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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46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江南博哥)—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正确答案C[考点]民事裁判[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A项情形下应该延期审理,但法院应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诉讼中止应该是适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法院不应裁定诉讼终结,故D项错误
2.下列哪项民事诉讼案件有关撤诉的做法是正确的A.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B.韩某向法院申请撤诉,审理本案的法官告诉他必须在举证期间届满前提出C.张某申请撤诉,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须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D.李法官认为,由于撤诉相当于未起诉,所以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都必须予以受理正确答案A(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1.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如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解决的办法有o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B.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C.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D.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正确答案ABD[考点]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如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方式解决故A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共同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告知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故B、D项正确本案中,虽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但在县和不设区的市没有民商事仲裁机构,所以本案属于约定了根本不存在的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无效,则无法申请仲裁故C项错误
2.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oA.各级人民法院除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外,也可对本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B.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向A区法院申请再审,A区法院审判监督庭经审查属实,决定再审C.A公司与B公司就实用新型专利纠纷向甲省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结案后甲省检察院就该案向甲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甲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再审裁定D.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时,因已经即时履行而未专门制作调解书关于该调解协议,法院只能邮寄或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庭签名或盖章,方具有法律效力正确答案ABCD[考点]人民法院调解[解析]《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A项错误《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审判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
(三)讨论决定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应当再审;
(四)讨论决定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大问题”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案件
(一)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二)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行政处罚等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对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规定第二条第
一、
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案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省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并由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对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审案件调解书,省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并由知识产权法庭审理,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的案件,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通过在线确认、电子签章等在线方式对调解协议、笔录、电子送达凭证及其他诉讼材料予以确认的,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签名的要求D项错误
3.下列关于两审终审说法错误的是A.发回重审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C.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D.二审审结确有错误的重大案件,可以不受二审终审制的限制正确答案ABD[考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解析]两审终审制的几种例外
(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
(4)调解书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5)除了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之外,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审终审故A、B、D项错误
4.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因股权转让合同产生的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在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前,意外发现乙公司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欲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案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公司既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将财产保全申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B.甲公司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依法申请仲裁C.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甲公司的仲裁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解除D.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如需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应当书面通知正确答案ABC[考点]本题考查仲裁前财产保全[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8条和《民事诉讼法》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即可,A项错误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依法申请仲裁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内申请仲裁的,或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以及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B项、C项错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如需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应当书面通知,D项正确
5.甲工厂的违规排污行为致使附近上百户村民的农田严重受损,给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现这上百户村民欲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本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该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B.若该诉讼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受诉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登记C.在该诉讼中若当事人推选不出代表人,则每户村民可以另行起诉D.当事人推选出的代表人可以与甲工厂和解,无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正确答案ABC[考点]考查代表人诉讼[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故A项正确,D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故B项正确《民诉解释》第76条后部规定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故C项正确
6.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哪些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B.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C.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D.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正确答案ABCD[考点]考去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款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7.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支付令失效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C.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D.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正确答案AC[考点]督促程序[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因此,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如果起诉,是否会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如果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本案中,乙公司在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限内,向发出支付令的A法院起诉故A项正确
(2)如果向发出支付令法院之外的其他法院起诉,不会影响支付令的效力由于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是当事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有效方式,因此对于被告乙公司的起诉,A县法院有管辖权乙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受理故C项正确,D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没有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没有履行支付令而本案中,乙公司已经提出了异议,因此,甲方并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故B项错误
