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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院托管合同书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甲方为优化学校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公开向社会进行招商引资将所属的的经营管理权按有关程序托管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托管标的托管标的全称为第二条托管内容(-)甲方将所属的医院的经营管理权托管给乙方(医院-层综合楼和现有医疗设备的使用权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业务的经营权)
(二)托管经营期限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托管费,第一年人民(大写)元整,以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为基数,以后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叁
(四)托管费交纳办法
1、每年月日至次年月日为一个交费年度,每个交费年度的托管费按12个月平均,乙方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当月托管费
2、年月日至月日双方交接期
3、交接期甲方免收乙方托管费乙方承担交接期内名医务人员不低于档案工资80%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第三条托管办法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托管期内享有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权及收益权
2、对医院现有的医疗设备、器材进行登记造册,设备、器材的价值经双方评估签字确认后,办理移交清单及实物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移交清单向甲方回经评会后等值的设备、器材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添置新设备,费用由乙方负担,所添购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经营期间设备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对医疗用房进行改造或装修,应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或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托管期内应以“医院”名义对外经营其管理层可自行聘任,但其中应有一定数量具备医疗资格的专业人员
5、乙方应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乙方所定制度需报甲方备案后方可实施
6、乙方应按委度向甲方上报财务、业务报表和甲方要求是交的其它报表
7、乙方应聘用甲方名医务人员,所聘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按劳分配所聘用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档案工资总额的80%;每人当月保底工资不低于本人档案工资的的50%o所聘人员在乙方工作期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按枣阳市执行标准由乙方承担(按原保单数据承担),手续由甲方办理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乙方交回甲方为其办理退休手续,退休费由甲方发放因故减员,从甲方在职医务人员中聘用等额补充;或按减员人员档案工资的80%向甲方交纳补偿金对于医务人员如经乙方考评不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换人
8、数年后如政府调整编制或甲方业务的发展,使甲方无富作医务人员补充给乙方时,可选择如下方式处理
7.若是合作单位需要单科的处方,需要有合作十年以上的保证签约,并一次交清十年的合作服务费
三、免责条款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其通道上偶然阻塞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服务器停止运行,造成用户访问速率下降或短暂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能发生,属于正常现象,乙方表示认同
四、违约责任
1.双方的义务必须积极履行
2.此合作是长期合作
3.若乙方想解除合作,付年度费用时,超时一周,即为自动解除甲方只做该付费的善意提醒;解约后医院在本网站的内容将全部删除
4.签约者费用不再退回
五、有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要求解决
六、此合同各执一份若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内容视为附件,做为补充条款,和合同具有同等效益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年一月—日一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_________
(1)由乙方独立向社会招聘,所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由甲、乙双方联合向社会招聘、考核,录用后进入甲方编制,由乙方使用
9、聘用人员因职业病、工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乙方根据劳动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0、乙方在托管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人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第四条托管经营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向甲方交纳(大写)元整的托管保证金保证金作为以下用途
1、医疗责任赔付
2、在托管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的,经法律裁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3、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费用
4、因其它民事纠纷、法律文书确定乙方承担的费用
(二)基出现第四条第一款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及时支付情况紧急或乙方不支付的,甲方应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先行从保证金中支付
(三)保证金的数额以拾万元为基数,一次性交清若发生理赔造成基数减少,乙方应在基数减少的交月向甲方补齐若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整造成理赔数额增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增加保证金
(四)合同期满或本协议因甲方要求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甲方应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三个月内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移交设备、器材进行监督,防止设备出现毁损、灭失
3、因诉讼、仲裁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托管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5、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水电供应(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特殊情况或因乙方未缴费导致停水、电除外)水电费按市场价由乙方每月向相关部门交纳
6、如根据法规及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强制要医院必须具备污水处理设施才能经营时,由甲方负责征地及支付土建项目的费用;乙方负责购置污水处理的机械设施在乙方经营期内所需耗材及设备维护纲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时,乙方将设备无偿移交给甲方
7、乙方在托管经营过程中,若遇国家、医疗卫生方面的重大政策调整,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得以“或”以及分院的名义另行开展预防、医疗、康复、保健等业务甲方原火车站门诊部保证不得以附属医院对外经营
8、甲方负责办理装修后的消防合格证
9、在当地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制度时,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申请,与有关部门协调协办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开诊一年以内办理完毕每超过一个月扣当年托管费的10%o
10、在移交前甲方的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1、在合同生效时甲方应将泰康医院执业许可证、代码证、公章等相关资料称交给乙方并允许乙方自行开设银行帐户和独立建帐乙方应建立公章管理制度,严格公章管理在乙方保管“”公章期间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因公章使用下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12、乙方以“枣阳市泰康医院”的名义对外开展的经营活动,甲方应给予支持,以甲方名义的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托管期内有权享受以“”的名义享有法定的优惠政策
2、乙方对聘用人员全权管理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决定人员的配备、安排过去报酬和招聘任用等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甲方人员乙方不得随意解聘甲方人员,确需解聘的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规定,交由甲方处理
3、若遇重大灾害、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它公益性诊疗任务时,乙方有服从参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救治工作的义务(如政府和有关部门有经济补偿时归乙方所有)
4、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当地行政部门的监督,交纳与经营相关的正当行政收费若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及经济责任
5、乙方在托管经营期间要重视人才培养每年至少要送所聘甲方1至2名人员襄樊及其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修提高,费用按院内规定或参照外院办法执行,进修合同另行签订
6、在托管期间,乙方不得将医院的医疗用房、设备等相关医疗的设施转租
