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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分类模拟23_1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将汇票一张质押给乙,在汇票上背书标明“质押”字样,没有签章但同时订立了一份票据质押合同则甲与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票据质押一(江南博哥)A.构成因为已经背书标明了“质押”字样B.构成因为订立了票据质押合同并且背书标明了“质押”字样C.不构成因为没有签章D.不构成因为是另订立的质押合同正确答案.c[考点]汇票质押的方式与后果[解析]根据《票据法》第35条的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的规定,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本案中,虽然甲背书时标明了“质押”字样,但由于未在票据上签章,故不构成票据质押本题选C
2.2014年3月7日,甲商店同乙公司签订一份彩电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以本票进行支付3月20日,A银行遂发出了出票人、付款人为A银行、收款人为乙公司、票面金额25万元、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本票但由于疏忽,银行工作人员未记载出票日期甲商店将该本票交付乙公司后来,乙公司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14年9月4日,丙公司持该本票向A银行提示见票,要求付款A银行以甲商店存款不足支付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遂向乙公司进行追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本票为有效票据B.本票上关于提示见票期限的约定有效C.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进行追索D.丙公司只能对A银行进行追索正确答案D[考点]本票的法定记载事项;本票的付款;本票的追索权[解析]根据《票据法》第75条的规定,本票出票时,必须记载出票日期,该记载事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时,本票无效因为此时无法确定提示付款期限,也无法确定票据权利消灭时效期间本案中,A银行出票时,由于疏忽未记载出票日期,因此,该本票无效根据《票据法》第78条的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提示见票期限超过2个月的,该约定无效本案中,本票上记载的提示见票期限为6个月,超过了
19.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票据上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B.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C.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D.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后签章正确答案D[考点]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效力[解析]《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故AB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不正确
20.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与付款行签订承兑协议,约定付款行承兑后,甲公司将款项足额打入在付款行开立的账户付款行进行了承兑,但是甲公司并未打款乙公司向付款行提示付款,付款行拒绝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汇票无效B.付款行有权拒绝付款C.乙公司有权要求付款行付款D.以上都不对正确答案C[考点]票据付款[解析]根据《票据法》第21条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但是票据是无因证券,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与票据关系的效力各自独立,付款人不能以与出票人间的原因对持票人抗辩,所以C选项正确
21.下列有关票据上的签章的表述,正确的是A.在票据上的签名,可以为该当事人的笔名B.票据上的签章必须为签名加盖章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D.法人或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正确答案C[考点]票据的签章[解析]《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C项正确第7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A、B、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22.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自行车买卖合同,乙公司签发以丙公司为付款人,甲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在下列何种情况下,该汇票并非确定无效A.汇票上记载“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自行车后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C.汇票上的票面金额以中文大写记载为“捌仟圆”,但数字误记为“80000元”D.甲乙双方后经一致同意将汇票的收款人改为丁公司,甲乙双方在汇票上签章正确答案B[考点]汇票的出票[解记]汇票必须记载无条件付款的事项,如果出票附有条件的,则票据无效,A项确定无效付款日期是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不影响票据效力根据《票据法》第8条的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C项确定无效根据第9条的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D项无效
23.下列关于票据丧失后挂失止付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任何票据丧失,失票人均可以及时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B.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C.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D.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答案A[考点]票据丧失的救济[解析]《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A选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当选B、C、D选项均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24.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给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考点]汇票背书转让的限制情形[解析]根据《票据法》第36条的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将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违反了被拒绝承兑的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的规定,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即甲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支付汇票上的金额故选项A正确选项B中的返还责任和选项D中的侵权赔偿责任都是民法上的责任,非“汇票责任”,是错误的选项C是丙公司通过行使追索权主张给付汇票金额,而追索权的前提是汇票的背书转让合法,而本案汇票的背书转让是违法的,故无追索权的适用,选项C错误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付款提示期限经过后,持票人基于权利转让的目的而做的背书称为期后背书期后背书受到法律禁止,但背书人承担的是汇票责任,而非民法上的责任
25.王某欠张某和李某二人总共20万元,某日,王某获得汇票一张,面额20万元,遂向张某和李某提出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二人抵债二人表示同意,王某遂背书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了二人则王某能否消灭其债务A.能因为已经偿还了债务B.能因为双方同意且金额相等C.不能因为汇票转让无效D.不能因为汇票权利不能折抵现金正确答案C[考点]汇票的背书[解析]《票据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所以C项当选
26.汇票持票人甲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乙公司付款,乙公司明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予以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退回所付款项C.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D.在持票人请求付款时乙公司不能以丙公司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抗辩正确答案B[考点]汇票的付款[解析]根据《票据法》第
