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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综合分类模拟92
一、单项选择题
1.张某自新加坡归国,恰逢该国传染病SARS流行张某被怀疑已感染该病,故一下飞机即被有关机关依法强制隔离治疗,则(江南博哥)A.此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执行B.此行为属于行政处罚C.若张某提起行政诉讼,可由张某所在地及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D.张某并无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不应被强制正确答案C[解析]行政强制措施[解析]张某被强制隔离治疗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故AB错误张某提起行政诉讼,可由张某所在地及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侦查机关在对王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进行侦查过程中,收集到的下列材料中,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是A.王某向他人披露商业秘密的电话留言B.王某向他人披露商业秘密的电子邮件C.王某向他人披露商业秘密后的休假单D.王某向他人披露商业秘密后收取钱款的收条正确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7种法定证据形式的理解和具体运用[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选项A系视听资料,选项D系书证选项B系电子证据形式,目前理论上对电子证据的法定形式有不同理解,一种观点认为电子证据应当划归为视听资料之内;另一种观点认为电子证据应当根据发挥作用的具体形式进行具体划分,例如,本题选项B中所指的电子邮件应当被归入书证之列不管持哪一种观点,选项B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之一选项C因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性,故不能被称为证据,当然也就无须考虑其是否具备法定证据形式了
3.被告人许某在1998年3月1日深夜,在荒野中抢劫妇女,由于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所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判处许某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以对许某量刑过轻为由,提出抗诉所在的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进行书面审理后,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B.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组织合议庭进行评议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国际法中关于引渡问题的基本原则一般有以下三个
(1)双重犯罪原则即要求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被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都认定的犯罪
(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即不得对犯有政治罪行的人进行引渡
(3)罪名特定原则即请求国只能就其引渡的特定犯罪行为对该被引渡人进行审判或处罚因此A、B、D三项均属于引渡问题的基本原则国籍继续原则是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条件之一,是指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与引渡问题无关因此本题应选C项
20.杨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险,杨某交纳了1万元保费,保险金额为10万元,合同签订第三年,杨某因为恋爱失败而自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保险公司应向杨某支付保险金B.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应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C.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应退还保费D.保险公司可以支付保险金,也可以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正确答案D[解析]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赔付[解析]《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根据该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2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而不是应当支付保险金,所以A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2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应当按照哪个文件规定期限缴清出资?A.合营企业协议B.合营企业合同C.合营企业章程D.合营企业协议或合营企业合同正确答案B[解析]缴清出资的期限[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22.下列哪种情形不能假释?A.丙某在1992年3月18日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1994年3月17日刑满释放,1999年2月2日犯抢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B.丁某在1992年1月15日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判1年有期徒刑,1993年1月14日刑满释放以后,在1998年2月8日又犯抢劫罪C.乙某于1997年11月2日因犯抢劫罪和强奸罪分别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和9年有期徒刑,合并决定执行L5年有期徒刑D.甲某在1990年因犯抢劫罪被判13年有期徒刑,1997年10月1日以后仍在服刑正确答案A[解析]假释适用的法定条件[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A选项构成累犯,不能假释;B选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C选项中是并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C选项可假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1997年9月30日以前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适用《刑法》第86条的规定,撤销假释因此,D选项可假释
2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建设工作,甲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建筑款,乙公司派员工进驻已完工的楼房,乙公司行使的权利是留置权B.张某乘坐某旅游公司的车辆游玩,张某不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旅游费用,旅游公司工作人员拉住张某不让张某下车,旅游公司行使的是留置权C.王某到某裁缝店做衣服,衣服做好后,王某不支付裁缝费,裁缝陈某拒绝将衣服交给王某,陈某行使的是留置权D.李某偷来一台电脑,电脑有问题,李某将电脑拿到甲公司修理,甲公司修理好后,李某拒绝支付修理费,甲公司拒绝将电脑交还李某,甲公司行使的不是留置权TF确答案.c[解析]留置权的适用范围[解析]《担保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债权人留置债务人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不能留置债务人的不动产和人身,所以AB选项不正确C选项中王某与陈某之间形成加工承揽合同关泵,王某不履行支付报酬的债务,陈某有权留置自己占有的王某的衣服,所以c选项正确《担保法解释》第108条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中虽然李某没有处分电脑的权利,但是甲公司对电脑的占有是合法占有,甲公司可以行使留置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24.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王某涉嫌诈骗罪上诉一案进行审查时,发现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且没有保障王某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权请问,下列选项中,该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采用的是A.将案件提审B.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C.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处理意见D.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解析]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处理方式[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本题中,王某一案属于上诉第
