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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某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有效的规范公司对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项目安全生产顺利推进,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集团公司全资及合资在建项目
3、部门职责
3.
1、工程管理部
3.
1.
1、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
1.
2、每周对各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估,评估报告反馈至项目经理部,报至公司管理层,并按限定期限组织复检,对于复检不合格项目,形成处理意见,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下发;
3.
1.
3、负责动态跟踪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不定期抽检项目、监理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成果
3.
2、项目经理部
3.
2.
1、落实集团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3.
2.
2、审核监理及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并监督执行;
3.
2.
3、每日巡查现场安全管理动作落实情况,并监督整改落实
3.
3、采购管理部
3.
3.
1、配合工程管理部加强合作资源管理,满足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3.
3.
2、加强合同签订环节管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3.
3.
3、配合工程管理部每月召开重点供方安全专题会议,与工程管理部共同约谈安全管理状态较差的供方高层
3.
4、成本管理、财务管理部
3.
4.
1、支持项目经理部及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
3.
4.
2、协助项目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罚款要求
4、管理制度
4.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1.
1、
1.
1、各项目总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负有管理责任;
4.
1.
2、
1.
2、标段工程师为标段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标段内安全管理动作落实,安全缺陷整改及信息反馈;
4.
1.
3、项目安全对接人为项目安全生产协调人,负责各标段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落实、汇总通报,并负责专业内工作满足项目安全生产要求;
4.
1.
4、施工单位应按《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标准》(下称《标准》)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要求配置的,处以5000元/月・人罚款;
4.
1.
5、监理单位应按《标准》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监理,未按要求配置的,处以5000元/月-人罚款
4.
2、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
4.
2.
1、
1、总分包单位严格按纳入合同文件的安全文明施工清单进行现场安全文明费用投入,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齐全、规范;
4.
2.
2、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联合对总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清单中所列的安全设施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电、作业区防护棚,洞口、临边防护,消防器材,生活区暂设,现场道路、作业场地硬化等;
4.
2.
3、对于总分包单位没有按清单所列项目、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复核、确认后,对未做安全内容进行扣款
4.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3.
1、工程管理部将每周组织对各项目全面或专项安全检查,约定整改期限及责任人,同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公司管理层,根据复检结果形成处理意见报公司管理层决策执行;
4.
3.
2、项目经理部每周至少组织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工程管理部备案,并抄送公司管理层;
4.
3.
3、项目经理部督促监理及施工单位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至少一项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报至项目经理部
1.
1.
1、公司级安全会议,与工程管理月例会同时召开,每月一次,参加人员公司相关管理层,工程管理部,各项目助理经理(或主管)级以上,工程管理部针对各项目安全管理状况做专项汇报,各项目经理做专项说明;
1.
1.
2、项目级安全会议,每周一次,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总包、分包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专职监理;
1.
1.
3、班组级安全会议,每天一次,参加人员各施工标段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长及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提示内容不得少于会议时长的2/3;
1.
1.
4、以上会议必须有影像记录,及时存档
4.
5、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
5.
1、工程管理部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内部认证体系,每半年对项目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试,考试成绩公司内通报,成绩不合格的安排补考;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补考不合格的,予以更换,不再录用;
4.
5.
2、项目经理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项目级安全教育,教育对象覆盖各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
4.
5.
3、项目级安全教育内容需至少涵盖事故案例分享、安全风险识别、阶段性风险提示、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及紧急避险;
4.
5.
4、项目经理部要督促监理及施工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班组专业安全教育(在安全交底的基础上),教育内容至少涵盖专业工种安全风险识别、安全风险提示、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及紧急避险
4.
6、安全袖标制度
4.
6.
1、所有现场安全检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检查袖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理以及所有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安全员;
4.
6.
2、安全监理要每天会同总包安全员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需佩戴安全检查袖标;
4.
6.
3、安全监理人员佩戴“安全监督”袖标,总包及专业分包单位安全员为“安全员”袖标;
4.
6.
4、
6.
4.袖标颜色要求红底黄字,宽度14cm,长度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4.
7、安全审查制度:项目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应急预案、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相关人员资质的审查,对于超出一定规模的较大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4.