53、54条的规定,汇票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付款的,付款人有依据汇票记载金额付款的义务因此,乙作为商业票据的付款人,不能以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拒绝付款,也不能在付款后再要求持票人返还所付款项但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综上所述,本题应选B
27.甲为16岁的公民,背书转让一汇票于乙,乙又背书转让,最后持票人丙提示承兑被拒绝后,向甲追索,甲的哪些主张可构成抗辩A.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章无效,不负票据责任B.甲不是付款人,没有义务付款C.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签署的票据无效,因而不负票据责任D.甲、乙间接受票据时所依据的买卖合同归于无效,甲、乙间转让票据的行为归于无效,因而甲不是票据债务人正确答案A[考点]票据行为无效[解析]根据票据无因性、票据行为独立性理论,选项D是错误的;票据上的签章人如不存在签章无效的情形均负有票据责任,据此选项B是错误的;票据是否有效取决于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与票据行为人的行为能力无关,据此选项C是错误的根据《票据法》第6条,票据上如有无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票据法》中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效力的规定不同于民法中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效力的规定,在票据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一律无效,但由于票据行为独立,故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另外,出票行为的有效无效与票据本身的有效无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应注意区分
28.若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下列表述中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在特定条件下,收款人可以将此票据背书转让B.若收款人将此票据背书转让,出票人对现持票人不承担票据责任C.此票据只能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不得背书记载“质押”字样D.此票据不得背书转让正确答案D[考点]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效力[解析]《票据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和本票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有关汇票的规定,故支票和本票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得转让
29.下列情况出现时,哪一个不构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A.付款人以其与持票人的债务纠纷正在诉讼期间为由,而不予付款时,持票人可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B.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行为而被责令暂停业务活动的C.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D.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因为犯罪行为而畏罪潜逃的正确答案B[考点]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条件[解析]《票据法》第61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B项的错误在于“暂停业务活动”而非“终止”
30.在课堂上一位同学对追索权作了如下回答,其回答中哪一项是错误的A.追索权是第二次的请求权,对任何签章于票据的人均可行使B.当持票人为出票人的时候,对其前手无追索权C.当持票人为背书人的时候,对其后手无追索权D.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前手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正确答案A[考点]票据追索权[解析]《票据法》第37条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据此,持票人只能向其前手追索,故A项说法不正确,C项说法正确第68条第2款规定“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故D项说法正确由于出票人实际上是所有背书人和持票人的前手,故当持票人为出票人的时候,不应享有追索权,故B项说法正确
31.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______A.甲公司B.丙银行C.丁公司D.张某正确答案A[考点]汇票的追索权[解析]根据《票据法》第69条的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即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32.有关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行为,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项A.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当日足额付款B.汇票金额为外币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汇票当事人不得约定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偿付汇票金额C.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D.付款人及其代理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因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正确答案B[考点]汇票的付款[解析]《票据法》第54条“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故A正确第57条“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故D正确第60条“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故C正确第59条”汇票金额为外币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汇票当事人对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故B错误
33.甲公司因资金困难向乙公司借款,乙公司给甲公司开出了由丙银行承兑的银行汇票甲公司取得该银行汇票后,将其背书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该汇票捐赠给了戊助学基金,戊助学基金持该汇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律规定企业间不得拆借资金,故乙公司开出的银行汇票无效B.甲公司没有取得票据权利,因此,其背书行为无效,丁公司因而也不能取得票据权利C.戊助学基金取得汇票没有给付对价,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D.戊助学基金被丙银行拒绝承兑后,有权向甲公司追索票据金额正确答案D[考点]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的取得[解析]所谓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成立后,其实质关系即使因为存在缺陷而无效,但是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到影响本案中,即使甲、乙公司违反规定拆借资金的行为无效,但这并不影响出票行为的效力,因此该银行汇票是有效的,A项错误甲的背书行为有效,丁享有该票据权利,B项错误《票据法》第11条规定了可以因税收、赠与、继承无对价取得票据,因此,C项错误故D项正确
34.甲公司以王某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王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赵某,赵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陈某提示承兑时,银行拒绝承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汇票无效B.张某的签章无效,但是陈某有权向赵某、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C.张某的签章无效,赵某不能取得汇票权利,因此赵某的背书无效,陈某不能取得汇票权利D.张某的签章有效,陈某有权向赵某、张某、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正确答案B[考点]票据行为[解启]根据《票据法》第6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由此可知B正确
35.下列票据有效的是A.票据上的诸多签章中,有一个是伪造的B.双方当事人在汇票上写明“见票后,必须通知出票人才可付款”的C.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与数码同时记载,但二者不一致D.由原票据记载人更改票据收款人名称,并重新指定新的收款人的正确答案A[考点]票据的法律效力[解析]《票据法》第14条第2款“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故A项表述的票据仍然有效第22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故B项附条件支付的票据无效第8条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故C项表述的票据无效第9条第2款“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故D项表述的票据无效