7、乙方不得以“医院”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不得以甲方所托管财产设定担保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撤消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应按期交纳托管费及甲方人员养老保险金等费用乙方在一个交费年度内累计在三个月不交托管费或超过半年不交纳所聘人员养老保险金等费用,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除补齐相关费用外,另按所欠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若未按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除应按第三条第八款的规定补交原拖欠费用及处理好遗留问题外,另外付当年托管费10%的违约金(本条第一款所列内容除外)
3、乙方在托管期内因医疗纠纷、劳动争议、违规受罚,应及时向有关权利人支付理赔金、罚款若因不及时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除归还甲方垫付的资金外,并按每日千分一交纳滞纳金
4、甲、乙双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托管费总值的20%,若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给对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对方损失中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
5、在托管期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调整、国家征地造成乙方不能经营、自然灾害或托管期内因甲、乙任何一方主体消灭等)须解除合同,或本合同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本合同失效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各承担50%的责任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卫生局各执一份第九条本合同若产生争议
1、双方协商;
2、主管部门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并报送卫生局、市政府备案后生效第十一条甲方应保证托管协议上报程序的合法性,由甲方负责进行该协议的报批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履行必须合同的报批手续,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由甲方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和托管费用外,对于乙方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应该负责补偿,具体金额为乙方所支出费用的20%进行计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日期日期医疗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本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精神,为使伤者能得到迅速,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甲方责任与义务甲方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甲方视乙方为友好协作单位、甲方承诺给乙方以下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乙方受伤工友施行三免三优先制度1三免免挂号费、免工本费、免住院押金三优先优先就诊,优先住院,优先治疗、对于需住院病人、甲方及时收住入院,尽一切可能救2治病人生命,住院费用可暂不交纳,由出院一次性结清、乙方送来病人、甲方需及时抢救,视病人情况做各项3检查项目、如乙方事后未及时缴纳医疗费用,甲方有义务把乙方4患者治疗的有关情况通知乙方、甲方可免费为乙方提供工伤事故和医疗健康方面的咨5询,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派专业人士为乙方做免费宣教、乙方员工在甲方就诊可享受甲方开展的各种活动的优6惠、乙方部门以上领导到甲方就诊给予全程陪护服务
7、甲方的治疗费用,药品收费标准必须与国家卫生部,深8圳市医疗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箱吻合、如遇到疑难或危重病员甲方解决不了的需送上级医院9诊疗,甲方只提供救护车护送服务,上送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急救电话工伤病人免费派车10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乙方负责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1、乙方负责人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2职工传达以此可增加对员工福利的体现、乙方职工到甲方就诊时须出示有效证件,方能获得相3应的优惠政策、乙方需在住院伤员住院时须填写好并带上《病人就诊4记账单》交到门诊收费处,出院时及时交纳,结清该住院伤员的全部医疗费用、乙方住院伤员和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必须遵守甲方5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作为社会监督员,应积极协助监督医护人员的服6务态度和医疗质量等各项工作,并及时的提出合理建议、乙方确定医疗陪同人员时,陪诊时出示有效证件
7、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但必须8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双方如有违反此协议,违约方应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立友好协商解决以互助互利为原则,达成共识
五、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代理乙方代理公章公章医生、护土、技师等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具体部门电话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工资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o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保姆聘用合同•经纪人聘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
(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
(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各项规定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甲方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年月日乙方(签)年月日丙方(签)年月日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安排
2、医生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或大专生,护士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
3、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师、技师资格,毕业不足一年者除外附件1聘用制临时工管理规定
一、所有临时工必须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书”,有担保人时要求担保人同时签定“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合同书签字生效后,院科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及实施奖惩
二、工资规定试用期月工资医生、护士、技师均为-元,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与技师为一元,具体数额由科负责人于此范围自定
三、奖金规定试用期不享受任何奖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由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及连续聘用期限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四、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本院正式职工相同
五、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六、试用及聘用程序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建议一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确认一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聘用)一乙方将相关证件复印交办公室备存一部门负责人与聘用(试用)人员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定合同认可(有担保人时同时签署担保责任书)一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附三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医院医疗安全,我愿为同志作担保人
2、在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生其他违法行为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医院办公室一份担保人签字用人部门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医疗网站与医院合作合同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网络上为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内合作的专科提供网站搜索服务;
2.在网络上发布所治疾病的内容和宣传;
3.在网络上为患者公布合作单位的就医地点,让患者就近就诊;
4.为合作单位提供专科治疗配方(需签约)不签约的合作,只要发来一年的服务费,医院马上就是网的成员医院
5.在网络上介绍合作专科的坐诊专家
6.在网络上发布合作单位的医院状况,内容需经本网站修订
7.免费为合作单位提供就诊技术咨询,指导能正常地开展工作
8.负责网站信息的整理工作有新业务发展动向和业务新闻时、及时在网站公布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内建立“网”合作的科室,科室名字自定;
2.乙方药品、费用自理;
3.在合作科室内外必须有明显的“”及网址的招示牌;
4.合作科室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和坐诊大夫,负责人或院方代表为负责联络人,有变动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负责联络人必须能代表乙方合作科室的利益;
5.必须有保持联络通畅的联系方式,且不变,联系方式有变动时马上和甲方联系;
6.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费门诊部、乡级医院为每年元;县、区级医院每年为元;市级以上医院为每年元技术资料费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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