8、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4.
8、
1、红黄牌分级
4.
9、
2、处罚措施红牌
1、单次安全生产状况为安全红牌,实施标段或工序安全拉闸,3日内整改完成,整改合格经工程管理部复检合格方可合闸复工,未按规定期限整改合格的,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分级红牌黄牌区域安全评估分区域安全评估RW7575VRW85定义标准工程管理部安全专项检查现场存在两项及工程管理部安全专项检查现场存在单项系以上系统安全风险的重大安全风险项目统安全风险的较大安全风险目
2、连续两次及以上安全生产状况为安全红牌,实施项目安全拉闸,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施工方项目经理及标段监理工程师留职察看,一周内安全管理状况无明显改观的,予以更换,不再录用黄牌
1、单次安全生产状况为安全黄牌,2日内整改完成,未按规定期限整改完成的,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连续两次及以上安全生产状况为安全黄牌,实施标段或工序安全拉闸,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以上罚款责任主体为分包单位的,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处以分包单位罚款额的10%作为连带责任罚款注解
4.8中所述“项目”表示为合同主体,一般为重点分部工程,如主体阶段,标段合同主体为总包单位;装修阶段,合同主体为装修总包单位(或土建总包与装修总包穿插);外墙保温,合同主体为外墙保温施工单位,以此类推
4.
9、安全事故处罚制度
4.
9.
1、安全事故分级1)较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是指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使人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1人至2人;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2)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人至10人;或者死亡1至2人;3)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含);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4人以上(含4人)
4.
9.
2、安全事故处罚标准1)较大安全事故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监理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2)重大安全事故对施工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监理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一年内发生三起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一起特大安全事故对施工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监理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4)安全事故发生后,如总分包单位对事故处罚有疑议,经公司调查组及集团、区域调查组核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非技术、管理责任事故,可以减少或免除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公司内部人员处理参照《集团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4)
10、对集团公司合作方安全管理的规定
4.
10.
1、安全管理方案上报
1、上报时限及审批要求工程开工前,各总分包单位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方案,报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部审批,公司重点总分包单位的安全专项方案监理及项目经理部审批完成后需报工程管理部审批及备案,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工
2、方案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大型机械专项管理方案、企业内部安全认证体系、安措费投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方案、安全教育方案、安全奖惩方案及安全整改方案
4.
10.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监理单位应按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监理,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要求;专职安全监理配置标准以10万平米或10栋单体为定量单位,每单位至少配置一名专职安全监理;不足一个单位,按一个单位配置(如13万平米,需配置2名专职安全监理,依次类推)
2、总包单位应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设置符合住建部及集团文件相关规定专职安全员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标准a)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b)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c)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3人;d)10万平方米以上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公司法人或副总经理任安全总负责人,设置专职安全经理一名,专职安全员每10万平米配置3人,各班组设安全员一名(可兼职)
3、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配置要求a)施工人数超过50人的或合同金额超过500万的,需设置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b)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的,需设置至少两名专职安全员其他要求请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中相关规定
4.
11.
3、大型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规定
1、总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电工、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总分包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3、总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每月进行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4、总包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其他要求详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关于大型机械设备管理要求
4.
11.
4、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1、总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在施工总平面设计时应进行设计、标识,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2、对于现场及生活区消防要求请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中关于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4.
11.
5、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总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2、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
11.
6、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奖励规定
1、总分包单位对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上报的个人,视情况应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2、总分包单位对在事故处理中积极主动参与的个人,视情况应给予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在事故初期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的个人,视情况应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
4.
11.
7、安全处罚签收规定
1、对于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总分包单位应按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对于安全处罚单,总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2、如总分包单位拒不签收安全处罚通知单,在总分包单位收到通知单1日后,视为默认该项处罚,项目经理部在当期工程款中以责任扣款通知单形式(详见《集团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1版)中
8.
2.1规定)实行无签字扣除,结算时累计扣除,处罚结果报至工程管理部、采购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备案;
3、为保证制度执行严肃性,工程管理部不定期抽查处罚落实情况,结果通报公司管理层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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