36.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丁,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09年11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戊再背书转让给己,己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下列哪一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己可以向戊行使追索权,也可以同时向甲、乙、戊行使追索权B.己向乙行使追索权时,只有当乙不能偿付时,丙、丁才对己承担保证责任C.如果丙、丁在保证时约定有份额,则丙丁按该约定的份额对己承担保证责任D.保证人丙、丁对己的追索支付了全部款项后,可以向乙、甲或戊追索正确答案A[考点]票据行为[解析]参见《票据法》第50条、第51条、第52条、第61条、第68条B项不当选,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为法定连带责任保证,属于票据法上的特别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仅仅在当事人内部有效;C项不当选,票据法上的共同保证也是法定的连带责任,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之间关于按份的约定,只对内部有效;D项不当选,票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出票人、被保证人和前手享有追索权,即仅对甲、乙享有追索权
37.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A.该汇票无效B.该背书转让无效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付款责任正确答案C[考点]关于禁止背书的记载[解析]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这是指背书人之后将记载有禁止背书的汇票转让,原背书人对依此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包括以后的被背书人、背书人、最后持票人等,将不承担票据责任,其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各主体属于汇票的基本当事人的是A.出票人B.付款人C.收款人D.背书人正确答案ABC[考点]汇票基本当事人判定[解析]票据关系的基本当事人是指票据一经成立即已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基本当事人在票据法律关系成立时的不存在或欠缺将导致票据法律关系不成立票据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是指票据已经成立,通过出票以外的其他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包括背书人、保证人等故ABC正确
2.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属于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A.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未行使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未行使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未行使D.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未行使正确答案ABC[考点]票据权利因时效而消灭的情形[解析]《票据法》第17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⑷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3.2013年10月5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年底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乙签发一张面额8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甲以支付房款一星期后,甲提示银行付款2014年1月中旬,甲到银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但此时甲尚未将房屋登记过户给乙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尽管甲尚未履行房屋过户登记义务,但银行无权拒绝支付票据金额B.如银行拒绝付款,而甲向乙主张票据权利,因甲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乙可拒付票据金额C.如被银行拒付,甲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支付房款D.如该支票遗失,甲即丧失票据权利正确答案ABC[考点]票据权利及无因性[解析]《票据法》第91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一星期后,甲即提示银行付款,并未超过提示付款的期限,因此,甲尚未履行房屋过户登记义务属于票据的基础关系,而银行付款属于票据关系,银行无权拒绝支付票据金额,故A正确《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题目中甲乙为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乙当然可以甲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一一2013年底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由拒绝付款如果银行拒付,持票人甲不仅可以主张追索权,当然也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支付房款故C选项正确《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票据丧失,票据权利并不随之丧失,故D选项错误
4.以下能体现票据要式性的是A.票据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规定B.汇票必须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否则无效C.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出示票据D.背书人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或姓名正确答案ABD[考点]票据要式性[解析]《票据法》第22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第30条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票据的制作格式和记载事项,不按规定进行记载,就会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上所为的一切行为,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无效,这就是票据的要式性ABD选项中的规定都是要式性的体现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出示票据是设权性的体现
5.甲从某单位偷了一张金额为20000元的汇票,并将其赠与给朋友乙,乙不知道该汇票是甲偷盗所得,在付款提示期限内向银行请求付款,遭到拒绝,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B.乙善意取得该票据,银行应该支付C.甲恶意取得票据,并且乙无对价取得票据,银行得拒绝支付D.如果甲以20000元价格将该票据卖给乙,乙则可以善意取得该票据法定的2个月,因此,该约定无效根据《票据法》第79条的规定,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本案中,丙公司在约定的提示见票期限,即出票日起6个月内提示见票,因此,其主张追索权的依据和理由是正确的但由于该本票约定的提示见票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提示见票超过了法定的期限,所以,丙丧失了对乙的追索权,只能对出票人A银行进行追索
3.下列有关票据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持票人因过失而取得的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B.持票人明知出票人或其前手与自己的直接前手之间存在票据法上的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C.票据的取得应当给付当事人双方认可的对价,无对价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D.持票人恶意(以欺诈、胁迫或偷盗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正确答案D[考点]票据的取得[解析]根据《票据法》第12条的规定,持票人因过失(非重大过失)而取得的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可以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恶意(以欺诈、胁迫或偷盗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故本题A项不正确,D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13条的规定,持票人明知出票人或其前手与自己的直接前手之间存在票据法上的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仍享有票据权利,只是票据债务人可以该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故本题B项不正确《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故C项不正确
