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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52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易某依法院对王某支付其5万元损害赔偿金之判决申请执行执(江南博哥)行中,法院扣押了王某的某项财产案外人谢某提出异议,称该财产是其借与王某使用的,该财产为自己所有法院经审查,认为谢某异议理由成立,遂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关于本案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易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B.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谢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C.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D.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正确答案B[考点]执行程序[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易某是申请执行人,谢某是案外人,执行过程中,谢某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申请人异议之诉,应由案外人谢某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故A项错误,B项正确能够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是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故C、D项错误
2.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正确答案C[考点]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解析]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具有自身独立特点的一类社会关系故A项错误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仅低于宪法故B项错误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看,它规定的主要是程序问题,因此它属于程序法故C项正确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牟某提供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但是手机短信只是说明“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并没有直接说明借款事实是否真的发生,该手机短信相对于借款事实而言只是间接证据故B项正确视听资料,是指录音、录像等,包括传统上的录音带、录像带等储存介质,也包括电子介质储存的音频文件、视频文件等,本题中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同时,该通话录音只是说明“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并没有直接说明借款事实是否真的发生,该录音相对于借款事实而言只是间接证据故C项错误从证明责任负担标准分类,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本证是负担证明责任一方提供的用于证明其主张的事实为真实的证据,反证则是对该事实不负证明责任的相对方提供的用于证明该事实不存在的证据首先,本案待证事实是“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即战某是否向牟某借款而战某提供的“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只能证明牟某是否向战某借款,该事实并非本案待证事实,故该借条与本案待证事实无关,不是本案的证据因此,其既不是本案的本证,也不是本案的反证,故D项错误
18.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正确答案C[考点]民事裁判[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不满足,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是在否定原告的实体要求,因此只能用判决书处理,不能用裁定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但延期审理必须用决定书,不能用裁定书故B项错误判决与裁定拘束力作用的范围不同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判决的拘束力除了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外,还及于案外人故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裁定都能上诉故D项错误
19.甲委托乙代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希望变更代理权限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OA.只需变更委托代理协议即可B.甲口头告知法院变更事宜即可C.甲应当将变更事宜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D.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甲的变更请求正确答案C[考点]诉讼代理人[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故C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1.甲银行向乙提供借款,丙、丁以自己的房屋为乙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甲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A.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丙、丁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本案只能适用独任制C.如房屋价值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D.若丙的担保物权登记先于丁,则丙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不得就丁之担保物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正确答案ABCD[考点]特别程序[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故B、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上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不影响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故D项错误
2.关于民事诉讼代理人,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中国人范祥与俄罗斯人喀秋莎的离婚诉讼,范祥委托某律所的律师甲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写明〃全权代理〃,因此律师甲有权代为提出上诉B.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以及律师事务所证明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专利人张某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D.某甲与某乙的委托加工合同纠纷,某甲委托其妻子某丙作为委托代理人,某丙的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因此某丙无权在诉讼中代为作出自认正确答案BC[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8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民诉法解释》第8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民诉法解释》第87条规定〃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
④一般授权的代理人有权进行自认,但如果自认导致直接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应当经过特别授权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选项
