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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四分类模拟题模拟103论述题
1.案情甲某(20岁)、乙某(15岁)经过预谋,到某菜市场伺机盗窃当见到丙某在摊位上买鸡时,乙某示意(江南博哥)甲某掩护,甲某即站在丙某身边,装着买鸡,乙某用锥子从丙的裤兜内窃得人民币1800元后离去当丙某发现钱被窃之后,便将站在他身边的甲某抓住,甲某否认盗窃,但丙抓住不放甲某见逃脱不掉,就掏出尖刀朝丙的腹部连刺数刀,将丙某刺倒此时乙某返回现场,对着地上的丙说活该,便和甲某一起逃离现场丙某因大出血死亡乙某当日被抓获,甲某逃到其姨夫丁家,丁得知甲某犯罪后,将甲某送往外地隐藏,在甲某躲藏期间,曾多次前往看望,并资助其1万元,甲某的父亲后来得知事情很严重,就强劝其子甲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甲某极不情愿,但其父还是将其强行绑送带到派出所问题请用刑法理论分析甲某、乙某、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正确答案
1.甲薪小窃犯罪的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实施暴力,依法转化为抢劫罪此外,由于发生了死亡结果,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成立转化型抢劫罪
2.甲被其父亲采用捆绑的方式强制送到公安机关,其行为不认定为自动投案,即使甲如实供述,也只能以坦白认定,不认定为自首,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根据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在实施暴力上并无共同的故意和行为,不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乙某15岁不构成盗窃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4.丁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窝藏罪
2.案情甲因为乙欠其工资2万元,就将乙的女儿丙(13岁)绑架至一偏僻县城由于乙坚持不付款,甲就强迫丙卖淫,试图用卖淫所得偿还乙拖欠其的工资甲强迫丙卖淫10日后被抓获为了使甲获得轻判,甲的妻子周某向该案法官吴某行贿3万元吴某受贿后,伪造了甲自首的证据,提出了对甲减轻处罚的意见,但未能获得合议庭通过吴某将此情形告知周某周某又找到该县工商局局长白某,送给白某3万元钱,请其帮忙白某利用自己和该法院院长李某同为“打击伪劣产品办公室”成员的便利,请李某对甲减轻处罚李某在明知甲没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下,要求该合议庭对甲违法进行减轻处罚甲后来获得了减轻处罚问题请分析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
1.甲构成非法拘禁罪、强迫卖淫罪甲是为了合法债务而绑架丙的,故构成非法拘禁罪甲强迫丙卖淫,构成强迫卖淫罪且法定刑应当升格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周某构成行贿罪周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吴某、白某行贿的行为,成立行贿罪所谓的数罪并罚,是指实施数个性质不一的犯罪行为,可见周某并不适用数罪并罚
3.吴某构成受贿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徇私枉法罪吴某的帮助伪造证据罪和徇私枉法罪之间是牵连犯的关系,应择一重罪论处吴某的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之间是牵连犯关系,也择一重罪论处
4.白某构成受贿罪白某是国家工作人员,他在收受财物后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5.李某构成徇私枉法罪李某虽然没有收受贿赂,但其在明知甲没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下,碍于白某的面子,指使合议庭违法对甲减轻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参见《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
6.白某请求李某帮忙,为甲减轻刑罚,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故白某应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教唆犯并罚案情甲、乙将丙女强奸后,将丙女杀害(事实一)一周后,二人担心出事,又回到犯罪现场计划毁灭尸体,在移动尸体时,二人从丙女身上发现名贵手机一部(价值2万元)和一张银行卡(背面写有密码)他们焚尸后,由甲持卡到ATM机中取款,由乙负责望风甲从卡里取出2万元,但告诉乙说卡里只有5000元,分给乙3000元(事实二)他们回到住处,在丙女手机的通讯录中,发现了丙女老公丁的电话,于是二人商议,由乙给丁打电话,谎称丙女被绑架,要求丁准备10万元于当日下午5点之前送到约定地点,否则杀害丙女丁报警,警察安排丁按照乙的要求按时将钱送到约定地点,以便顺利抓获罪犯丁照办在丁刚刚将钱交给乙后,乙就被在一旁埋伏的警察抓获(事实三)甲在住处给乙打电话,询问事情办的如何,但发现乙关机,感觉可能出事了,于是乘坐长途大巴逃往山东老家到站后,甲最后一个下车,发现汽车下面的行李箱中,除了自己的黑色行李箱之外,还有一个红色行李箱,以为是其他乘客遗忘的,就顺手将红色行李箱一起拿走,回到家发现红色行李箱中有5000元现金和衣物(事实四)乙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自己和甲的共同犯罪事实(事实