4.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下列关于汇票的规定,不正确的有A.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为无效保证B.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C.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D.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正确答案A[考点]汇票保证;背书和承兑行为附条件的效力[解析]《票据法》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第33条“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正确答案CD[考点]票据权利的取得[解析]根据《票据法》第12条的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根据第11条的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本题中,甲恶意取得票据,并且乙无对价取得票据,银行得拒绝支付,C项正确D项中乙以合理的对价有偿取得该票据,可以适用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故本题应选CD
6.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票据金额被丁变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B.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C.票据金额已被丁变造,无人承担责任D.戊不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正确答案AD[考点]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的变造;追索权;票据的背书转让[解析]根据票据无因性的特征,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相分离,从而使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再受原因关系的存废或其效力有无的影响《票据法》第10条虽然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但其规定仅作为特定的票据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抗辩事由,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故选项A正确根据《票据法》第6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丙为未成年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故选项B错误根据《票据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因此,变造票据金额的,票据无效,故选项C错误由于丁变造票据金额而导致票据无效,故戊不能以无效的票据向变造前签章人甲和乙行使追索权,D项正确
7.根据我国票据法,关于限制背书的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期后背书时背书人无须承担票据责任B.附条件背书的,背书无效C.分别背书和部分背书的,背书无效,票据权利不发生转移D.背书人限制背书时,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负票据责任正确答案.CD[考点]汇票背书转让的限制情形[解析]《票据法》规定了限制背书即在票据上记载特别内容,对背书转让加以一定限制限制背书实为对背书人担保责任或被背书人权利施加的限制,主要有
(1)部分背书和分别背书如根据第33条第2款的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2)背书人限制背书如根据第34条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附条件背书如根据第33条第1款的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期后背书如根据第36条的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8.根据《票据法》,下列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B.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该支票无效C.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支票无效D.支票的持票人一般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正确答案AD[考点]支票的种类;支票的出票[解析]根据《票据法》第83条的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故A项正确根据第86条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故B项错误根据第90条的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故C项错误根据第91条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故D项正确
9.关于提示付款正确的说法是A.提示付款是保全追索权的必要手段B.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出票日起3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C.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其提示付款期间为到期日起10日内D.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承兑人不再负有付款责任正确答案AC[考点]提示付款的作用[解析]《票据法》第62条第1款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据此,提示付款是行使追索权的前提条件,故A项正确第53条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故B、D项不正确,C项正确
10.以下关于汇票及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有A.汇票是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一种,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是出票人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B.支票也是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一种,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C.支票可支取现金,也可转账,转账时,应在支票正面注明D.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正确答案ABCD[考点]汇票的种类;支票的概念;支票的种类[解析]根据我国《票据法》第83条的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据此,C、D的表述与法相符,当选另根据我国《票据法》第81条的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B也正确而根据《票据法》第19条的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故A也应当入选本题选ABCD四项
11.下列有关票据背书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A.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B.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C.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D.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正确答案BCD[考点]汇票的背书转让[解而根藉《票据法》第32条的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可见A错误根据该法第33条的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根据该法第34条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该法第35条的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BCD正确
12.根据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就帮田予以漕传A.最拒绝付信后,给持票入造成的经济损失B.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C.汇票金额自到期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D.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通知书的有关费用正确答案BCD[考点]付款与追索权[解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包括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BCD为正确选项