3.住所在北京市C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北京市H区的乙公司在天津市J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H区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向乙公司送达了甲公司的申请书副本在仲裁庭主持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乙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庭对此作出了相关的意思表示此后,乙公司又向法院提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予以认定的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原则有效B.仲裁庭对案件管辖权作出决定应有仲裁委员会的授权C.仲裁庭对乙公司的申请应予以驳回,继续审理案件D.乙公司应向天津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正确答案BC[考点]仲裁协议[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条款无效故A项错误《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有权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主体为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未经仲裁委员会授权,仲裁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故B项正确《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本案中,乙公司在仲裁庭主持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已经超过法定期限,仲裁庭应当驳回申请,继续审理案件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仲裁庭已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了相关意思表示,之后乙公司又向法院提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予以认定的申请,此时法院应不予受理故D项错误
4.甲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决定建立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员的聘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从事了15日甫到工作的赵法官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B.从事了10年律师工作的王律师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C.某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刘教授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D.某大型商务公司法务部总经理、高级经济师于某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正确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员的资格根据《仲裁法》第13条的规定,BCD项符合仲裁员资格要求,且法律未规定兼职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现职法官不得担任仲裁员的通知》,法官担任仲裁员,从事案件的仲裁工作,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超出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职权范围,且由于法院要行使对仲裁的监督职能,现职审判员兼任仲裁员不利于依法公正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官不得兼任仲裁员,A项错误
5.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说法错误的是oA.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颁布的《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属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B.从民事诉讼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C.“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哪些案件”是指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D.中国企业与日本企业就某一合同产生纠纷诉至北京某法院,原告和被告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还是日本民事诉讼法来解决纠纷正确答案BCD[考点]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解析]广义的民事诉讼法不仅包括民事诉讼法典,还包括宪法、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民事诉讼法过程中作出的司法解释,A项正确从民事诉讼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其属于部门法,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来看,其属于程序法,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哪些案件,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即凡在中国参加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国民事诉讼法,D项错误
6.婴儿由于食用了某品牌奶粉后出现了不适症状,婴儿父母准备提起民事诉讼,因受害的婴儿人数较多并且分散在全国各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些)说法是正确的A.本案可以由任何一个受害婴儿父母提出公益诉讼B.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只能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C.本案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D.因为原告人数一时无法确定,可以由向人民法院登记权利的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正确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益诉讼及其相关制度设计《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具有法定性,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个人不能成为公益诉讼的原告因此C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同时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具有广泛性,公益诉讼的原告不要求一定与纠纷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因此B选项错误《民诉解释》第77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入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7.天籁公司与世纪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因合同产生的纠纷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世纪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如合同被确认无效,作为合同内容的仲裁条款一并无效B.如两公司均对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世纪公司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天籁公司后向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则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认定C.仲裁庭受理仲裁申请后,世纪公司请求仲裁委员会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天籁公司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D.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认定后,天籁公司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正确答案ABCD[考点]仲裁协议[解析]《仲裁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A项错误《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B项错误,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D项错误
8.以下有关反诉的判断中,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2017年国庆节长假,老钟带着孙子小乐(8岁)去上海迪士尼玩耍,在餐厅点餐时,小乐与排在自己前面的小黑(9岁)发生口角并厮打在一起,小乐猛踢小黑的小腿致使其轻微骨裂,老钟在拉架时被小黑抓伤嘴角事后小黑将小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医疗费26万元,得知自己的孙子被诉,老钟将小黑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因治疗嘴伤所支出的医疗费及误工费共计15万元老钟的起诉构成反诉B.阿呆与M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板栗买卖合同,约定由M公司向阿呆供应唐山栗树湾的特级板栗300斤,阿呆须向M公司支付货款5000元M公司向阿呆交付300斤板栗后,阿呆仅支付了3000元货款,M公司在催促无果的情形下将阿呆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2000元法院立案受理M公司的起诉后,阿呆对M公司提起了诉讼,称M公司供应的板栗根本不是合同中约定的品种,致使阿呆用该批板栗制作的板栗饼和板栗蛋糕因质量不合格而被买家全部退回,因此要求M公司赔偿自己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阿呆的起诉构成反诉C.阿毛与二狗是蓝翔技校的同学,后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阿毛请求法院判令二狗返还借款5万元,并提交了有二狗签名的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二狗提出其早就把钱还给阿毛了,只不过当时阿毛谎称借条遗失而未能将借条收回,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已经还钱,二狗的主张构成反诉D.为了应对雾霾,黄三准备在新房里安装一套新风系统,遂与F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F公司包工包料为其设计并安装一套最先进的空气净化新风系统,黄三在完工后一次性支付价款10万元F公司将新风系统安装完毕后,黄三一直拖欠3万余元的款项没有支付,F公司遂将黄三诉至法院,要求其依约支付尾款法院受理案件后,黄三称F公司在设计和安装新风系统时曾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向自己借了4万元用于购买设备,但一直没有还款,因此请求法院判令F公司向其返还借款4万元黄三的起诉构成反诉正确答案BD[解析]