一、
二、三),并告诉警方自己在犯罪中掌握的甲的手机号码和藏匿地址,警方据此将甲顺利抓获(事实五)甲被抓后,除了如实交代自己和乙的共同犯罪事实外,还交代了自己顺手拿红色行李箱的事实(事实六)问题
3.对事实一应如何定性为什么?正确答案事实一,甲乙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不能认定为强奸致人死亡因为甲乙属于强奸后另起犯意为了灭口而杀人强奸致人死亡指的是由于强奸行为本身致人死亡的情形,不包括强奸后为了灭口而故意杀人的情形
4.对事实二应如何定性为什么?正确答案事实二,甲乙毁灭尸体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从尸体上取得手机和银行卡的行为,应视为捡拾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因为人死亡一段时间以后,其身上的财物为脱离占有物(对死者的占有,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所以,甲乙将手机和信用卡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第1款第
(3)项所称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下列情形
(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得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信用卡的情形甲乙用银行卡从ATM机取钱的行为,应评价为捡拾信用卡并使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由于甲乙是共同犯罪,所以,甲乙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均为2万元,不能将乙信用卡诈骗的数额认定为3000元
5.对事实三应如何定性为什么?正确答案事实三,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未遂)和敲诈勒索罪(未遂)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因为二人的行为既具有欺骗性质,也具有胁迫性质,同时符合二罪的犯罪构成虽然最后甲乙二人获得了财物,但因为丁给付财物是为了配合警方抓捕,二人取得财物和犯罪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
6.对事实四应如何定性为什么?正确答案事实四,甲下车时将其他乘客遗忘在汽车行李箱中的行李拿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侵占罪在特定场所的财物,主人丧失占有,便转化为场所管理者占有,且这一转化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不要求管理者认识到这种转化此时第三人将财物变成自己占有,构成盗窃因此,汽车行李箱中的行李即使是其他乘客遗忘的,也不能视为脱离占有物,而应视为司机占有甲将他人占有之物窃为已有,构成盗窃罪
7.对事实五应如何认定为什么?正确答案事实五,乙因事实三的犯罪行为被抓获,所以,对事实三的犯罪不成立自首,属于坦白但对于事实一和事实二仍成立特别自首因为事实一和事实二属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符合特别自首的构成条件乙告诉警方甲的手机号码和藏匿地址,使警方顺利抓获甲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第2项有关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所以乙告诉警方自己在犯罪中掌握的甲的手机号和藏匿地址属于自首,不成立立功
8.对事实六应如何认定为什么?正确答案事实六,甲被抓获后,如实交代自己和乙共同犯罪事实的行为属于坦白,因为自己和乙的共同犯罪事实属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甲交代自己盗窃行李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属于特别自首因为该犯罪事实属于甲自己实施的犯罪,属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