(3)项和第
(5)项的情形,故选项B正确
25.以下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应被批准的是A.企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B.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中国禁止生产的产品C.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在中国市场销售D.企业是高耗能低产出、技术含量很低的企业正确答案c[解析]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情形[解析]《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该条规定可知,A选项不应被批准,B选项中企业生产的是中国禁止生产的产品,可能符合或者同时符合第
(1)、
(2)、
(3)项,所以B选项不应被批准D选项中的企业是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所以D选项不应被批准《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已经放宽外资企业的设立要求,并不要求外资企业的产品主要出口,所以C选项应选
26.甲于1999年1月1日,自行将我国刚颁布的一部法律译成英文,投递给某法律出版社,并于1999年6月1日出版国家有关机关认为甲的译文质量很高,经与甲协商,于2001年12月5日发文,将该译文定为官方正式译文甲对其译文的著作权,下列答案中哪个是正确的?A.1999年1月1日起一直享有著作权B.1999年6月1日起享有著作权C.2001年12月5日起享有著作权D.1999年1月1日起至2001年12月5日止享有著作权正确答案D[解析]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解析]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因此甲的译文从1999年1月1日起享有著作权,但后来的译文于2001年12月5日定为官方正式译文,因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故甲的译文从2001年12月5日起就不享有著作权因此只有选项D是正确的
27.以下选项中的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A.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某省政府本着“为老百姓做实事”的原则,也制定了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省政府制定的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该省政府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B.国务院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某省政府为发展本省汽车经济,制定了标准略低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该省政府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C.某省政府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制定了地方标准该省政府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D.某省政府制定了严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某驻该省的国务院直属企业按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该企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正确答案c[解析]环境标准[解析]《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10条第
1、2款规定“国务院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条规定可知,
(1)有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不能再制定地方标准;
(2)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3)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
(4)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根据以上分析可知,AB选项不正确,C选项正确《环境保护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该款规定,D选项不正确
28.张家和李家因为相邻关系问题经年纠纷不断,终于因为下水道的问题导致纠纷升级,经人劝解之下找到了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长达数月的调解结果张家最后认为,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收了李家贿赂,作出了不利于己方的协议张家户主一怒之下告到了区法院,将李家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此案的共同被告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收了李家贿赂,侵犯了张家权益,应作为共同被告B.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收了李家贿赂,侵犯了张家权益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收了李家贿赂,侵犯了张家权益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调解委员与本案无关,不应参加本案的诉讼正确答案D[解析]被告人和第三人如何确定的问题[解析]张家户主将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涉人本案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民诉意见》第48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不服仲裁或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应作为本案当事人,其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根本没有强制力,也就不存在它参加诉讼的问题了
29.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下列哪种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A.某甲,有流窜作案的嫌疑B.某乙,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C.某丙,在其身边发现犯罪证据D.某丁,实施犯罪后即时被发觉正确答案D[解析]扭送的法定情形[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因而,正确答案为D项本题前三个选项均属《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几种法定情形,考生不可与第63条规定的扭送归案的几种法定情形相混淆
30.关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公约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专利商标保护的独立性原则和临时性保护原则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原产地名称、厂商名称的最低立法保护水平作了规定D.《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适用于地理标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正确答案D[解析]《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解析]《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公约,选项A的说法正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有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临时性保护原则和商标专利独立性保护原则,选项B的说法正确除了专利权和商标权,《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成员国的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原产地名称、厂商名称等工业产权的最低立法保护水平作出了规定,选项C的说法正确在优先权原则方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不是对一切工业产权均适用,而只适用于发明专利、使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品商标,选项D认为适用于地理标志是错误的,所以选择D
二、多项选择题