8.林某向法院起诉郑某,提交了一张银行转账的凭证,证明自己借给郑某50万元在诉讼中,郑某主张林某借钱给自己是为了偿还对自己的欠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林某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直接证据B.林某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间接证据C.郑某对林某曾经向自己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D.林某应对借款给郑某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正确答案BD[考点]民事证据[解析]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要点在于内容的完整性,在内容上能够完整证明待证事实的是直接证据,在内容上只能证明待证事实的一个部分、一个片段的证据是间接证据林某向法院提供了银行的转账凭证,该证据的待证事实是自己借给郑某50万元,显然,该转账凭证只能证明自己向郑某转款50万元,但并不能完整证明借款事实,是间接证据故A项错误,B项正确证明对象是证明责任的前提,故分析证明责任应当首先确定该事实是否是本案的证明对象,如果是本案证明对象则需要讨论由谁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是本案证明对象则无需证据证明,无需讨论证明责任林某是否曾经向郑某借款与本案无关,不是本案证明对象,无需证据证明,因此无需讨论证明责任故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林某主张借款事实成立,故应当对借款事实的成立承担证明责任,故D项正确
9.李某在网上发表言论捏造某公众人物胡某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胡某为此提起诉讼,法院终审判决李某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在指定时间内履行赔礼道歉的义务对此,可以对李某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责令李某支付迟延履行金B.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李某承担C.责令李某支付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D.对李某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正确答案ABD[考点]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解析]本题中李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可以用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与相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故B项正确李某未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赔礼道歉的义务,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故A项正确李某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属于妨碍执行的行为,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妨碍执行的强制措施故D项正确关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于被执行人未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而本案中属于行为义务故C项错误
10.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融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C.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D.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正确答案ABCD[考点]主管与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按照该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诉讼,只能是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只有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才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共同海损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没有管辖权故B项错误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依据上级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至无管辖权的法院,使无管辖权的法院因此而取得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的转移只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c项事实上属于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c项错误选择管辖指当两个以上的法院对诉讼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D项不涉及选择管辖的问题,而属于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特定案件的管辖法院故D项错误
11.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异同点的有关说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申请证据保全的管辖法院不同B.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管辖法院不同C.是否必须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不同D.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不同正确答案ABCD[考点]涉外仲裁[解析]《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仲裁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故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仲裁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涉外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或者作出笔录要点,笔录要点可以由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字或者盖章”故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故D项正确
12.关于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原则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人员在审判中的不法行为,有权进行控告、检举B.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C.如果调解书的内容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对调解书的再审D.人民检察院只能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执行活动不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正确答案ABC[考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解析]A项考查人民检察院有权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B项考查人民检察院对生效判决裁定的监督;C项考查人民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监督的范围并不仅限于审判活动,对于执行活动中人民法院存在的不当行为,也应当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故D项错误
13.法国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在履行涉外经济合同时发生纠纷,法国公司依据仲裁协议在我国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货款;中国公司反请求认定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并请求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双方约定由1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此案,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了此案根据上述案情,关于本案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法国公司要求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不能直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而应当通过仲裁委员会向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B.中国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被申请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法国公司可向中国公司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中国公司可以要求公开审理而未得到满足为由,请求法院不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正确答案ABCD[考点]仲裁程序[解析]《仲裁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故B、C项错误《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D项错误
14.对民事诉讼二审中发生的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B.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C.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D.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正确答案AD[考点]第二审程序[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D项错误
1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在某学校课间活动时,魏某(10岁)将王某(9岁)的双眼划伤,致使王某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王父要求魏父赔偿王某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5万元如果魏父拒绝赔偿,王父可以以原告身份到法院起诉,将魏父与魏某列为共同被告B.张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村官》,以因病逝世的前任村委会主任王某的事情为原型,小说中描写了王某大量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且以王某陪吃陪喝酒精中毒而死作为小说结尾王某的弟弟非常不满,要求王某的儿子小王将张某告上法庭,小王表示赞同此时,小王和王某的弟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C.李某、王某与张某等10人进行个人合伙,没有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李某以合伙人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后因拒不履行该协议被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则在本案中李某、王某与张某等10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且其可以推选代表人D.牛某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杨某处借了50万元,购买了一批建材销售给了B市的齐某,约定价款为60万元但齐某收货后并未按约定付款,牛某也未按期催要后牛杨之间的借款还款期到,杨某要求牛某还钱,牛某说因为齐某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杨某此时可以作为原告直接起诉齐某正确答案BCD[考点]当事人[解析]本案只有王某具有原告身份,王父只是法定代理人不能成为原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因此魏某和魏父为共同被告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解析]虽然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申请撤诉的权利,但由于《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所以,在民事诉讼中法定代理人享有当事人的一切诉讼权利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判之前;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民诉解释》第214条第2款)