9.案情赵某曾在某私营企业打工,由于工作不用心而被开除,赵某遂产生报复心理2008年4月3日,赵某翻窗进入该企业财务室撬开保险柜,得到空白转账支票一张,并发现公司印鉴和财务专用章也在保险柜内,其便在支票上偷盖上印鉴,又在两张空白信笺上偷盖了该企业财务专用章同时,赵某还发现保险柜内放有一个钱袋,并顺手拿走拿回家中赵某发现,钱袋中所装钱全部是假币,面值共8万元次日,赵某伪造证明,用所盗窃的支票,到某电器门市部,购买DV摄像机2台,彩电4台,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3万余元因当天系星期天,银行不进账,需次日进账方能提货,赵某回家后感到有可能被抓,所以第二天未去提货虽然赵某未去提货,但是其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赵某买来一张假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借记卡,他持借记卡到自动柜员机存假币由于自动柜员机当时识别系统并未更新,赵某将假币全部顺利存入自动柜员机,接着跑到另外的自动柜员机提取真币赵某采取这种手段共获取人民币5万元,后因数量巨大,被发现逮捕问题根据上述案情,简析一下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及理由正确答案
1.赵某偷窃空白转账支票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既遂)因为赵某窃得偷盖了印鉴和财务专用章的空白转账支票,实际上就是窃取了持有人随时购买货物的有价证券,即该转账支票的持有人赵某已经实际非法拥有了该转账支票所代表的所有权此时企业已失去了对该财物所有权的实际控制所以本案中,赵某的盗窃行为已构成了犯罪既遂
2.赵某偷窃假币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既遂)因为赵某以为保险柜内是真币,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并秘密窃取,已构成了盗窃罪假币也具有财产价值,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即是财产,把假币偷走达到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并不属于对象不能犯,构成盗窃既遂
3.赵某在自动柜员机上以假币换真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既遂)因为赵某在银行自动柜员机上所办理的存、取款业务均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的,而银行对赵某以假换真的行为没有察觉,是因为自动柜员机识别系统并未更新,所以犯罪嫌疑人利用电脑的缺陷,采取以假乱真、骗取钱财的行为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的特征,故应定为诈骗罪案情张某是A进出口公司(外资)的报关员,其在2011年年底,利用职务便利,与B代理报关公司通过采用低报价格的方法,从美国进口了200吨农用杀虫剂同时,张某又将2美元/公斤的真实单价虚增为4美元/公斤后,向本公司虚支进口费用人民币7万余元,连同应缴的进口税款合计人民币14万余元一并汇入代理报关公司账户,进而从中分得7000美元和3万元人民币2012年上半年间,张某在办理A公司进出口货物代理运输业务过程中,张某故意抬高运价,将超出实际运费的3万余元据为己有;在办理本公司向C工厂购买农药的过程中,张某收受对方业务员黄某所送的“辛苦费”人民币
1.5万元,而故意抬高了采购价格,使公司比正常价格多支付了20万元2012年10月,在A公司清理内部财务的过程中,发现张某经办本案进口业务过程中,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公司29万余元资金等问题,便向公安机关举报而案发张某在讯问过程中主动交代了侵吞本公司29万余元资金的过程以及收受“辛苦费”的情况问题
10.在从美国进口杀虫剂的过程中,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正确答案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职务侵占罪因为在进口杀虫剂过程中,张某通过实施低报进口货物价格、数量的行为,从而瞒关走私,偷逃应缴税款,其已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而同时张某又将偷逃的本单位应缴税款及虚支的进口费用,部分非法占为己有,作为一名A公司的职员,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11.张某在办理A公司进出口货物代理运输业务过程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正确答案构成犯尾因为张某主观上具有将公司的财产据为己有的故意,并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抬高运价非法取得公司本不应支付的3万元运费
12.张某收受黄某所给的“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正确答案构成犯罪因为张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取C工厂给他的
1.5万元,并为C工厂谋取利益,其已经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3.本案中张某哪些行为可以视为自首为什么?正确答案张某交代自己收受“辛苦费”的情节构成自首因为A公司向公安机关举报的是张某在进出口业务中犯罪行为,而公安机关对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并未掌握,所以应对张某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按照自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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