13.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和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记载了“保证”字样并签章,汇票上注明“乙公司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由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该票据关系中,银行为被保证人B.因乙公司和丙公司的保证附有条件,可以视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C.乙公司和丙公司应当对汇票承担连带责任D.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正确答案AC[考点]票据保证[解析]《票据法》第47条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
(三)项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因银行已经承兑该汇票,所以银行是被保证人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票据法》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B项认为保证附有条件,可以视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票据法》第50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票据法》第51条规定“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票据法》第52条规定“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银行是被保证人,乙公司和丙公司应当向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因此,本题只有A项的说法不正确
14.根据《票据法》,下列关于汇票的记载事项的表述正确的是A.收款人可以写全称,也可以写笔名或代码B.票据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C.出票人为二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D.票据上记载“货到后付款”等付款条件的,条件无效,但票据有效正确答案C[考点]汇票的出票[解析]《票据法》第22条规定了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违反则票据无效根据该条规定,D项的记载违反了法律关于“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的规定,该票据无效;A项称收款人可以写简称或者代码,不符合法律关于记载“收款人名称”的要求,故也不正确根据《票据法》第8条的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因此B项不正确根据《票据法》第26条的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70条、第71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因此,出票人签章后,应对票据记载事项承担责任但是,当出票人为2人以上的签章时,构成民法上的“多数人之债”,按民法的基本原理,当债务人为多数人时,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连带债务外,否则不为连带债务那么,票据法是否遵循民法的基本原理呢?由于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都表现于票据上,为了保证票据的流通安全,应不同于民法的基本原理,同一票据行为有多数人签名时,多数人应负连带责任据此,C项正确
15.甲作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丙为付款人,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在本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的以下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是A.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B.以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持票人提出的抗辩C.对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D.对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正确答案.R[考点]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解析]《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1213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依此,可知A、C、D项的情形都是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只有B项票据债务人提出的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16.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1万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其女友乙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悉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种说法正确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为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正确答案D[考点]票据的取得[解析]根据《票据法》第10条、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1万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无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另根据票据善意取得的规定,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而本案中,乙虽然不知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银行可以拒绝乙提出的付款请求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D
17.甲公司于2014年4月6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到期日为2014年7月6日乙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被拒绝乙公司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在此汇票上的背书属于什么性质A.回头背书B.限制背书C.期后背书D.附条件背书正确答案C[考点]汇票背书的类型[解余]《I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记载相关事项,以转让票据权利或授票据权利于他人的票据行为其中
(1)回头背书是指以汇票上已有的债务人,如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为被背书人的背书,我国票据法规定,进行回头背书后,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2)期后背书是指在汇票上所记载的到期日以后所为的背书,它分为期日后背书和期限后背书两种,前者是指到期日后做成拒绝证书以前所为的背书,后者是指做成拒绝证书期限届满后所为的背书期后背书仅具有权利转移和权利证明效力该种票据不得再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3)附条件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一定的条件,以限制或者影响背书的效力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限制背书是指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被背书人转让载有限制性条件的票据的,以后的受让人不得向背书人主张权利本案中,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被拒绝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既没有附条件、丙也不是票据债务人,因此,该背书属于期后背书,正确答案是C
18.甲是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背书人,戊从丁处取得票据,为持票人甲在出票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戊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其可采用的救济方法有A.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B.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C.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D.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正确答案D[考点]出票人“禁止背书”的法律后果[解析]《票据法》第27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1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票据法解释》第48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27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据此可知,ABC项说法错误,D项当选