①本题考查反诉的识别,涉及反诉的构成要件以及反诉与反驳的区分成立反诉须同时满足几项条件主体同
一、管辖同
一、程序同
一、目的对抗、牵连关系、请求独立
②选项A中两个诉的主体不同一,因此不构成反诉选项C中二狗的主张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诉,若本诉不存在,二狗的主张无法构成独立的诉,因此属于反驳而非反诉
③选项B和选项D均符合反诉的构成条件,其中对牵连关系的判断是难点选项B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选项D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D选项
9.王海欠张涛人民币20万元,张涛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如果给付金钱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张涛却申请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B.如果王海提出了口头异议,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合理,裁定终结督促程序C.如果王海没有提出异议,则张涛可以在支付令生效后的2年内申请执行D.如果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生效的支付令确有错误,应当发出裁定撤销该支付令正确答案AC[考点]督促程序[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驳回申请
(一)申请人不具备当事人资格的;
(二)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的;……”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的期间,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D项错误
10.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是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A.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正确答案ABCD[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故A、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协助要适用中国法律规定,即其案件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故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故D项正确
11.龙某在上海市浦东区某拍卖会拍得价值为12万元的南宋青花瓷器一件后因有事至南京市龙某觉得不方便,便在南京当地委托A快递公司(注册地与运输车辆注册地均在南京市)将瓷器运输到自己在广西南宁的家由于价值贵重,龙某也在南京B保险公司(注册地为南京市)为该瓷器的运输购买了一份保险当龙某回到南宁收到瓷器时,已损毁为碎片经询问,瓷器是在广州市中转时损坏的在与快递公司和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龙某欲通过诉讼获取赔偿,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上海市法院有管辖权B.广州市法院有管辖权C.南京市法院有管辖权D.南宁市法院有管辖权正确答案BCD[解析]考查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民诉解释》第21条第1款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案情可知,南京市为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广州市是保险事故发生地,南宁市是运输目的地,BCD当选
12.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C.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D.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正确答案AD[考点]当事人[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案外人王强主张该财产的部分权利,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诉讼故A项正确必要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同一,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且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王强既非共同原告,也非共同被告,而是反对李立和陈山两个人,所以不是必要共同诉讼人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李立撤回起诉不影响王强的参加之诉继续进行,法院应当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王强为原告,以本诉的原告和被告作为共同被告,诉讼继续进行故C项错误,D项正确
13.2016年8月,C市D区基层法院对某轮胎厂诉某橡胶厂购销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某橡胶厂应按时足量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在判决向双方送达后的第二天,一审法院就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在原合同法律效力问题上应认定为无效在此情况下,一审法院应如何处理OA.立即作出补充裁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B.等待当事人是否上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一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C.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一审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并报送二审法院D.无论当事人是否上诉,一审法院应立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正确答案BC[考点]普通程序[解析]作出判决的法院要受到所作判决的拘束,不得自行任意变更,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故B、C项正确由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故D项错误
14.在某县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李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县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李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李某的申诉,李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如李某在选举日前3日起诉,法院应及时受理并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B.法院应该驳回李某的起诉,因李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需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4月10日为选举日,人民法院在4月11日作出判决正确答案ABCD[考点]考查选民资格案件的规定[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故C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故D选项错误
15.对下列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的有哪些A.当事人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B.张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经审查驳回其申请C.甲以仲裁员王某在仲裁该案时应予回避而未回避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经审查作出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D.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陈某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正确答案AC[考点]民事裁判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公法故D项错误
