问题及时发现,保持设备的完好
7、使用电脑人员应加强电脑的维护定期查毒、杀毒,及时与单位负责人联系
8、应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五」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防范信息系统的技术风险,保障银行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第三条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的报告必须做到快速及时、客观真实,并实行归口管理、分别报告的原则第四条人民银行总行计算机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银行系统计算机安全事件的接报、汇总、通报和处置工作第五条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计算机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银行系统计算机安全事件的报告、接报和处理工作第六条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计算机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内计算机安全事件的报告、接报和处理工作第七条发生计算机犯罪案件的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人民银行当地监管行保卫部门报告,并同时抄报计算机安全主管部门第八条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具体包括
(一)信息系统软硬件故障;
(二)网络通信系统故障;
(三)供电系统故障;
(四)系统感染计算机病毒;
(五)数据处理中心遭水灾、火灾、雷击;
(六)银行网络遭遇入侵或攻击;
(七)信息系统敏感数据泄露;
(八)信息系统数据失窃;
(九)银行数据处理设备失窃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计算机安全事件必须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断或运行不正常超过4小时;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
(三)严重威胁银行资金安全;
(四)因计算机安全事件造成银行不能正常运营,且影响范围超过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第十条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计算机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二)计算机安全事件的类别、涉及软硬件系统的情况和事件发生的过程;
(三)计算机安全事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范围;
(四)计算机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
(五)责任人或涉案人员;
(六)计算机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十一条银行发生计算机安全事件后,按照逐级上报程序,由事件发生单位在事件发生12小时内向本系统上级单位报告,并同时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计算机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发生单位没有上级单位的,直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计算机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接到银行系统的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至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计算机安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应当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报告人民银行总行计算机安全主管部门。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