3.根据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C.涉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90天内即视为送达D.A国人甲在我国某市无经常居住地,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中规定的送达方式对甲适用正确答案D[考点]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解析]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中规定的送达方式是对在我国领土内无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当事人适用的送达方式,而不是对所有的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所适用的送达方式,因此ABC项错误,D项正确
4.周伟将张爱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爱国支付其因买卖合同纠纷拖欠的款项50000元在庭审过程中张爱国提出周伟的父亲曾向其借了10000元钱,要求用该债权抵债,其偿还周伟40000元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A.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B.直接驳回张爱国的要求C.告知被告张爱国另行起诉D.决定延期审理正确答案C[考点]考查反诉[解Q张妻国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与本案无关的请求,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5.下列有关执行和解协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当事人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B.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原生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故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故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杨某与牛某、牛某与齐某的债务都已到期,所以,杨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可以以原告身份起诉齐某,要求其还款故D项正确
16.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对我国涉外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______A.被市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B.由于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C.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D.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正确答案AB[考点]涉外仲裁[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故C、D项错误
17.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延期审理B.按原告撤诉处理C.缺席判决D.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正确答案ABCD[考点]普通程序[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因此,“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如果未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法院可以延期审理故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如果未到庭的是原告,可以按原告撤诉处理故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如果未到庭的是被告,可以缺席判决故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来到庭”,如果未到庭的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故D项正确
18.甲和乙结婚后因为乙经常夜不归宿,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小孩归自己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甲得知乙准备将小孩送往国外,于是甲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裁定在案件审理结束前乙不得将小孩送往国外关于甲的这一申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由于甲的保全申请与财产无关,故法院应当驳回甲的申请B.法院在作出保全裁定前,可以要求甲提供担保C.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也可以不依甲的申请而裁定保全D.如果本案情况紧急,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正确答案BCD[考点]保全和先予执行[解析]本案中的情况属于行为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故A项错误
19.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期间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1个月B.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15日C.洪湖法院于1月30日开庭审理甲乙双方合同纠纷案,因案件事实未查清需要再次开庭,故告知双方当事人下次开庭时间为3月25日D.鄱阳湖法院依法将案件的立案时间、审理期限等事由及时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公开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受案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正确答案ABCD[考点]期间、送达[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审限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十日A、B项错误根据该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再次开庭的,两次开庭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但因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同意的除外,C项错误根据该规定第七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监督,D项错误
20.张志军与邻居王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之后,张志军诉至法院要求王昌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张志军向法院申请事发时在场的方强(26岁)、路芳(30岁)、蒋勇(13岁)出庭作证,法院准其请求开庭时,法院要求上列证人签署保证书,方强签署了保证书,路芳拒签保证书,蒋勇未签署保证书法院因此允许方强、蒋勇出庭作证,未允许路芳出庭作证张志军在开庭时向法院提供了路芳的书面证言,法院对该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关于本案,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A.批准张志军要求事发时在场人员出庭作证的申请B.允许蒋勇出庭作证C.不允许路芳出庭作证D.对路芳的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正确答案ABCD[考点]民事证据[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故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因此,B项的做法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因此,C项的做法合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据此,D项中法院对路芳的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的做法合法
21.李某与金某约定因货物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裁决作出后,李某对该裁决不服,向法院申请撤销关于裁决撤销的具体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李某认为仲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经审查属实的,法院应撤销全部仲裁裁决B.法院可书面审理该案件C.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作出说明或向相关仲裁机构调取案卷D.如已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李某的撤销申请将导致执行中止正确答案AB[考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审理撤销、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实际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作出说明或者向相关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及仲裁的案件过程中作出的裁定,可以送相关的仲裁机构”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故D项正确效法律文书C.当事人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D.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正确答案B[考点]考查执行和解[解析]执行和解协议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67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按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66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C项错误《民诉解释》第467条后段规定,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D项说法错误
6.黄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黄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C.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D.只对离婚事项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第1款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所以,本题答案为C
7.关于执行异议和复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院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查
8.执行异议审查期间,异议人申请撤回异议的,法院应当准许C.案外人对驳回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D.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规定》)第12条的规定,法院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实行书面审查,A项错误根据《执行异议规定》第13条的规定,执行异议审查期间,异议人申请撤回异议的,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案外人对驳回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案外人不能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C项错误根据《执行异议规定》第15条第2款的规定,D项正确
8.章某作为马某的债权人对马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马某作为第三人对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驳回章某起诉B.判决驳回章某起诉C.裁定对章某起诉不予受理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正确答案A[解析]依据《合同法解释