1.张某5岁的儿子被赵某无意中打伤,张某愤愤不平向赵某所在的A区人民法院起诉索赔,张某的妻子与张某不合分居已久,听说这一消息也想要为儿子讨个说法,遂向赵某动手打人的劳动公园所在的B区提起了诉讼对于此案,你认为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张某的儿子被打伤,其父母代为告状无可厚非,但赵某没有义务当两次被告,交两笔赔偿金B.在这种情况下,张某和张某之妻都有权向A区或者B区的法院起诉C.如果是张某先去A区法院起诉的话,那么张某之妻的起诉就是白费力气了D.张某之妻没有和儿子住在一起,所以就不能独自往B区起诉,B区法院也没有资格受理此案正确答案CD[解析]选择管辖问题[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原告面临多个管辖法院以及重复起诉的问题,A选项是正确的张某和他的妻子虽然分居,但都是其子的法定监护人,因此都有权代其子向法院起诉,并且也都可以选择管辖,即被告住所地A区和侵权行为地B区,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民事诉讼重复起诉的处理是看哪个法院先立案,而不是看先向哪个法院起诉,因此C选项错误故选CD项
2.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实缴的股本总额B.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C.发起人应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D.发起人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BD[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程序[解析]《公司法》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根据该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而不是全体发起人实缴的股本总额,所以A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84条第
1、2款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款规定,发起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所以B选项正确发起人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公司法》第89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面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根据该款规定,只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起人才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发起设立公司的不需要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所以C选项不正确
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半夜拾得一部相机,张某想第二天交给派出所,当天晚上张某家失窃,相机被偷走,失主有权要求张某赔偿B.李某拾得一只小狗,失主找到李某要求李某归还小狗,李某拒绝归还,失主可以提起不当得利返还的诉讼C.赵某拾得二部手机,失主要求赵某返还,赵某拒不返还,赵某家失火,将手机烧毁,失主有权要求赵某赔偿D.王某拾得一只小猫,王某将小猫抛高取乐,王某不小心没接住小猫,小猫被摔死,失主有权要求王某赔偿TF确答案.CD[解析]拾得物的处理[解析]《民法通则》第94条规定“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已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A选项中相机被偷走,张某没有过错,因此张某不应对失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中,李某拒不返还拾得物,失主应当按照侵权提起诉讼C选项中,赵某拒不返还拾得物,拾得物在赵某占有时灭失,赵某应承担赔偿责任D选项中王某对小猫的死虽然没有故意,但是王某故意将小猫抛高取乐造成小猫被摔死,因此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4.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D.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消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正确答案ABD[解析]形成权[解析]依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支配权的行使无须其他人积极义务的配合,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对权利客体不能直接支配,其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协助,没有排他效力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效力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消权等都属于形成权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通过行使抗辩权,一方面可以阻止请求权效力,另一方面可以使权利人能够拒绝向相对人履行义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都属于抗辩权A选项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合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追认权,就可以使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为有效的合同,D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抵消权,就可以使张某的债权和王某的债权都消灭,所以ABD三个选项中的权利都是形成权C选.项中张某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张某自己的行为不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张某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
5.王男的配偶早已去世其有子女王小男和王小女,王小男有儿子王威,王小女有女儿柳林王威30周岁,在一家私企上班,年收入8万元柳林25周岁,一个普通的农民2003年6月,王小男因病去世王男因年老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便要求王威赡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王小女有赡养父亲王男的能力,王威则无赡养祖父王男的义务B.即使王小女有赡养父亲王男的能力,王威也有赡养祖父王男的义务C.如果王小女没有赡养父亲王男的能力,王威则有赡养祖父王男的义务D.即使王小女没有赡养父亲王男的能力,王威也没有赡养祖父王男的义务正确答案AC[解析]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抚养义务的条件[解析]根据《婚姻法》第28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而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条件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本题涉及“孙子女对祖父母的赡养问题”王小男死亡后,王男还有女儿王小女如果女儿王小女有赡养父亲王男的能力,王威则没有赡养祖父王男的义务;只有当王小女没有赡养父亲王男的能力时,王威才有赡养祖父王男的义务因此,BD选项是错误的,AC选项是正确的
6.某电池生产厂为节省资金,污水处理设施一直闲置不用,并将有毒污水直接排入当地村民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河流中,造成数百名村民瘫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村民有权要求该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有关部门有权责令该厂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并处罚款C.有关机关有权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处分D.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正确答案ABCD[解析]环境污染损害的法律责任[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该款规定了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根据该款规定,A选项正确《环境保护法》第37条规定“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第38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这两条规定了环境污染损害的行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BC选项正确《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了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