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A.甲和乙通过电子邮件达成仲裁协议,法院认为电子邮件达成的仲裁协议有效B.丙丁承揽合同中关于条文解释的争议不属于合同事项纠纷,即使丙丁之间就该合同达成了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对此也不享有管辖权C.戊己的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法院认为该仲裁协议有效D.债权人庚将部分债权转让给辛,若无特殊约定仲裁协议对辛有效正确答案B[考点]仲裁协议[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因此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因此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故D项正确
4.某甲是某乙的债权人,某乙是某丙的债权人,两个债权都已经到期如果某甲提起代位权诉讼,则关于本案当事人的地位,说法正确的是A.某乙是被告,某丙是共同被告B.某乙是被告,某丙是第三人C.某乙是第三人,某丙是被告D.某乙是被告,某丙是另案被告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解释
(一)》第16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故C项说法正确
5.T市是国家著名的旅游城市,拥有诸多5A级景区,每年游人如织2017年,蒋某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T市郊区建立了R化工厂,R排除的[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对其他裁定不服的,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A、C项正确
16.武某和任某因交通事故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OA.武某起诉任某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用1万元,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判决任某赔偿武某医疗费用1万元和精神损失费5000元,法院的做法违反了辩论原则B.武某起诉任某驾驶车辆撞伤了自己,在审判过程中,法院认为,任某是否驾驶车辆撞伤武某无法查明,但任某驾驶的越野车辆体积大、刹车声尖锐,有可能惊吓到武某,因此判决任某承担交通事故80%的责任法院的做法违反了处分原则C.在诉讼过程中,任某承认开车撞倒了武某,但认为武某擅自闯红灯在先法院未理会任某的自认另行作出判决法院的做法违反了辩论原则D.在开庭过程中,武某请交通事故发生时在场的韩某出庭作证韩某出庭作证是其行使辩论权和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的体现正确答案ABD[考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其中,辩论原则不仅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还包括法院审判权行使范围应当受到当事人辩论的约束,即法院只能以当事人提出并加以主张的事实作为裁判依据处分原则要求法院的判决应当受到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约束武某并没有请求任某赔偿精神损失费用,法院超出当事人诉讼请求裁判的行为违反了处分原则,故A项错误;法院以武某没有主张的事实为由判决任某承担责任,违反了辩论原则,故B项错误;未将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作为裁判的依据违反了辩论原则,故C项正确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并没有辩论权,辩论权属于当事人,故D项错误
17.关于仲裁规则和《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说法错误的是A.《民事诉讼法》的适用当事人无选择权,《仲裁法》、仲裁规则的适用当事人可自主选择B.《仲裁法》是规范仲裁活动的总则类规范,而仲裁规则是规范仲裁活动的细则,因此《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选择适用C.《民事诉讼法》属于国家强制性法律,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D.《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仲裁规则则是由仲裁协会或仲裁委员会制定的正确答案AB[考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解析]《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是国家强制性法律,当事人不得拒绝适用;而仲裁规则系各仲裁委员会自设的办案规则和流程,国际通行做法是允许当事人选择是否适用审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
18.甲公司依据供货合同要求乙公司履行货款,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和二审乙公司均败诉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上级法院认为事实不清,指定下级法院再审再审期间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乙公司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提起反诉,主张解除合同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对于增加违约金的请求,法院应调解处理B.对于解除合同的请求,法院应调解处理C.对于增加违约金的请求,法院应告知另行起诉D.对于解除合同的请求,法院应告知另行起诉正确答案CD[考点]审判监督程序[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本案中原告新增的违约金请求以及被告提出解除合同的反诉请求不属于再审范围,再审法院不能组织调解,应当直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A、B项错误,C、D项正确
19.杜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根据《仲裁法解释》,认为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以下说法错误的是OA.仲裁庭人员组成违法或仲裁员有徇私舞弊等违反程序要求的行为可以重新仲裁这是因为上述错误可以通过重新仲裁的方式给予补救,应当允许仲裁庭自我弥补程序中的缺陷B.仲裁庭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另行组成仲裁庭重新仲裁C.人民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申请撤销程序终结D.当事人对重新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得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正确答案ABCD[考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仲裁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一)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二)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通知中说明要求重新仲裁的具体理由”故A项错误因为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仲裁员本身就是由当事人直接选定或委托指定的,体现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故重新仲裁无须另行组成仲裁庭,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开始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撤销程序;未开始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故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重新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重新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故D项错误
20.甲与乙的离婚诉讼,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于是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调解,但双方无法达成合意,二审法院遂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再次判决不准离婚,甲再次提出上诉此时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A.二审法院可以先针对婚姻关系部分作出判决B.二审法院应当再次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C.二审法院应当直接改判D.二审法院可以告知当事人对财产部分另行起诉正确答案AD[考点]第二审程序[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发回重审仅限一次,B项错误本案中,婚姻关系已经完全符合两审终审制度的要求,二审法院可以先针对婚姻关系作出判决而财产分割问题尚处第一次审理的阶段,如果二审法院直接作出裁判,会违反两审终审的基本制度,影响当事人的审级利益,因此不能直接改判,而是应告知当事人对财产部分另行起诉故A、D项正确,C项错误