(一)》第18条,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起诉
9.洪县的李某和成县的辛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约定由成县仲裁委仲裁解决该买卖合同纠纷后李某向成县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首次开庭前,辛某主张双方存在仲裁协议,李某当庭将辛某打伤双方当事人就医药费赔偿问题达成仲裁协议,由C仲裁委或者D仲裁委仲裁辛某向C仲裁委申请仲裁,首次开庭,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没有异议在仲裁委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依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司El而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B.当事人约定由C仲裁委或D仲裁委仲裁的仲裁协议并非当然无效C.C仲裁委受理案件是错误的D.成县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TF确答案.c[考点]仲裁与仲裁法概述[解析]仲裁调解书无撤销一说,若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的,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此时仲裁庭应审理并作出裁决故A项错误约定两个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协议并非当然无效本案属于人身侵权纠纷,不属于仲裁的范围,所以仲裁协议是当然无效的故B项错误,C项正确若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确实应当驳回起诉但是本案中,成县仲裁委员会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地级市以上才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所以,法院应继续审理故D项错误
10.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公示催告期间已经届满,法院应当驳回乙的权利申报B.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C.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D.法院应当审查乙迟延申报权利是否具有正当事由,并分别情况作出处理正确答案C[考点]公示催告程序[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申报权利一般应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公示催告期间内进行,在作出除权判决之前申报的,法院应当准许故A项错误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法院应当准许,不需要审查乙迟延申报权利是否具有正当事由故D项错误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只有一方当事人即申请人,没有双方当事人,不需要也不存在通常诉讼程序所具有的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等阶段一般采取书面审理和公示方式,无需开庭审理,也不需要法庭调查和辩论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故C项正确
11.老张育有一子小张,大学毕业后小张去沿海城市创业,发家后从未回老家探望过父亲愤怒之下,老张将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每月1500元法院受理起诉后向小张送达应诉通知书,但发现小张在一周前因酒精中毒而意外死亡法院对本案的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裁定驳回起诉B.判决驳回老张的诉讼请求C.裁定诉讼中止D.裁定不予受理正确答案A[解析]
①本案中被告小张在原告起诉前就已经死亡,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原告老张的起诉,但法院已经受理了本案,案件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12.李明和张娜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分手后李明非常后悔,希望复合,张娜则与另一男子王壮交往一天在餐厅中,李明看到张娜和王壮共进烛光晚餐,怒火中烧其冲过去大打出手,造成了王壮鼻梁骨骨折,张娜和用餐顾客吴敏看到了全过程王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张娜和吴敏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娜和双方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可以不出庭作证,而吴敏必须出庭作证B.在诉讼过程中,吴敏突发疾病,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不出庭作证C.张娜和吴敏因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法院预付D.人民法院在张娜作证前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张娜拒绝签署保证书,不影响其出庭作证正确答案B[考点]考查证人证言[解析]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项的规定,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证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不出庭作证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口8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20条的规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3.甲乙二美国人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很感兴趣,在学习起诉程序时,以下观点正确的是OA.甲认为居住在甲县的李某可以就本地的水污染事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因为李某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B.乙认为法院经审查发现当事人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C.甲乙认为起诉应当记载可以支持本人主张的证据和证据来源,也包括确定当事人身份的证据D.甲认为当被告下落不明时,属于当事人不明确的情形,不符合起诉条件正确答案C[考点]普通程序[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A项错误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故C项正确被告下落不明不等于被告不明确,故D项错误
14.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o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人民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正确答案A[考点]主管与管辖[解析]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A项正确只有重大涉外案件才由中级法院管辖,B项错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两类民事案件,一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是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D项错误
15.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诉讼程序B.在第二审程序中不能有陪审员参加诉讼程序C.第二审程序必须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D.第二审程序中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允许,就可以撤回起诉正确答案.B[考点]考查第二审程序的特点[解析]A项错误,第二审程序是独立的诉讼程序;C项错误,在第二审程序中也可以迳行裁判;D项错误,《民诉解释》第338条第1款前半段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16.山无棱公司因与天地合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同时裁决天地合公司应当向山无棱公司赔偿违约损失共10万元根据以上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oA.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天地合公司可直接向法院起诉B.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天地合公司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超出对方请求部分的裁决C.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天地合公司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整个仲裁裁决D.因仲裁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天地合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再审TF确答案.B[考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因此B项正确,A、C、D项错误
17.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A.甲起诉请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乙下落不明B.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裁定发回重审,案情简单C.甲因房屋所有权纠纷起诉乙获败诉判决,第三人戊起诉请求改变该判决D.丙在某区法院起诉丁,双方在开庭前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正确答案D[考点]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257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A、B、C选项不当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D选项当选
18.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oA.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确有困难无法按期提供证据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向法院书面申请延长C.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原则上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D.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正确答案C[考点]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而非举证期限届满之后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
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故C项正确,D项错误
19.甲地的张三,有块石头价值10万元,交给乙地的李四去参加展览,展览地在丙地,后来李四在丙地将该石头以20万元卖给了王五,李四之后告诉张三该石头卖了15万元,之后张三偶然得知真相,于是向法院起诉李四支付多余的5万元,问本案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A.甲地法院和乙地法院B.乙地法院C.丙地法院D.丙地法院和乙地法院正确答案A[考点]主管与管辖[解析]解题关键在于明确张三要求李四支付多余的5万元纠纷的诉讼标的类型本题中,张三将石头交给李四去参加展览,双方之间本质上成立了委托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七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因此,张某得知石头出售的真实价款后有权基于委托合同关系依据前述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支付多余的5万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中张三提起的委托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李四住所地,即乙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关于本题“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张三要求李四支付多余的5万元,即本案争议标的为货币,题干中未说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张三所在的甲地综上,本题案件的管辖法院为甲地和乙地法院,正确答案为A项
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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