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旧房拆除承包合同甲方遵义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遵义市瑞昌房屋拆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遵义运输公司(茅草铺)客运站站前广场旧房承包给乙方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信守合同”的原则,双方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站前广场,甲方指定的范围
二、工程地点运输公司茅草铺客运站旁边
三、拆除面积大约1000平方米左右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拆除单价以料抵工,拆除旧料属于乙方所有,作为乙方工人劳务工资,旧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运,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安全责任拆除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安全,“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拆除相关规定进行拆除,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开工日期定于2009年2月份进场拆除,以甲方通知进场为准,工期15日全部完成,如下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以此类推
七、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办理拆除相关手续,断水断电、移开闭路、通讯等,协助乙方解决周边关系,支持乙方工作
八、乙方责任乙方负责旧房拆除防护措施、监督管理拆除工人的各项安全,强令工人必用三保,禁止以蛮施工
九、双方任定责任
1、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甲方清渣保证金
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正),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在15天工作日未完成工程,超期处罚乙方2000元(大2写贰仟元正),以此类推
十、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印生效,友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负责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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