21.江海公司设立于2010年,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经营水产业务2015年,江海公司因经营不善分别与A、B、C三公司纠纷的诉讼全部败诉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院为天津市河西区法院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江海公司已严重亏损,其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A.经A、B、C三公司中任一公司同意,河西区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江海公司的执行,并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河东区法院B.河东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河西区法院应当解除对江海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C.河东区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河西区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江海公司的执行D.河东区法院不受理该破产案件的,河西区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比例进行清偿正确答案ABC[考点]执行程序[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故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处理B、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而非按比例进行清偿,故D项错误诸多废弃物污染了T市的旅游景观,造成T市水源和植被的大量破坏现有关主体欲对R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T市检察院可以直接向T市法院提请公益诉讼,要求蒋某和R企业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B.T市消费者协会的成员们对R企业的行为深恶痛绝,其可以向T市法院起诉R企业C.T市市民李某的鱼塘也被R企业排出的废弃物所污染,在T市法院受理关于R企业的公益诉讼案件后,李某便不能再提请诉讼D.T市法院受理关于R企业的公益诉讼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经T市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应列为共同原告正确答案D[考点]考查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解析]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行为时,在没有相关组织和机构起诉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对于消费者协会而言,提请环境公益诉讼不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其无权起诉R企业;C项错误,《民诉解释》第2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D项正确,《民诉解释》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本题D项当选
6.甲乙两个工厂均向丙的农田排放工业污水,造成丙的农田里的种植物大量死亡,丙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则关于甲和乙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只列甲为被告B.甲和乙为本案的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均应当列为被告C.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列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甲和乙为本案的普通共同诉讼被告,可以由丙自由决定起诉哪一方正确答案B[考点]考查必要共同诉讼[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为必要共同诉讼,本案中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故甲和乙应当作为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参加诉讼
7.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正确答案C[考点]人民法院调解[解析]诉讼中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诉讼和解不能作为法院结案方式,不能直接终结诉讼程序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之后有两种结案方式,一是申请撤诉,二是申请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结合本题,因为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选择撤诉作为终结诉讼程序的方法,故A项错误诉讼中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自行处分,法院不能依职权终结诉讼程序,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但不能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注意存在两个例外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二是涉外民事案件故C项正确,D项错误
8.甲公司在与乙公司的诉讼中败诉,被判决赔偿10万元,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日期到2012年1月1日履行期限届满后,甲公司不希望给付赔偿但是又不希望法院立即强制执行对本公司的现金流造成较大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以以提供担保的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只需要乙公司同意即可B.甲公司应当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不能由第三人提供担保C.即便甲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是2年,暂缓执行的期限最多也只能是1年D.在本案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调解正确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据此可知,执行担保的条件至少包含⑴有财产担保;
(2)申请执行人同意;
(3)人民法院决定选项A称“只要乙公司的同意即可”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还必须由人民法院准许选项B错误《民诉解释》第470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可以由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他人提供执行保证的,应当向执行法院出具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参照物权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据此可知,担保财产既可以来自申请人本人,也可以来自第三人因此,选项B称“不能由第三人提供担保”是错误的选项C正确《民诉解释》第469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据此可知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年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调解适用的范围是在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的民事案件中,自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可以进行的过程,对于生效裁判,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自行和解,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工作
9.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一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乙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该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B.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C.该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D.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正确答案.D[考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解析]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撤销或者变更因此,仲裁委员会非经法定程序不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故A项错误由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已经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甲公司或乙公司不可以再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故B项错误《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可知,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即仲裁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仲裁裁决因此,甲公司或乙公司都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而不是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故C项错误,D项正确