7.下列有关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的表述错误的是A.法律规避是当事人的行为;公共秩序保留是国家的行为B.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公共秩序保留排除适用的法律是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的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C.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法律规避的效力是该规避行为无效,直接适用我国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适用后,直接适用我国法D.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都是以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制度正确答案BCDC.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可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D.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书面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权进行法律监督正确答案A[解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进行审理的方式[解析]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采用两种审理方式一是开庭审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合议庭的组织下由检察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参加,通过法庭调查和辩论,评议审判的方式审理案件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继续支持公诉,并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的身份,指出原判决或裁定的错误,提出纠正意见,这对维护国家法制,保证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书面审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在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抗诉的案件,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显然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4.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项单行条例同宪法、法律相抵触,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下面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处理方式的描述错误的是A.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B.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认为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C.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D.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正确答案B[解析]宪法监督[解析]关于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合宪性、合法性的监督和审查制度,《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时,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由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的书面审查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该法第91条规定,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所以A、C、D项也正确故本题应选择B项[解析]法律规避的特点[解析]法律规避是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公共秩序保留是一国法院依其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因其适用会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因此A项表述正确,D项表述错误,法律规避并非基于国家主权原则法律规避中被规避的法律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既可以是本国法也可以是外国法;公共秩序保留排除适用的法律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与法院地国公共秩序相抵触的所有外国法,并非仅是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因此B项表述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194条的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因此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法律规避的效力是直接适用我国法;根据我国有关司法实践,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适用后,直接适用我国相关法律,因此C项表述错误BCD为当选项
8.法的渊源包括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关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下列错误的表述有哪些?A.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由法律作出规定B.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C.根据《民法通则》中“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这说明国家政策也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正确答案CD[解析]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解析]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由法律作出规定,而有关政府机关制定的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另外,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机关仅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不包括常委会
9.被告人甲于某日下午将过路女青年乙的背包抢走当乙追赶索要时,甲抓住乙的头发进行殴打,抢走金项链一条、人民币380元,并对乙进行猥亵被告人甲又于次日两次将过路女青年截住,抓住头发,拳击面部,抢走金戒指两枚,并对女青年进行猥亵被告人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抢夺罪B.盗窃罪C.抢劫罪D.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正确答案CD[解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抢劫罪的认定[解析]依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抢了乙的背包,又对乙进行殴打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甲对乙及另外两名女青年进行猥亵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本题CD两项正确
10.甲欠乙100万,2012年4月1日到期丙提供保证,与乙约定“甲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甲还清本息时止”甲到期不能清偿债务2013年6月1日,乙以甲、丙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5月1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起诉时,6个月的保证期间已经经过,丙免除保证责任B.丙是一般保证人C.丙对乙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为2013年6月2日起2年D.丙对乙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为2014年5月2日起2年正确答案BD[解析]《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主债务2012年4月1日到期,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2013年6月1日起诉,保证期间尚未经过,A选项错误《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故B选项正确《担保法解释》第34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本题乙已向法院起诉,且于2014年5月1日判决生效故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14年5月2日起2年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5.简易程序中,原告债权人李某和被告债务人张某就一笔陈年旧债达成了调解,张某同意还给2500元给李某,并且当庭即行交付对此,法院对其调解协议应如何处理?A.不需要做任何处理,其自动生效B.必须制作调解书,送达签收才生效C.应该根据调解协议作出判决并送达D.不需作出调解书,但要记人笔录正确答案D[解析]哪些情况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问题[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可见本题的情形刚好属于第3种,是可以即时履行的,不需作出调解书,但应当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因此D答案正确
