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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目的
1.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提高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范围
2.适用于项目公司部门经理级及以下员工XXXXXX定义
3.本标准中所提录用、试用期等概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解释引用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2镇江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4.3职责
5.人力资源职责负责组织新员工的转正考核工作和相关资料的归档
5.1各职能部门职责负责新员工试用期内的管理和评价
5.2内容
6.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6.1对于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试用期结束
6.2对于需持证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必须通过上岗考试并取得上岗证
6.3新员工试用期结束一周前,需提交“员工试用期转正报告”给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需对其
6.4进行整体评价,并按权限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用人部门需按相关权限签核“员工试用期转正审核表”对于通过试用期考核人员,人力资源对其予以转正,并做相应薪酬福利调整
6.5附录与记录
8.保存期限员工离职后年
8.1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4-HR-113-012保存期限员工离职后年员工试用期转正审核表4-HR-113-
0228.2保存期限员工离职后年员工试用期转正报告4-HR-113-
0328.3对于未通过试用期考核人员,人力资源与用人部门沟通后,对其予以延长试用期、调岗
6.6或辞退处理对延长试用期或调岗人员,仍按照条款进行考核
6.4根据新员工的职务级别,“员工试用期转正审核表”相应的考评人如下表:
6.7新员工岗位级别考评人部门经理/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经理助理/高级经理级/车间主任高级工程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师/业务经理/工程师/主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班长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分管副总普工/学员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对于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可以授权员工直接上级进行评价检验与考核
7.3-HR-113-A
0.修订记录9序号制定日期版本号新版本号编制更改内容潘晓东12022A02附加说明本规定由项目公司企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提出XXXXXX本规定由项目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起草或修改XXXXXX本规定主要起草、修订人潘晓东审核张昭军批准金健本规定由项目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XXXXXX本规定于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第一次发布,自二O一四年八月三十日起实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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