19.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分别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现查这张汇票的金额被变造,且确定丁是在变造后签章的,丙是在变造前签章的,但不能确定乙是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签章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丙、丁只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B.甲、丙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乙、丁就变造后的金额对戊负责C.汇票的金额被变造导致无人承担责任D.甲、乙、丙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丁就变造后的金额对戊负责正确答案D[考点]票据的变造[解析]根据《票据法》第14条的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由于无法确定乙是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签章,故甲、乙、丙都须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丁仅就变造后的金额对戊负责,本题D正确
20.甲公司在与乙公司的一项业务往来中,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面额为10万元,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汇票乙公司接受后又背书转让给了丁假如甲、乙公司之间的该项业务因某种原因予以解除,则甲公司可以行使哪项权利A.请求丙银行停止支付B.请求丁返还汇票C.请求乙公司返还汇票D.请求乙公司返还10万元价款正确答案D[考点]票据的无因性[解析]票据具有无因性,即使产生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或者被解除,也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仍然可以继续有效流通本题中,即使甲、乙公司之间的业务被解除,票据的效力并不受影响且因为乙公司已经背书转让给丁,是正常流通所以甲公司无权请求丁返还汇票,也无权请求乙公司返还汇票,至于请求丙银行停止付款,则更是于法无据,因此A、B、C选项错误不过甲公司可以以乙公司不当得利为由请求乙公司返还10万元的价款所以D选项正确
21.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可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A.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B.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C.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D.不承担任何责任正确答案C[考点]保证附条件的法律意义[解析]《票据法》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在本题中,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这就是保证附条件,该条件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丁仍然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正确的选项是C
22.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为2008年7月1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最后一日为2008年8月1口B.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最后一日为2008年7月11日C.乙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和出票人的票据责任免除D.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的,付款地点为付款银行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正确答案B[考点]提示付款[解析]《票据法》第53条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据此,本题AC项不正确,B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23条规定,付款人为银行的,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所以D选项不正确
23.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A.宣告其代理行为无效B.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然后再由被代理人追究代理人的责任C.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D.由代理人就其超越权限部分承担票据责任,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正确答案D[考点]票据代理[解析]依《票据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故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24.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C.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正确答案B[考点]票据的保证和无因性[解析]《票据法》第50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但是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乙除了要求保证人丁承担保证责任的选择外,还有权依据甲乙之间的合同,即票据的基础法律关系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从题目给定的条件来看,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的是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表明乙公司的汇票已经得到了丙银行的承兑,此时丙银行有付款的义务,丙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违背了票据的无因性原则,故B正确,当选相应的,《票据法》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结合上述《票据法》第50条的规定,在票据保证关系中,保证人只能承担连带责任,并无其他选择,即使保证人与持票人约定了先诉抗辩权,也不发生法律效力,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票据基础法律关系的基本当事人中应当包括票据的保证人,故D选项的说法错误
25.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D.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正确答案.c[考点]票据抗辩权的行使[解析]票据独立性原则,是指票据法律关系独立于各当事人据以实施票据行为、发生票据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基础关系)而存在;票据无因性原则,是指票据法律关系的效力状况原则上不受基础关系效力状况的影响所谓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是指因票据之外的特定票据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的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所谓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是指因票据或票据行为本身的瑕疵而发生的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因此,银行基于自己与持票人朱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拒绝向朱付款并进行债务冲抵,属于合法行使对人抗辩的行为,C项正确票据法上对人抗辩权的存在,构成票据无因性原则/抗辩切断的例外
26.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证明3日之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期通知的,应承担哪种后果A.不能再行使追索权B.只能向出票人追索C.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只要说明延期的理由D.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出票人造成损失的,以汇票金额为限予以赔偿正确答案D[考点]持票人未按期通知追索的后果[解析]《票据法》第66条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27.王某向赵某借得一笔钱,以自己所有的未到期汇票一张质押赵某拿到汇票后,因王某不按时还款,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刘某王某为此提起诉讼则赵某行为有效与否A.有效,赵某是在行使自己的质权B.有效,赵某拥有汇票系合法所有C.无效,赵某不能以质押汇票背书转让D.无效,赵某并不拥有该汇票的所有权正确答案C[考点]汇票的背书转让[解析]根据《票据法》第35条的规定,汇票可以质押,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而根据《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47条的规定,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所以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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