6.林某利用出境旅游之机,逃避海关监管,一次性从南非携带黄金10千克入境,在北京海关进行检查时被当场发现,偷逃关税3万元,林某构成何种罪名?A.非法经营罪B.走私贵重金属罪C.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D.偷税罪正确答案C[解析]普通货物、物品罪和走私贵重金属罪的客体[解析]走私贵重金属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贵重金属的管制,即限制贵重金属出□,但并不限制贵重金属进口,故本案不构成B项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的是税收管理秩序,即偷逃关税虽可进口贵重金属,但需缴纳关税
7.甲持有银行汇票一张,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乙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B.甲对丙和丁不承担保证责任C.甲对乙不承担保证责任D.乙对丁不承担保证责任正确答案B[解析]汇票背书的限制转让[解析]《票据法》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该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的,被背书人仍可以转让,转让行为有效,所以A选项不正确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作为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作为被背书人将汇票转让的,甲对乙的后手不承担保证责任,丙和丁都是乙的后手,因此甲对丙和丁都不承担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甲记载“不得转让”,是不对被背书人的后手承担保证资任,但是应对被背书人,即乙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不正确乙背书转让给丙时并未做“不得转让”的记载,乙应对其的所有后手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乙应对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8.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审理结束,并依法对被告人做出了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判决宣告后,民事原告人甲某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认为B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过轻,于是在上诉期限内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增加了两项独立的诉讼请求对此,A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甲某新增加的诉讼请求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A.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某另行起诉B.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其与原诉讼请求一并审理C.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D.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驳回甲某的上诉请求正确答案A[解析]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解析]《刑诉解释》第266条规定,在第二审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第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9.杨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杨某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辞职,如果杨某辞职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公司拖欠杨某工资3个月,杨某辞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杨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杨某辞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还应赔偿公司的损失B.杨某仅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C.违约金约定太高,杨某有权不支付违约金,但是必须赔偿公司的损失D.杨某有权不支付违约金,也不赔偿损失正确答案D[解析]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解析]《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该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条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中的不同约定杨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杨某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违约金,但是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杨某劳动报酬,符合《劳动法》第32条第⑶项的规定,因此杨某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也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10.英国法学家梅特兰评价说“从未有过如此丰富的一流智慧被投放到一次立法行为当中”,指的是下列哪一部法典?A.《查士丁尼法典》B.《唐律疏议》C.《法国民法典》D.《德国民法典》正确答案口[解析]《德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解析]《德国民法典》制定前经过1个世纪的法学争论在19世纪初,德国处于分裂状态,法学家们围绕着民法典的制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中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产物,是分阶段发展的,制定民法为时尚早19世纪中期,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已是大势所趋,但历史法学派内部又出现了日耳曼法学派(认为日耳曼法是德意志民族精神的体现)和潘德克顿法学派(强调罗马法是德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渊源)后一学派的观点为《德国民法典》所采用经过1个世纪的争论,德国民法学研究日益深入,理论更加成熟,使《德国民法典》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所以梅特兰才会有如此的评价
11.2005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报价单,4月12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发传真要求订购一套设备,4月13日甲公司回复传真接受乙公司的订购,但是双方要签订书面合同,4月18日乙公司将拟好的买卖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寄到甲公司,4月20日乙公司在两份合同上签字盖章,寄给乙公司,4月22日乙公司收到合同文本,4月23日乙公司在两份合同上签字盖章并将其中一份寄回甲公司,4月25日甲公司收到了双方签字盖章的买卖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4月13日B.4月22日C.4月23日D.4月25日正确答案C[解析]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解析]《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因此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的,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最后一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不是对方当事人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书时合同才生效,所以C选项正确
