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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急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物的担心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急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急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殊重大隐患系指危急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需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快速、准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全部隐患必需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详细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状况反馈看法、隐患注销和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担心全行为整改,本着“发觉一处,随时毁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平安宣扬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平安防范意识,消退人的担心全行为
2、物的担心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平安投入,准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修理、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打算准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实行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平安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平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详细方案实施、监控、平安防范详细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状况,项目部平安生产领导小组或托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状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状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毁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殊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准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赐予通报表彰,并对准时发觉,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赐予肯定的物质或精神嘉奖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平安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准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精选平安隐患排查制度[篇2]为建立公司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削减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平安,依据2022年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平安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急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马上整改排解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肯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解的隐患其次条公司主管平安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三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觉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平安管理部门和所在车间部室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根据职责分工马上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平安投入费用第五条公司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1、公司建立隐患自查制度,全公司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班检查岗位、工艺设备和平安防护设施完好状况
2、公司建立专家定期排查隐患制度,由工艺、设备、电气和平安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外聘平安技术专家不少于1人,专家组名单应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专家排查应采纳表格式〔检查表式另行印发),对比企业现状逐项照实记录,检查结束后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检查状况,提出隐患整改看法,并准时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
3、重点部位“十必查”制度,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供电、供水、供气、供风等部位的‘平安运行状况必查;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联锁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状况必查;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平安制度执行状况必查;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平安规程执行状况必查;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状况必查;六是公司防雷、防汛、防火、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状况必查;七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平安技能培训、平安教育、持证上岗、劳动爱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状况必查;八是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状况必查;九是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平安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平安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状况必查;十是废弃危急化学品处置平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必查
4、公司建立隐患排查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车间、公司以及安环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状况制度,公司每月25日前要向上级部门报送隐患自查自改状况表,公司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发觉重大隐患和紧急状况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应马上报告上级部门并通报当地政府公司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根据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排查根据根据《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急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等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第六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第七条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后5日内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上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按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准时向上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缘由;(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八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根据事故隐患整改“三定四不推”〔“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公司里能整改的不推到集团公司)的原则马上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实行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平安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九条公司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实行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解前或者排解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应当从危急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临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临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难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难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实行牢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难预报时,应当准时向有关车间部室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难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平安的状况时,应当实行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平安措施,并准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上级部门报告精选平安隐患排查制度[篇3]、工作目标仔细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化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仔细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平安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平安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根据“排查要仔细、整治要坚决、成果要稳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加油站全面掩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状况和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状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状况;
3、平安附件、机具检测检验状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平安警示标志设置状况;
5、平安教育培训;
6、特别工种持证上岗状况是否到达要求;
7、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状况满意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准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仔细协调、催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加油站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平安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准时发觉和消退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准时实行必要的临时平安措施,并马上上报,由站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站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即时上报加油站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讨论解决措施;加油站无法协调解决的,马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深刻熟悉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油站领导要切实落实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降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仔细、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峻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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