10.下列有关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中说法正确的是A.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B.当事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C.审判监督程序不是一个独立的审级D.在审判监督程序中进行再审审理的法院只能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正确答案C[考点]审判监督程序[解析]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除了当事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外还包括特定的案外人故A项错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不受时间的限制故B项错误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可能是原审法院、原审同级的其他法院,也有可能是原审的上级法院故D项错误
1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下列关于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B.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也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C.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D.限制消费措施只能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无权依职权决定正确答案c[考点]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故A、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然人和单位都可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故D项错误
12.李某向A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诉讼中,李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劳动报酬,法院经查驳回李某申请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法院审查后再次驳回李某申请李某对复议结果仍不服,遂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关于上一级法院对该再审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裁定再审B.决定再审C.裁定不予受理D.裁定驳回申请正确答案D[考点]审判监督程序[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本案中,李某申请复议,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了李某的申请,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因此,本题不存在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故D项正确
13.位于A市甲区的某中外合资企业Q与位于A市乙区的某外企T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在M国履行某买卖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Q将T起诉至A市甲区法院甲区法院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A市乙区法院而乙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拒绝接受甲区法院的移送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oA.因为本案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纠纷,所以应当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B.A市乙区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正确答案B[考点]主管与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A项表述为偷换概念,表述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不属于需要法院协商管辖权的情形,故C、D项错误
14.甲乙二人均为年过七旬的老人,有一处房产,膝下育有一子丙丙不务正业,因赌博欠下债务无力偿还随后丙拿出两位老人家中的房产证等证件,办理了抵押取得贷款,无力偿还后债主丁上门,要求甲乙二人搬出并交付房屋争执期间,另一位也自称债主的戊找上甲乙,同样要求甲乙二人搬出并交付房屋但是对于房屋归属,丁和戊也无法商榷后丁到法院起诉丙,要求法院将房屋判为自己所有,戊听说后,也到法院,声称自己才是房屋的所有人,甲乙二人同样到法院,主张丙签订的抵押协议无效,房屋归甲乙所有那么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oA.甲和乙不是本案当事人B.丙作为本案当事人不适格C.丁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戊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正确答案C[考点]当事人[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于该案,甲和乙、丁、戊,均可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将其他当事人都作为被告,行使原告的权利与义务;丙在该案中是适格的被告故C项正确
15.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A.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和证人B.合议庭的人数组成必须为3人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D.我国所有民事案件的审理都为两审终审制正确答案C[考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解析]证人不属于回避的范畴,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事一审及二审案件中合议庭的成员必须是单数,但并未限定为3人,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为一审终审,D项错误
16.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正确答案D[考点]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受害人甲应当证明侵权行为“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故A项正确受害人甲应当证明损害结果“甲受损害”的事实故B项正确受害人甲应当证明因果关系“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豉头倒塌砸伤”的事实故C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堆放物侵权实行过错推定责任,在行为人过错方面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应由被告乙承担证明责任故D项错误
17.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关于这些证据的种类和类别的确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B.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C.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D.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正确答案B[考点]民事证据[解析]以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效力分类,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可以对案件事实直接进行证明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而需要与其他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形成证据链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牟某提供的银行转款凭证,是以其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但其只能证明牟某向战某转了款项,并不能证明这笔转款是借给战某的款项,还是用于偿还战某的款项,属于间接证据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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