12.甲、乙集资3万元做收购羊皮的生意,由乙带上钱与丙一同下乡收购丙见乙身带巨款,遂产生抢劫之念当行至一涵洞处,趁乙不备用石头将其头部击伤(轻伤)乙急忙逃走,丙紧迫不舍,乙见状便仍掉钱兜说“你不是要钱吗给你!”继续跑丙知道钱在兜里,但为杀人灭口,仍追上乙并将乙按倒在地乙见状说“甲知道我们一起出来的,打死我你也跑不了!”丙听后,停止暴力行为,拿上钱兜走了其实钱捆在乙的腰上,不在兜里丙的行为属于A.抢劫罪未遂和故意杀人罪中止B.抢劫罪既遂和故意杀人罪中止C.抢劫罪未遂和故意杀人罪未遂D.抢劫罪未遂正确答案A[解析]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的定性问题[解析]根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起初丙欲以杀人的手段抢劫时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中只定抢劫罪一罪;抢劫完毕杀人灭口构成两罪抢劫罪的既遂标准为抢得财物或致人重伤死亡,本案中只致轻伤,故成立未遂中止的最显著特点为自动放弃,本案中丙放弃杀人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但主观畏罪因素占有优势,应认定为中止因此答案为A
13.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在民事法领域,当国内法与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时,应如何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A.国际条约可以直接适用B.在民商事范围内,我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C.应适用国内法的规定D.由全国人大确定应适用何种法律正确答案B[解析]国际法在中国国内的适用[解析]关于条约在我国国内的适用和地位,我国宪法没有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目前一般认为,在民商事范围内,我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其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在于《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其他一些民商事法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而从民商事法律之外的一些涉及条约适用的国内立法看,条约的直接适用、条约与相关国内法并行适用、条约须经国内立法转化才能适用几种情况都存在因此,尚不能简单笼统地认为,条约的直接适用已经成为任何条约在中国适用的惟一方式因此B项正确,A项错误选项C错误,因为约定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国家由于优先适用其国内法而造成对条约义务的违背,则该国应对此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D项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14.李某家住某河边上,常年饮用该河河水,1999年1月,李某发现自己身体状况异常,到医院检查发现得了怪病,他怀疑是河水受到附近化工厂的影响出了问题2002年3月,李某起诉该化工厂,要求其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对于李某的起诉,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案件已经超出2年的诉讼时效,不予受理B.案件已经超出3年的诉讼时效,不予受理C.法院应该先受理,再审查是否超出了诉讼时效D.案件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不应受理正确答案C[解析]超出了诉讼时效的案件的处理方式[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因此本案无论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都应该受理,之后再审查诉讼时效状况,正确答案是C本案从主管范围来看当然属于法院审理的案件范围,因此D错误另外本案属于环境侵权诉讼,诉讼时效应该是3年
15.以下人员中,不能作证人的是A.生理上有缺陷的人B.精神上有缺陷的人C.年幼的人D.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的人正确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证人条件的理解[解析]自然人的生理缺陷或者精神缺陷或者年龄大小,不是决定其是否能够作证人的决定性条件任何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只有在其生理缺陷或者精神缺陷或者年龄大小等情况足以影响到其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时,才不能够作为证人
16.《公务员法》制定颁布实施,一单位组织学习讨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小周认为,法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由《法官法》规定,不适用《公务员法》的规定B.小吴认为,公务员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可以兼职并领取相应的报酬C.小郑认为,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降职使用D.小王认为,公务员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7F确发案.C[解析]2务员的管理制度[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3条的规定“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法官也可以适用《公务员法》,故A项是错误的第42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因此,公务员即使获准兼职,也不得领取报酬,故B项是错误的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故C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第102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与其他公务员所适用的期限是不同的,故D项是错误的
17.下列关于公诉人法庭举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直接宣读未到庭被害人、证人的证言笔录B.出示不易搬运、保存原物的照片、录像C.直接宣读到庭鉴定人的鉴定结论D.直接宣读未到庭勘验人的勘验笔录正确答案C[解析]公诉人法庭举证时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解析]公诉人法庭举证,应遵循下列要求
(1)出示、宣读、播放每一份(组)证据前,公诉人应先就该证据的来源、特征及所要证明的内容向法庭作概括说明,书证、物证宣读或出示完毕后,应提请法庭交由法警让当事人、证人辨认
(2)对来到庭被害人、证人的证言笔录、陈述笔录,公诉人可以直接宣读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由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自己宣读,对未到庭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公诉人可以直接宣读
(3)公诉人出示、宣读、播放每一份(组)证据时,可以全部出示,也可以摘要出示,但不得作扭曲原意的删减、概括
(4)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一般应当为证据的原件或原物,原物不易搬运、不易保存或已返还被害人时可以出示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获取书证原件有困难时可以出示书证副本或复制件
18.原告丈夫李理和被告妻子王硕在某区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在一审判决生效后,丈夫考虑到原审判决对于财产的分配不尽公平,在房价高涨的背景下;夫妻二人的房子尽数判给妻子而自己只得到3000元的赔偿金于是李理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的请求关于这一请求,你认为某市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为宜?A.离婚案件的再审申请一律不予受理B.已经判决离婚的案件生效后不再受理再审申请C.应该告知李理另行提起有关财产问题的民事诉讼D.受理该申请,决定再审正确答案D[解析]离婚案件的再审问题[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同时,《民诉意见》第209条又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实际上,不再再审离婚案件是为了维护离婚关系和新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社会伦理,但是这并不妨碍再审审理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况且本案的房产明显经过了原审审理并判给了被告,可见正确答案是D
19.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国际法中关于引渡问题的基本原则?A.双重犯罪原则B.政治犯不引渡原则C.国籍继续原则D.罪名特定原则正确答案C[解析]国际引渡实践的基本原则[解析]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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